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老攻他比我先重生 > 第71章 可以牵手吗?
    齐瑾承受不了胡思乱想的煎熬,心脏都快爆炸!忽然听到林有乐:“林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齐瑾的情况没那么严重,他只是会在想起特定的事才会复发。”

    林自华:“前两天在校门口……”

    “那是因为他从来没见过您、你。”林有乐迅速改口差点咬到舌头,又正色:“对陌生人和事物保持警惕是所有人都会有的潜意识,只是齐瑾的情况稍微特殊一点,所以看上去反应会更大。”

    林自华看向林有乐。

    林有乐不躲不避的迎上,然后算是赔了个笑容,“真的,林哥。”

    林有乐的心情其实有点复杂。

    跟齐瑾约法三章,是想帮他控制病情,但最开始的出发点其实是希望齐瑾能在林自华面前控制情绪,不再极端。

    出于某些类似于护短的心情,他不想齐瑾被林自华归为异类,被戴着有色眼镜轻视。

    上一世,他自己坐在法台前,代表公允伸张正义,却也清楚法不外乎人情,遇到特殊的情况时情也会高于法。

    而他敬仰的林自华,却像个精准的审判者,睿智的洞悉一切,然后冷漠的不带任何情绪进行下定义。

    都一个人年纪越大,越懂得世间事物不是非黑即白。

    可林有乐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他认为林自华对精神方面有病症的人带着强烈的偏见和反感!

    所以林自华不止一次,强调让他离开齐瑾。

    的确,由于这个病在法律上的特殊性,很多辩护律师会将犯罪嫌疑当事人往这方面扯、以借机逃脱惩罚。

    但精神疾病范畴很广,不仅仅是那些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类型,还有像抑郁症这样的心理障碍属于轻型精神病症。

    这样的病人也有错吗?

    别没错,他们甚至可能会是可怜的受害者!

    如果社会能对他们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和关心,很多结局都会变得不同。

    就像杨晓江。

    林有乐虽然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少年人做事冲动占比重更大,一时受辱、一时万念俱灰,一时崩溃,甚至是一时的不成熟的报复念头……

    就不管不顾的放弃得之不易的所拥有的一切,从七八层楼高的学校天台跃下。

    如果那个时候他能耐心宽慰杨晓江两句、给杨晓江加加油气。

    结局或许就会不一样。

    林有乐相信,如果人死后有灵魂,选择轻生的人里肯定有一半以上在后悔。

    因为人应该为对你好的人活着,而不是为了那些对你不好的人去死。

    活着就有希望。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会被拖累烂在泥里,但只要努力奋斗过,终有一天抗争的精神会延续下去、会浴火重生涅槃出新的灵魂和希望。

    你也许不会知道自己善意的一句话改变一个人的信念、救下来一条鲜活的生命,挽救了一个可能会支离破碎的家庭。

    但如果你有机会却没做,一旦悲剧发生,你会耿耿于怀,抱憾终身。

    与人为善就是于己为善。

    当然。

    善良的法则只对善良的人有用,别把好话给聋子听,好舞跳给瞎子看。

    人无法用热泪动一个冷血无情的人。

    所以林有乐不算服林自华。

    林自华这人总带着微妙的独立的疏离感,容易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哪怕在在这,他喊林自华林哥”,跟林自华坐同一辆车、逛超市再一起做菜,同张桌吃饭,他也不觉得自己跟这人的关系有亲近半分。

    林自华释放出来的善意,都是淡漠、不真实的。

    相比起来,林有乐更希望齐瑾能做到,先把情绪稳定住、然后稳定病情再慢慢痊愈。

    生病永远是痛苦煎熬的。

    不管是身体上的病,还是心理上的病。

    林自华听了林有乐那番话后,似乎想了下,点头附和道:“也是。”

    林有乐心里顿时松口气!

    但齐瑾没林有乐那么乐观,他警惕怀疑的看着林自华,知道肯定有后续,就是不知道他卖的什么关子。

    果然,停顿才没有两秒,就听到林自华出声问——“不过我有点好奇,乐乐,你的这位同学在想起什么事情会病发?”

    林有乐没想到林自华会这么直接的问,愣了,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齐瑾,就看向林自华,“抱歉林哥,现在这些不合适。”

    退一万步,怎么也不可能拿来当着齐瑾的面。

    这是病,不是什么玩笑。

    一旦发病就要吃药,而精神类药物会对身体产生很大副作用,吃太多还会产生抗体,到时候剂量方面只会越加越多。

    现在齐瑾要吃的分量已经够多了!

