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被校长叫了回去,就算他能远程遥控,但实际上还是需要其他人去管理精神病医院的大事务的,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布鲁斯身上。
席勒非常放心地直接把所有工作全扔给了布鲁斯,布鲁斯总觉得,这位教授对他的信心,比他自己对自己的都大。
他只是个大一学生,就要在第一次实习中接一座**型的精神病医院,他在这所精神病医院里要管理的,虽然没有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但又比精神病人更危险和麻烦。
当布鲁斯对他能否胜任这份工作提出质疑时,席勒告诉他:“有时候,你不逼自己一把,都不知道自己是个天才。”
工作的第一天,布鲁斯就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分不清这里谁是谁。
尽管他已经把一本书那么厚的病人档案全都给背了下来,记住了他们所有人的名字房号和对应的病历档案,如果这是在普通医院,一个实习医生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完全足够了。
但可惜,这里就没有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病人,在他们的名字和诊断书背后的,是极其复杂的社会身份。
谁是哪个黑帮的成员?哪个黑帮和哪个黑帮关系不好?谁和谁曾经是仇家?谁和谁又是合作伙伴?这些信息从病例当中可看不出来。
以往听席勒讲电话时,布鲁斯大概听到了一些,他那远超常人的记忆力,让这些信息变成了他的新大礼包,搞不明白所有人的社会身份,没关系,他可以从这些已有的线索中反推。
除此之外,布鲁斯很擅长伪装,就像他对这个花花公子身份的伪装一样,在这所医院里,他成了一个性格豪放、养尊处优但对黑帮生活充满向往的的大富豪。
世界首富这个身份给他提供了很多增益,一般不会有哪个黑帮成员觉得世界首富会特意来套他的话,因此,在布鲁斯表现出对黑帮的故事感兴趣的时候,黑帮老大们也只是觉得这个还年轻的大富豪,就和有钱人的公子哥一样,是安逸的生活过久了,向往黑帮片里那种刺激的生活。
所以,他们在讲故事时,虽然加入了不少自己的臆造,但布鲁斯还是能从这些故事里,推断出真实有用的黑帮社会关系信息。
在一座几乎人人都和黑帮有瓜葛的城市里,弄清楚了这纷繁复杂的黑帮关系,就几乎弄清楚了这座城市底层的所有脉络。
布鲁斯发现,这座城市的生存法则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
从底层的黑帮开始,哪怕是一个只有十几人的团伙,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这些黑帮们往往承担着巡逻街道、偷摸的生意,他们也要给更大的黑帮交保护费,供他们驱使。
而再大一点的,能有上百人的黑帮,这些黑帮是哥谭的主流,他们大部分里有一到两家产业,有可能是店铺,也有可能是工厂。
他们为这些产业提供保护,驱逐找麻烦的人,遥控底下的团伙去揽客,当一些争抢客户的矛盾出现时,他们也会发生规模的火并,但基本都是躲在车子后面用枪开两枪,很少有动用大规模火力的。
再往上,就是人数多达几百人的大黑帮,这些黑帮就到达了另一个层次了,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有至少一个赖以生存的特殊产业,布鲁斯发现,这些该死的黑帮竟然还做到了产业细分。
到了几百人的规模,他们往往控制着至少一条走私链条或者有一条完整的种植、提炼和销售的产业链,又或者掌握着一条红灯区绝大多数的产业,一些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某个地区的某种产业中做到了垄断。
到达这种层次,他们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颇为惊人的地步,而同样也产生了饱和。
再向上的,就已经不能够被称为黑帮了,而应该被称为家族犯罪集团,统治哥谭的十二个黑帮家族,除了掌控在他们话事人中的核心武力,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需要亲躬的生意,他们要做的,就是遥控这些大黑帮,每个黑帮家族的下都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大黑帮,分管着不同片区的不同生意。
法尔科内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时候,以十二种不同的产业,让他们各自有所侧重。
而法尔科内则高居金字塔的顶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帮发号施令。
在对于这些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当中,布鲁斯发现,哥谭这看似混乱无序的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牢固的金字塔,财富被从犯罪产业一层层的提取出来,然后再由最顶端的进行再次分配和生产。
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哥谭产生了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铸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产业聚集地。
同时,布鲁斯发现,和他想象的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城市的产业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健康,不论是各层级产业体量的分配,还是所谓的产业聚集地划分,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城市做的都好。
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布鲁斯一点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因为他发现,哥谭虽然很邪恶,但其实并不贫穷,民众的生活水准也不低,除了很危险之外,这里的人还挺有钱的。
布鲁斯在游历美国的过程中,也曾研究过美国各大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准,他发现,哥谭这座该死的城市里绝大多数人生活的水准,竟然还超出及格线很多。
布鲁斯在医院的探访过程中,认识了一个从要冲城来的老人,人们管他叫“来福枪”。
来福枪本来是要冲城的人,不过他的女儿嫁到了哥谭,嫁给了一个黑帮的头目,这个头目被人恶意陷害,他的女儿也差点儿遭受不幸,接到女儿求救的来福枪,直接拎着一把老式来福枪,冲到了哥谭,几枪就干掉了那些想要陷害他女婿的黑帮成员。
十二家族之一的劳伦家族,看上了这位老爷子的暴脾气和他的好身,现在他是劳伦家族西区一家餐厅的老板。
和其他黑帮成员不同,这个老头是真的来住院的,他有长期的头痛症,似乎是焦虑症的并发症,于是他的女婿就找了关系把他送进来治疗,目前两个疗程之后,已经好多了。
“哪都一样、哪都一样”
来福枪抽着一根雪茄,靠在病床上,对布鲁斯:“你以为要冲城能好到哪儿去?人人都住在干净的街道上,家家都有汽车可开,孩子们都穿着校服去上学?”
