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我成了死对头的师尊[重生] > 第144章 铸剑(十二) 糖好多,发不完
    屋外,凤箫声动,华灯辉煌,属于朱雀神火节的喧闹声,渐渐起来了;屋内,木梳齿暗香萦绕,徐徐游过青丝,两盏明灯绘着一双璧人,青衣雪影,相映成趣。

    隔着一道浅浅的竹门,伴着烟花与欢笑,温辰娓娓讲起了他内心里的风景。

    “往远了,上古时候的战乱,应该比现在多多了,史书上不是写了吗,魔族、鬼族横行于世,动不动就赤地千里,十室九空,我原来以为,这可能是后人的夸大,可在见到玄黄前辈后,我渐渐明白,那些大概就都是真的。”

    “我坐在前辈身上,飞过那么多冥界的山川时,我就在想,自己如果也能像他那样,为着心中的信仰,燃尽自己所有的光和热,那到死的时候……应该是毫无遗憾的吧?”

    叶长青正弯着腰,和一团结的头发作斗争,闻言,轻轻一哂:“朱雀神鸟,那是我们一般人能够得着的吗?子,你举个稍微现实点的例子好不好?”

    “现实一点的啊,”温辰被他拽得有点疼,“嘶”了一声,接着道,“那就我们折梅山自己的前辈,封镇魔道北君的剑圣叶岚?”

    “哈——”叶长青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举起拿着梳子的那只手,好笑地拍了拍他天灵盖,“这就是你所谓的现实?剑圣叶岚,那是修真界几千年才出了一个的惊才,传气质清冷若仙,剑法出神入化,凡人单单看上一眼,就觉得此生无憾,怎么,你要学他呀?”

    “呃……”温辰脸有点热,讪讪道,“是你让我举的嘛,我又没我达到叶岚前辈那样的高度,再了,师尊,难道你认为他不算是英雄吗?”

    这一军将得好,因着对叶长青来讲,叶岚是个特别不一样的存在,从幼时的青衣入梦,到后来的剑法传承,虽然至今还从未见过一面,但在他心中的地位,那是无论什么人都不可撼动的。

    “算,怎么能不算,他不光是英雄,还是大英雄,镇压魔道四君之一,这不管放到哪年哪代,都是名垂千秋的功业。”叶长青终于通了那一团纠结的头发,惊喜地叹了一声,“好是好,可是我等凡人呐,还是不要目标如此远大啦。”

    “唔……”温辰凝眉思索了一阵,却有点犹豫,“师尊,那我再一个,这一次,你可不许笑话我了。”

    身后,叶长青正将檀木梳轻插入他头顶的发旋,顺着走势,流水一样缓缓滑了下来:“嗯,是我不对,不笑了,不笑了。”

    “好。”

    温辰点点头,再开口时,五官里的温柔呼之欲出:“其实我早就想的,我爹和我娘,他们是我心目中一辈子的英雄,没有谁能比得过,不管别人同不同意,是不是会笑话我,我都是这么想的。”

    他侧脸看向自己师父,巴巴地问:“师尊,你是不是呢?”

    叶长青莞尔:“是,当然是。且不雪月双仙扶危济困,侠肝义胆,便就是一对最最平凡的夫妇,在自己孩子的心中,也应该是不可代替的人物。”

    灯火映照下,他眸中有细腻如水的光芒闪过,有什么心事似的,轻轻唏嘘一声:“辰,实话,你挺幸运的,至少还有父母可以怀恋,不像我……连自己爹妈姓甚名谁,相貌几何都不知道,想追忆都没个追忆的对象。”

    ?

    温辰忽然想起来,一个多月前在自己房中,师尊也提过一次他无父无母的事情,只不过当时自己正忙着生闷气,没管这一茬,让它不知不觉地溜过去了,这一次可不能再这样了。

    “师尊,你的时候……是个孤儿吗?”

    “嗯,我从就是一个人,在长江边的一个镇里讨生活,对,就是巷子里和狗抢食的那种叫花……嗐,起来还有点丢人,那时候因为没人管嘛,自己又吃不上饭,饿得没办法,我就灵机一动,组织了一帮子叫花,成立了一个偷鸡摸狗队,看着谁家有好吃的好玩儿的,就半夜没人的时候去摸,仗着人鬼大,好一阵子都没被逮着过,可是好景不长——”

    “怎么不长了?难道你被人抓着了?”