    林有乐知道林自华不喜欢齐瑾,可这话的确太不礼貌,连他带了那么厚的偶像滤镜,心里也产生了不适感。

    何况是齐瑾?一定会更不舒服……

    这样想着,林有乐有点担心的看向齐瑾。

    林自华把这些都看在眼里,他不恼,甚至还笑了一下,:“没事,等到时候他走了我们再。”

    林有乐嘴角微微抽搐。

    他刚刚的话,是这个意思吗?!

    而齐瑾握着筷子的手往下猛然一压,但凡是一双木竹筷,肯定已经让他给折断。

    眼看饭桌上的气氛不尴不尬,谁吃了都要消化不良,林有乐没回应林自华的话,而是转了话题,笑:“我做的是不是不好吃?看你们都没什么胃口的样子。也是,你们厨艺都那么好,我真是班门弄斧了,下次不揽活儿了。”

    林自华并不介意林有乐晾了自己的话,笑着怎么会,伸筷子夹了糖醋里脊,这道菜做的偏重糖。

    他没什么喜恶,夸了林有乐一句。

    而齐瑾突然想起什么,连忙埋头吃下一大碗!

    他暂时没有心思去细尝味道,只顾着一碗碗的用林有乐亲手做的饭菜填满自己的胃。

    ——因为他多吃一口。

    这个居心不良的伪君子林自华就少吃一口!!

    还等他走了之后再?

    想都别想!

    他宁愿自己跟乐乐摊牌,也不会让这家伙有一点半点离间他们的机会!

    用完饭,林有乐算主动辞别,但却看到齐瑾完全没有走的意思、大马金刀似得在客厅沙发上坐着。

    他犹豫片刻也只好跟着坐下。

    虽然不知道齐瑾在想什么,但他可不能让林自华把齐瑾怼哭了……

    哭了还得他来哄。

    林自华给他们倒了茶,又把先前拴起来的边牧放了出来。

    齐瑾一看到那条摇着尾巴跑过来的巨型犬、脸色顿时变了!他下意识抬手就把林有乐护在身后,凌厉的瞪向林自华,“你干什么,不知道乐乐怕狗吗?”

    林自华还没话,齐瑾身后的林有乐先开口问:“你知道我怕狗?”

    齐瑾的心顿时一跳!

    上辈子,林有乐每次起腿上被狗咬出来的几个旧疤痕的来历,都会一脸心有余悸。

    以至于齐瑾看到或者亲热的时候,总也恨不得能回到时候,替乐乐把那只讨人厌的狗赶走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什么就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一。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心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我要带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区不偏,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林有乐清楚的感觉到林自华的态度冷淡了下来。

    奇怪的是,林自华的冷淡和之前的热情,给他的距离感竟然相差无几,仿佛林自华天生就是这样淡漠。

    拒人千里之外。

    偶尔像是人类一样施于温暖,也只是顺手买了一盒火柴,一切都是火柴划出后火光里的虚假幻想。

    林有乐发现自己很无欲无求,他不觉得林自华是因为自己怕狗而忽然疏远了自己,毕竟上次来以及这次来,林自华的行为表现显然是已经知道他怕。

    出了区,他不在纠结这事。

    林自华于他来只是天上的云月,是挂在天边、还是印在水里,都只是看看敬仰敬仰而已,并不算真有什么交集。

    能保持联系也好,就这样断了也并不可惜。

    比起这些,他更想知道,齐瑾这家伙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

    “我刚刚在楼下想揍林自华。”齐瑾忽然开口。

    “我知道。”与他并行的林有乐:“你忍住了,你做得很好!所以你可以跟我提一个合理的条件。至于上午你让我出来跟林自华单独见面的那个条件,因为你跟到区里,已经失效了。”

    齐瑾:“……”乐乐真是算账天才。

    可是随着这一句话,齐瑾忽然发现林自华给自己带来的那些不安和惶恐都慢慢沉淀了。

    他开始迫的切想要安定感和真实感,忍不住问:“可以牵手吗?”

    区里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林有乐十分干净利落的握住了齐瑾的手。

    林有乐的手很细,因为比较瘦所以骨节明显。

    齐瑾握着,两人手型大差很大,他几乎能完全裹住那只手,正觉得凉乎乎细腻腻的传到了心里,正要感动。就听到林有乐——“好了,条件完成。”

    手抽走了。

    齐瑾愣:“?????!!!”

    他刚刚有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