他又吸了一口烟,这位老人甚至还有些南方贵族的做派,就像一柄真正的来福枪。
伴随着烟雾,他缓缓回忆道:“我认识玛丽的时候,你知道,几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就是个穷子,也是赤空拳在城市里闯荡”
“要冲城也有黑帮,哪里没有呢?我给他们打工,可那里比不上哥谭,我挣的太少,有时候口袋里连一美分都没有,我想和玛丽结婚,可没钱,我们怎么结婚呢?”
“于是,我拿着一把枪,干起了杀的生意,这才让生活有些起色了,我女儿出生时,我已经干的不错了,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可要我看,哥谭还要强上不少呢。”
布鲁斯:“哥谭比要冲城要强?”
要不是这话的是一位看起来颇有见识的老人,布鲁斯简直要觉得他是脑子坏了。
“我知道,你们这些有正经身份的公子哥,觉得这座城市烂透了,到处都是黑帮,人人都是罪犯,但是对我们这种人来讲,给谁工作都是一样卖命,谁给的钱多,我们就跟谁。”
“在哥谭,只要你是一个黑帮的正式成员,那其实赚的不少,而像我这样,里能有一家餐馆或者一家酒吧的,那就和做大生意没什么区别了。”
“而且在这里,黑帮的成员们其实更安全,这里有自己的一套秩序,如果你不想对一个黑帮宣战,那就最好不要去动他的人,哪怕只是最底层的一个混混。”
“所以,那些为了养家糊口而加入黑帮的,其实比别的地方更安全,因为这里黑帮了算,你成为了黑帮的一份子,话自然就更好用。”
“我知道,我知道”来福枪放下烟,:“我很清楚,干杀是要遭报应的,我会下地狱,会有撒旦的审判等着我,但我不在乎,你知道为什么吗?”
还没等布鲁斯回答,来福枪就自己:“我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上帝没让我出生在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我父亲赌博输掉了一切,我母亲跟别人跑了,我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我想,我就这么干了,又能怎样呢?”
“来了哥谭之后,我才发现,建设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个天才,你不觉得这些黑帮被规划的太好了吗?它甚至达到了一种很完美的平衡,让这座城市能长长久久的运转下去,而且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我的女婿底下有个叫什么来着?算了,我们都叫他“一只”,他的左在时候被他吸毒吸到脑子坏掉的父亲给砍掉了,不过他从就跟着他们那一条街道的赌场老板干,专门负责扔骰子,去年竟然还买了一辆汽车,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黑帮产业很大,他们很缺人,只要有有脚能干活,他们什么人都收。”
“孩子们不去学校,去黑帮里也能学一门艺,有点脑子的,去餐馆打工和老板学做菜,或者去酒吧学调酒,最厉害的要数能在赌场学技术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灵鬼。”
“身灵活的就去当扒,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风放哨,最不济的,也能和其他人学几打架的功夫,黑帮这么多,餐馆、酒吧、赌场、修车厂,要么需要员工,要么也需要保安,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要我看,最近两年的经济更好了,我再攒攒钱,甚至能在南边富人区的边缘买一幢独立的房子了,哦,你应该住在那里的中心吧,毕竟他们你是个大富豪。”
“我的外孙没有你那么幸运,但也够了,总比我强的多,起码他是在一间不会漏风的房子里出生的,还有他的妈妈精心照顾他,他的爸爸在外面赚钱,我们过得还不错,对吧?”
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缘故,在这位老人显得很有精神,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细节,这时候,布鲁斯的思绪却飘到了很远。
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始思考。
哥谭的犯罪产业规划非常完美,这几乎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黑帮是从混乱中产生的,他们不可能人人都自发的去组织这些产业。
那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古怪的样子的?
难不成还真有人故意把它设计成了这样?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有这个本事把产业链规划的如此完美,那干嘛非要把这里打造成一座犯罪之都?难道干点别的就不行吗?