    “是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那……怎么抓着的?”

    “是这样,那天,我在街上游荡的时候,看着个穿青衣的哥哥,笑起来很好看,谈吐也风雅,腰间挂着的荷包一晃一晃,露出几颗圆滚滚的糖。”

    “叫花子,能混口饱饭就不错了,哪里吃过那种富人家孩子才有的好东西?我躲在墙角,一边偷看,一边犯馋——那糖纸那么好看,糖吃在嘴里一定也特别甜。”

    “所以呢,你就过去偷了?”

    “嗯,当时我艺高人胆大,管他什么修士不修士的,大大方方地溜过去顺,结果手一挨着荷包,就被护体灵压揪住了。”

    “啊!”温辰一听就急了,“那然后呢,他有没有你?”

    “没。”叶长青摇摇头,眼睫垂下,温然道,“青衣服的哥哥问我,年纪怎么不学好,专学这偷摸的坏把戏?我没话,就死死地盯着他荷包里的糖,他看明白了,就笑了,拿出来几颗塞进我手里,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回折梅山。”

    温辰愣了片刻,恍然大悟:“那个青衣服哥哥是掌门真人啊!”

    “没错。”叶长青笑着叹一声,双眼弯作两道月牙,“就为了几颗糖,我跟着师兄回来了,后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听完故事,良久,温辰才喃喃地:“原来竟是这样。”

    讲真的,他一直以为,像师尊这样惊才绝艳之人,理应从就受众星拱之,锦衣玉食,不愁饱暖,可谁知……

    一想到幼年的师尊蹲在墙角,破衣烂衫,瘦弱如猫,被人家荷包里的几颗糖馋得路都走不动,他心里就抽得直疼。

    “师尊,以后你想吃糖了就告诉我,我去给你买,不管什么花样、什么口味的,只要你能想到,我跑多远的路都无所谓。”

    “是吗?这可是你的,不许反悔。”叶长青笑得更深了,伸出一只手指,放到他面前,“来,拉钩,以后为师的糖罐子啊,可就全靠你了。”

    “嗯。”温辰点点头,心地将指勾了上去,轻轻摇两下,双颊红红的,醉过酒一样,煞是可爱。话间,他明明就看到,叶长青微微垂下的左眼边,那一朵栩栩如生的桃花痕彻底舒展了开,浅浅淡淡,带着初春时节的清新气。

    “师尊,你眼角那朵桃花印迹是怎么来的,难道……是胎记吗?”温辰问得不确定,因为他心里也明白,哪有这么漂亮这么精致的胎记?

    不料,他这一问,倒把叶长青给问住了。

    “这个桃花痕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一直都在。”他俯下身,端详着镜子里的容颜,指尖轻触着那淡红色的一点,“也奇怪,如果是胎记的话,十有八九是会随着我一起长大的,可这朵桃花却不会,时候就这样子,现在了,还是没有变。”

    叶长青手指一撚,比出个差不多的尺寸,眯着眼睛,对镜仔细钻研:“其实我自己也挺稀奇,私下里翻了好多杂七杂八的书,什么法子都试过了,也没试出个所以然来,后来就干脆作罢了……也是挺神奇一事。”

    此时,二人侧脸贴得极近,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都能数得清他有多少根睫毛,温辰看着看着,悄悄咽了下口水:“师尊,没关系的,你底子好,怎样都好看,而且……这么朵桃花缀在眼角,看上去挺雅致的。”

    “巧了,我也是这么觉得,辰,你可真有眼光。”在自恋上,他叶长青从来不会输给任何人,兀自欣赏了一阵镜中美人图,站直了,满意地一颔首,“诶,起来,我可不想着当什么劳什子的英雄,又累又麻烦,还不落好,所以,我就做个金玉其外,混吃等死的狗熊就好啦!”

    “啊?”这神来一笔,温辰真是没想到,愕然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师尊,你才二十二岁,就已经元婴五阶的修为了,再努努力,化神渡劫应该都不是问题,怎么就,就……”就狗熊了呢?

    叶长青粲然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修道这种事情,随心所欲就好了,在山上孤独苦寒数十载,真不如揽一个合意的人儿,找一间的屋,点起火,温上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揽一个合意的人儿……

    他了这些个,温辰只记着这一句了,品出其中关于道侣的意思后,一下子如临大敌——

    难道,师尊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

    作者有话要:

    嗯……再让我水两章,哦不,写两章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