哥谭是简直就是全美所有城市中一朵最大的奇葩,它以一种离奇古怪的扭曲姿态平稳的运行了这么长时间,剑走偏锋的成了东海岸最繁华的几个城市之一,以一种及其离谱的方法冲到了全美城市gdp前列,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仅及格了,还能冲击优秀。
他的创造者一定是个天才,他以无序写秩序,几乎是凭空创造了一种新的城市运行模式。
但同样,他也一定是个疯子,利用他那疯狂的创意,亲缔造了全世界最大的都罪恶之都。
布鲁斯想,或许在这里,天才和疯子仅一线之隔,哥谭就像是立在它们两个之间的硬币,看起来仿佛随时会倒下,可一直到今天,还依旧摇摆在这条界线上。
这里的每个人,也和这座城市一样,一体双面,既是具有特殊天赋的天才,也是无与伦比的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而哥谭的每个人,都和这里的交通规则一样——
我是直行,就绝不拐弯。第七十三章哥谭9(上)微冷的晨风把窗外的树枝吹的沙沙作响,橘色的晨光透过层层叠叠的厚重窗帘,把昏暗的房间内照亮。
卧室的门被敲响了,席勒翻了个身,外面的男仆:“先生,十分钟之前,一位叫戈登的先生给您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您在起床后给他回电。”
席勒嗓音有些沙哑的缓缓:“知道了。”
他从床上坐起来,从还有些昏沉的睡意中清醒过来,然后走到窗边,用一只把一边的窗帘拨开,他看到骑着自行车的送奶工在门口拨了拨车铃,很快就有人出去,从他里接过牛奶罐子。
这里是哥谭是西区的一个庄园,也是席勒在哥谭的新家。
虽然哥谭大学的教师公寓还不错,但他确实也该买一座自己的房子了。
这里是哥谭市的老城区,和南部富人区不同,这是曾经欧洲移民到达美洲时,一批英国贵族在这里建立的城区,因此这里也大多都是传统的英式庄园,后来,因为城市规划的倾斜,加上南部更优越的地理位置,富人区才从西部搬到了南部。
这里遗留下来的老庄园,大多都带着古典的英格兰风情,不过因为曾经那些贵族们的子嗣很少继续再留在这里,所以这些庄园大多也都无人居住,席勒以一个很不错的价格,买到了其中保养最好、装修风格最让他喜欢的一幢。
他没有去南部富人区买房子,不是因为他买不起,而是因为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位于西部的庄园,距离他的工作地点哥谭大学更近。
而要想从南部的富人区上班,他就不得不千里迢迢的开着车,穿过大半个哥谭市。
最要命的是,还要穿过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区。
因此,南部富人区的别墅就是再豪华,也绝对不在席勒的选择范围之内,他可不是布鲁斯韦恩,一旦堵车,就直接坐直升,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时间都耗费在路上。
选择西区的老式庄园,还有一个好处,这里人比较少,相对比较清静,也不会一大早就车来车往的,席勒在休息日,可以睡个安稳觉。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韦恩庄园很远,距离布鲁斯未来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远,日后万一要是蝙蝠侠遭了丑,范围打击也到不了他这里。
过了一会儿,男仆走进来,把窗帘打开系好,然后:“早餐已经好了,先生。”
席勒点点头,接过他递过来的眼镜盒,把眼镜带上,低头看了一眼表:“戈登是什么时候打来的电话?”
“大约25分钟之前。”
席勒又回头看了一眼窗外,然后下楼吃早餐去了。
顺着木质的楼梯向下,穿过一条有些阴暗的走廊,餐厅在庄园建筑的最西边,顺着走廊走进去,那是一个带有高大拱形窗户的半圆形餐厅,窗户的两侧挂着墨绿色的丝绸窗帘,桃木的餐桌上银质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线中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从拱形窗户照进来的晨光落在餐桌上,窗户投影的方格和圆形餐具构成一幅光影错落的画,席勒从右边,把熨好的报纸拿起来。
印刷的报纸油墨有些晕开,最上面一行写着:“9年月25日,天气阴,下午有雨,哥谭日报。”
席勒一边吃早餐,一边从报纸上找寻他需要的信息,这个时代报社的字体往往都印得很,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团,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镜。
过了会,男仆走进来:“戈登先生来了。”
席勒放下里的放大镜抬头,戈登穿着一身棕色风衣,戴着一顶贝雷帽,他走进餐厅时,身上还带着没散去的寒意,看到席勒正在看报纸,戈登:“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教父发火了,他不允许大都会的船再在东部的码头停靠。”
“我正看到这一部分。”席勒推了一下眼镜:“昨晚我熬夜写论文,正好错过了你今早的电话。”
戈登一边把风衣脱下来一边:“我也没什么要紧事,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工作不忙,我只是想打电话来恭喜你乔迁新居,哦,对了,我的礼物还在车子上呢”
“不急,你吃早饭了吗?不如坐下来一起吃点?”
戈登一边把脱下来的大衣递给男仆,一边:“我今早先去了趟局里,已经吃过了,你让我找的资料,我给你带来了。”
着,他把一个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开始翻找,然后从里面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席勒。
席勒:“辛苦了,就算吃过了,也来杯热牛奶吧。”
戈登没有拒绝,他坐到餐桌旁,:“一开始你要接伯纳德子爵的庄园,我还有些奇怪,毕竟现在喜欢这种老派庄园的人不多了。”
“现在哥谭的有钱人还是更喜欢那种立式别墅,最好再有个大车库,能让他们把豪车都停进去。”
戈登四处打量了一下,这里的装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风格,丝绸窗帘、针织地毯、木质家具,配上一个石制壁炉,里面的火焰烧的噼啪作响,就算没有靠近,也能感觉到一种暖意。
老式庄园的餐厅不算太大,走廊也比较窄,墙壁上甚至还能看到极其复古的金属壁饰烛台,整个建筑中的氛围就好像穿越回了维多利亚时期。
戈登收回视线:“但现在看起来,这里和你很配。”
“也不是我对英氏庄园情有独钟,只是如果我在南边买房子,那距离我上班的地点就太远了,哥谭那糟糕的交通状况,可能会让我错过上午的所有课。”
戈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谁不是呢?每次我去警察局上班,都被中心转盘那群该死的人堵住,要知道,我在警察培训学校驾驶课可拿了第一!”
“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人人都是亡命徒,他们从来不考虑,在一个有上百辆车子同时前进的转盘里,把油门踩到底,可能会让他们被弹出来的安全气囊给闷死!”戈登颇为气愤的。
“看得出来,你刚才应该也被堵了好一会。”席勒边笑边。
“我一路过来,起码看到了十个能拿f冠军的天才赛车。”戈登有些郁闷的。
“起来,这也怪我们的新任局长,警察局人不够,也不能把交警都调走吧?这几天我的组里也调来了好几个新人,他们什么也不懂,拿着枪就想往上冲。”
戈登摇了摇头:“还不如回去指挥他们的交通呢!”
“警察的日子好过了,也和这位局长脱不开关系,你就忍忍吧。”
戈登放下杯子搓了一下,有些兴奋的:“不过我也快能在警察局旁边买一所公寓了。”
“你的钱攒够了?”
“就快了,你能想象吗?上一周我赚了万美元,就算下一周没有这么高的收入,只要再攒一攒,我就能全款买下一套公寓了。”
“怎么有这么多?上周的案子应该不算太多,顶多也就只有5万美元吧?”席勒边吃饭边转头问他。
戈登挑了挑眉:“哦,我忘了,你不是本地人,哥谭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要交保护费的,警察也一样。我现在是外勤组的头儿,底下的所有警察都要把他们收入的5%交给我。”
“所以你就收了?像个黑帮老大那样?”席勒开玩笑道。
“你不了解这里,如果你不收,他们才会感到害怕,因为在哥谭,你收了他们的钱,就代表着你愿意带他们继续干,如果不收,他们反而要担心这桩生意明天就没有了。”
“我听,你要和你的未婚妻结婚了?她现在正在哥谭吗?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
戈登咳嗽了一下,:“她正在办理工作调动的续,大都会那边的公司交接起来特别麻烦,起码也得一个星期,不过也好,我可以有点时间把我看好的那所公寓给买下来,还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席勒抖了一下里的报纸,然后边看边:“你想好要什么新婚礼物了吗?我现在很有钱。”
“是吗?比韦恩更有钱?”
席勒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比他还有钱,你就不会在这里见到我了。”
“其实,要不是我挣了这么多钱,也不会这么快就想订婚,可能这会儿已经在夏威夷度假了。”
“我还以为你全年无休呢。”
“得了吧,那我会疯掉的,我得有个好身体,再有个好心情,才能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长久的活下去。”
席勒从桌子上的雪茄盒里取出一支雪茄,拿起剪刀剪开,递给戈登,戈登接过来,席勒接过男仆递过来的火柴,划亮一根,给戈登点烟。
然后他自己也拿了一支点上,他吐出一口烟雾:“教父最近心情很不好,有些胆大妄为的人,想要来他的地盘上撒野。”
戈登伸了伸拿着雪茄的,换了个姿势,靠在椅子的扶上,有些舒适的喟叹了一声,:“你为什么要找我查哥谭流动人口的资料?是大都会出了什么问题吗?我听,那帮惹火教父的人就是从大都会来的。”
“如果我这是跟着我来的麻烦,你会不会觉得有些惊讶?”
“当然不。”戈登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否认了。
“在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有种感觉,你一定是个能惹大麻烦的人。”
“为什么?”
“你可以看作是一个警探的直觉。”
“有意思,能详细讲讲吗?”
“我见过很多罪犯,他们不同”戈登直起身,把腕支撑在桌子上,:“完全不同,那些笨贼和真正的重案犯截然不同。”
“我从来没听过任何一个连环杀人犯对法官大喊大叫,出言不逊,他们身上有种不同于常人的气质”
“在你面对蝙蝠侠时,我总觉得你们像在照镜子。”
“你觉得我和他很像?你是认真的吗?”
“有些地方完全不一样,但有些地方又惊人的一致。”
席勒看着戈登:“保持这种敏锐,你会成为哥谭的救世主的。”
戈登在银质的餐盘上磕了一下烟灰,然后:“教父这次不好办了,混进来的那一伙人似乎有些门道,他们杀了法尔科内家族的两个酒保,教父要是短时间内没把他们抓住,在哥谭丢了面子,可比什么事都严重。”
“黑帮们短时间内应该也不会敢挑衅教父吧?”席勒放下报纸,向后靠在椅背上。
“很难,别低估了那些人。可别忘了,马罗尼还没死,东区的冲突中他赚得盆满钵满,或许正打算着跟教父叫板。”
“他是在找死。”烟雾伴随着话音落地,席勒把往外伸出去,用指尖弹了弹雪茄,细密的灰尘缓缓飘落。
“未必,教父不知怎么的,越过了他,让人杀死了老局长维克多,我听他也想在阿卡姆医院里掺一脚,可又被教父踢了出去,马罗尼忍不下这口气。”
“东区不太平,马罗尼急于压服那些被他收编的势力,他需要胜仗来立威,来彻底收拢他刚刚吸收的新鲜血液。”
“他敢用教父来立威,法尔科内会让他领教的。”席勒整个人靠在椅背上,他扯了扯毛衣的领子,显得很放松。
戈登又咳嗽了两声,他透过雪茄顶端冒出的烟雾,眯起眼睛盯着银质餐盘上的反光,:“马罗尼是个厉害人物,而教父已经老了。”
“你更看好他?”
“不,我反而希望老教父能赢,只要法尔科内还在,哥谭就乱不到哪去,而一旦没有了他,就很难了。”
很快,戈登就离开了,毕竟他还有工作要忙,最近是他的旺季,再努力一个月,买一幢别墅都都不成问题了。
戈登走后,席勒靠在椅背上吸完了整支雪茄,烟雾缭绕在他指尖,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放松的思考过了。
在这座处处危的城市里,如果没有确定安全,他甚至没有一支烟的休息时间。
在此之前,席勒从没想过买房子,也不需要一个家,因为他不是个哥谭人,他来自一个全世界最安全的秩序国家。
伴随着雪茄的燃烧,比香烟浓郁了数倍的烟雾飘散成各种捉摸不定的抽象形状,让人升出无数联想,在那种迷幻混着香甜的气味中,席勒开始回想。
他有些记不清,在离开故乡之后,他第一次在芝加哥遇到枪击案时,第一时间升起的情绪,究竟是震惊还是兴奋。
他只记得,当飞下坠时,伴随着失重和缺氧而来的人生回忆中,这半生参与的那些诡谲波澜模糊成一片雾,正如他们所愿,当这些记忆随着死亡消散时,无数秘密也就永远埋葬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席勒想,那这位能够给人再一次生命的伟大存在,还真是够了解他的。
哥谭是全世界罪恶的下水道,而好人是不会被冲进下水道的。
席勒看着指尖的雪茄顶端,那里的火光逐渐熄灭,烟雾开始变得稀薄,幻化成的图案开始慢慢散去。
他就知道,当他在重新拥有意识并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里是哥谭市的时候,那种第一时间填满他大脑的兴奋,最终会毁掉他对平静生活的所有野望。
或者,对枯燥庸碌的平凡日常的享受,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精通自我催眠的疯子的自欺欺人,直到他看到蝙蝠侠的出现。
伴随着烟雾的飘散,席勒回想起,当他第一次用微弱的读心能力去接触蝙蝠侠的内心时的感觉。
就像戈登的,他觉得自己像在照镜子。
所以,他给了蝙蝠侠一个他最想听的答案,然后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给那枯燥的让他绝望的平淡生活,画上了一个句号。
而现在,他终于成为了一名哥谭市民,在哥谭9的这个冬天,在他第二次生命的第一个生日这天。第七十四章哥谭9(下)到了下午,果然如同报纸上的天气预报的一样,哥谭下起了细雨。
席勒坐在庄园的书房里,窗外的雨声像是最好的安眠药。
有些杂乱的书桌上,堆成一摞的书籍在壁灯的照射下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墨水瓶和席勒镜片的反光,在有些昏暗的房间中显得格外亮,他正拿着钢笔,用复杂又华丽的花体英文写邀请函。
全世界的习俗几乎都一样,当你搬家时,总要通知亲朋好友过来做客,席勒打算这周的周末,邀请他在哥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过来吃饭。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一些湿润的空气顺着窗户的缝隙进入室内,在灯光的光线中,能够看到细的水汽缓缓飘落在桌面上,很快,书桌靠近窗台的部分就凝结了许多细的水珠,反射着背后壁炉的火光,像一颗颗红宝石。
天色逐渐暗下来,比白天更冷的雾气让玻璃凝结了一层白霜,席勒放下笔,揉了揉腕,他抬头看过去。
从这个角度看向整个哥谭,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雨中的哥谭不光更加阴沉,也更加静谧,甚至让人感到有些难得的闲适。
不论如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城市总是比后来那个信息社会节奏要慢得多,席勒写了一下午的信,直到男仆过来提醒他晚饭时间到了,才离开书房。
等到吃完晚饭,席勒穿好衣服,拿上雨伞,离开家门,这时,哥谭下了一整个下午的雨已经停了,只剩下吸进肺里冰凉的潮湿空气,还弥漫在城市当中。
地上的水洼在黑暗中如同一个个水银镜子,把路灯的灯光反射成金色的碎片,像是上个秋天没有带走的落叶,席勒的鞋跟踩上去之后,这种光芒就在轻微的波澜和溅起的水珠中消失了。
也就像全世界的习俗一样,当你搬家时,也总得去拜访一下邻居。
这里的治安还算不错,因为但凡能住得起和维护得起这样的庄园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虽然已经比不上南部的富人区那么繁华,可没落的老城区也有一种慢节奏的老派风情。
在距离席勒住的庄园一条街的地方,有一家歌剧院,不过这里很少有剧团来演出,所以就成了这片居民的俱乐部。
席勒走到剧院的门口,这里的侍者显然没有那么专业,等到席勒走到了大门的台阶上,他们才走上前打开大门,席勒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然后走了进去。
虽然外面是寒冷的雨夜,可剧院内却很温暖,席勒的眼镜蒙上一层雾气,他摘下眼镜,走到前台,轻轻敲了敲桌面。
正在打瞌睡的领班恍惚了一下,一抬眼皮,看到有人,他坐直身体,然后问:“您有预约吗?”
“我是买下了子爵庄园的新住户,今天这里的所有酒水消费都记在我的账上,上帝保佑所有人。”
领班立刻热情了起来,:“原来是您,昨天我才刚刚接到消息,那座最大的子爵庄园有了新主人,您的眼光真的太独到了,正是这样豪华的庄园,才配得上您这样慷慨的先生。”
“您放心,等到待会儿大家出来的时候,就都会知道您是一位好相处的绅士了。”
听着领班口中不断冒出来的溢美之词,席勒不动声色地把一卷美元放在了铃铛的下面,领班立刻就:“您不必在意这幢建筑的外表,毕竟这里是哥谭最古老的一座剧院,有些破旧也是正常的,但我们的服务一定是最好的”
席勒从剧院的台阶上走下来时,他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可能是哥谭最古老的剧院,它已经布满了沧桑的痕迹,在许多年以前,这里也曾迎来过一个又一个知名的剧团,也有无数的演员在这里登台表演,你方唱罢我登台。
但现在,它已彻底寥落,陈旧的门脸像纪录哥谭历史的石碑,刻下风霜雨雪后的痕迹,可能本就比那些杜撰的戏剧要更精彩,只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再看了。
席勒回到庄园之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但他昨晚还有些东西没有写完。
感谢这个节奏还比较慢的年代,席勒可以不用提防任何短信或者电话的狂轰滥炸,他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看书,从纸质的资料上寻找自己需要的知识,然后再用钢笔把它们写到纸上。
突然他的身后轻轻一响,席勒头也没回,他:“戈登来拜访,至少还带了礼物,那么你呢?不请自来的蝙蝠?”
蝙蝠侠的影子被墙上的壁灯照出多重的阴影,他:“等白天再送。”
“戈登就快结婚了,你不打算以这个紧身衣怪人的身份给他送个礼物吗?毕竟他可是你的合作伙伴。”
“我没有什么礼物可送的。”蝙蝠侠的语调总是很低沉又很平缓,在这深夜的房间中,让人有些昏昏欲睡。”那么你是过来做什么的?”
“来祝你乔迁新居。”
“我想你比我更早把这所庄园的所有房间都转了个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还通过某些段拿到了建筑设计图。”
蝙蝠侠没有答话,他似乎是默认了,他从不避讳再席勒面前展示他这种过度未雨绸缪、怀疑全世界的性格。
“你看了今天的报纸吗?看到了有关铁幕的消息了吗?”
“那与我无关。”
“这可是全世界的大事。”
“哥谭不会因此变得更好,也不会再变得更坏了。”
然后两个人就都沉默了,只剩下席勒钢笔划在纸上的沙沙声回荡在深夜安静的房间里,过了一会,蝙蝠侠:“从大都会过来的那伙人,应该是过来追杀你的。”
“那就让他们来,还是你觉得哥谭的人会怕了大都会的人?”
蝙蝠侠又沉默了。
“我猜你是和你的管家吵架了,对吗?”
蝙蝠侠不回答,可席勒自顾自的:“曾经也有一个这样的人,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飙车,因为他和他亲爱的‘管家’吵了一架。”
“他们是为什么吵架?”
“因为那个人没想好到底要不要和自己的管家结婚。”
蝙蝠侠再次沉默了。
“我猜,你的管家应该对你受伤这事感到很心疼,但他又不想阻止你继续你喜欢的事业,所以他只能自己消化这种情绪。”
“可你发现了他似乎在伤心,你既不想停下你的事业,又不想让他伤心。”
“你的那些过人的智慧和缜密的逻辑在这个时候都不管用,所以只能半夜跑出来飙车。”
“让我猜猜,你新造的那辆蝙蝠车应该就停在我家的门口,并且直到现在,那过热的引擎应该都还没有冷却下来。”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读心术吗?”
“别再问这种蠢问题了。”
“如果有,你能告诉我阿尔弗雷德是怎么想的吗?”
“你比那个人直白很多,不过也对,困扰他的除了亲情,还有爱情。”
“爱情最令人难以琢磨的东西,我主动提出可以告诉他答案,但他拒绝了。”
蝙蝠侠的视线落到了席勒无名指的那个戒指上,他问:“你结婚了?你的夫人没有跟你一起来哥谭吗?”
“看来你也不是很想要那个答案。”
席勒:“那就走吧,你不如去找戈登收留你,继续留在我这里,你只会得到你不想听的答案。”
蝙蝠侠:“这座庄园的确很好,一共有36个房间,你睡在楼上的东侧主卧里,那还有35个房间。”
“我是不会给你钥匙的。”
“我不需要钥匙。”
席勒用指抵着眉心:“但是你夜不归宿,你的管家来找我该怎么办?”
“为什么比起我,你好像更怕他?”
“很难和你解释,但我确实很担心你的管家找上门来。”
看着蝙蝠侠还是不放弃,席勒只能无奈的:“好吧,如果你想在这留宿,我需要你家长的同意,现在去给他打个电话,我必须得听到他首肯,才能留你在这里借宿。”
蝙蝠侠:“”
“电话在楼下,要么去拨号,要么滚蛋。”
最后,蝙蝠侠还是妥协了,在面对与他管家有关的问题上时,他总是表现的像个孩子,就像斯塔克在面对佩珀一样。
席勒倒是不介意蝙蝠侠在这里留宿,他其实也不介意蝙蝠侠把他的新家给查了个遍,反正迟早也要有这一天,岁的蝙蝠侠不查,等到他2岁、3岁的时候,也总归是会查的,哥谭的一切都不可能逃得过蝙蝠的眼睛,席勒不是丑,他可没有空天天和蝙蝠侠玩你追我藏的游戏。
过了会,席勒写完了他的论文,这时已经是深夜了,窗外已经黑得密不透风,只有雨水聚集而成的水洼中反射着远处的灯光。
很快,男仆提示他电话响了,席勒拿起听筒,蝙蝠侠就站在客厅最阴影的角落当中,听着他讲电话。
“对,没错不麻烦,是的,我知道,他们总是这样,之前我也见过不少”
“是吗?那还是挺严重的我这里有专业的急救包,哦,是吗?您可真是个尽责的管家”
“我想没什么关系”席勒抬头看了一眼蝙蝠侠,不知道为什么,蝙蝠侠感觉自己的心突然七上八下的,就像被打电话找家长之后,在旁边战战兢兢的妄图从老师的只言片语中推断出家长之后愤怒层次的学生。
“好的,请您放心没问题,那就这样吧明早是吗?我想会的,好的再见。”
席勒看到蝙蝠侠张了张嘴,似乎想问什么,但最后他什么也没问。
席勒:“你的管家你受伤了,不过他应该已经对你进行了治疗。”
完他看了一眼旁边的落地钟:“现在已经太晚了,你的管家你应该在九点之前睡觉,已经晚了三个多时了,现在拿着钥匙,赶紧上楼吧”
“我不需要钥匙。”
留下最后一句话,蝙蝠侠就消失了,席勒摇摇头,然后也上楼了。
席勒本来就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因此蝙蝠侠也没有干出穿着那身蝙蝠装睡觉的事,席勒敲开他的房门的时候,布鲁斯正穿着睡衣。
通常,严肃状态下的蝙蝠侠只能看到一个下巴,但现在,布鲁斯的气质和他平常完全不同,这是一个露了全脸的蝙蝠侠。
但也没什么用,他在听到席勒告诫他阿尔弗雷德希望他明早能赶回去吃早餐的时候,还是露出了一个颇为纠结和复杂的表情。
“我劝你最好是回去,万一他要是找上门来,我是绝对不会帮你的,你要知道,老师永远只会和家长站在同一个战线。”
看着布鲁斯似乎还不乐意,席勒不得不进一步威胁他:“如果明天我真的见到了阿尔弗雷德,那我就不得不和他谈谈你的学业情况了,这一次的期末考试,你虽然勉强通过了,但排名是中游靠下,更重要的是,你的作业一学期漏交了6次,还有一大半都没写够字数。”
“你交上来的作业我全都留着,如果你不想被你的管家看到你那狗屁不通的文章和除了污染别人的大脑毫无用处的学术垃圾的话,就最好赶紧睡觉,然后明天早上早点起来,回你的韦恩庄园去。”
然后还没等布鲁斯什么,席勒就“砰”的一声把他房间的门给关上了。
夜里,布鲁斯躺在床上,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
有赖于席勒那颇有天才创意的产业链,黑帮最近的火并很多,蝙蝠侠的工作也开始变得困难了起来。
白天他忙着在医院里进行各种调查,来破解黑帮之间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晚上他还得去盯着各个火并的现场,防止他们打的太上头,波及太大。
警察有了重武器之后是强了不少,可这不意味着黑帮就完全没有反制的段,警察拿重火力压制,那黑帮自然就会想着用更凶猛的火力来反抗,一来二去,战争规模在不断升级,这也导致蝙蝠侠还没来得及升级他的各种装备,就被卷入了一些更加凶猛的火力冲突当中。
这也就导致,原本只是为一些枪子弹和冷兵器所准备的蝙蝠盔甲,没有办法防御住火并中枪榴弹带来的伤害。
在几天前的晚上,蝙蝠侠被一发枪的子弹打中,这种伤害可不是枪子弹所能比拟的,枪的子弹每一发都有掌那么长,还好蝙蝠侠只是肩部被擦中了,如果这一发真的结结实实的打到他的身上,怕是他的半个肺都会完全报废。
但这也对他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可以是他进行蝙蝠侠事业的这段时间里,所受的最重的伤了。
他赶回韦恩庄园的时候,已经神志不清了,他还能有意识回到韦恩庄园,都已经是他那超出常人的意志力救了他一命了。
布鲁斯早就知道,他对一些镇痛药和麻醉药的反应并不敏感,经常会在麻醉的途中醒过来,这次也是一样,他在术的中途,半梦半醒的看见阿尔弗雷德一个人坐在术台的边上。
他很难形容当时看到的阿尔弗雷德的那种表情,那让他多年都几乎不曾激烈跳动过的心脏,狠狠的被揪了一下。
他突然发现,阿尔弗雷德变得和他记忆里不同了,他老了很多,和他父母还活着的时候比起来,似乎也消沉了很多。
他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韦恩夫妇的死亡并不是只对他一个人造成了伤害。
而或许,当阿尔弗雷德发现,自己差点又要再承受一次同样的伤害的时候,他就又变老了很多。
布鲁斯躺在床上,他翻来覆去,脑海里都是他朦胧之间看到的阿尔弗雷德的样子。
而更令他难过的是,当他从术中醒来之后,阿尔弗雷德什么也没,他并没有阻止布鲁斯去做什么,他只是依旧准备好了早餐,就如同无数个布鲁斯从噩梦中惊醒的早上一样。
坐在餐桌前的时候,布鲁斯几乎食不下咽,他是蝙蝠侠,但他依旧是个人,很少有人在面对如此激烈的情绪冲击时,还能保持平静的心态去吃饭。
于是他只是草草的吃了两口,就像逃跑一样的离开了韦恩庄园。
其实他最先去的就是戈登那里,只不过,他正好赶上了戈登开车出发前往席勒家。
他一路跟在戈登的身后,甚至就连他们在餐厅里交谈的全部过程,蝙蝠侠也都在窗外看见了。
他也看到了席勒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抽完了一整根雪茄。
那样的教授令他感觉到陌生,他从来没有见过席勒的这种样子,他看上去很放松,但又十分冷漠和锐利,虽然在学校里时,席勒也常常表现的很严肃,但那完全不同。
那像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
他想,或许他之前所认识的那个教授,也只是一种伪装,和他一样。
两个疯子在这座疯狂的城市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以一种再平常不过的社会身份粉墨登场,扮演着每天为琐碎日常所困扰的老师和学生。
这或许也不是一本傲慢与偏见,而是一本演员的自我修养。
在哥谭这座被岁月腐蚀的破烂又沉朽的剧院里,在哥谭大学的这个舞台上,这场荒诞戏剧的第一幕,就显得古怪又滑稽。
蝙蝠侠上学的第一天遇到的第一位老师,一个看上去严厉又古板,看起来完全不想给自己找麻烦的老师,在一场毫无动的心理咨询中,给了他一个他最想要的答案。
而等这一场又一场的戏剧落幕之后,两位演员本人,终于还是在舞台之下相见了。
抛开他们身上的社会身份不谈,这些荒诞戏剧的构成不是巧合,疯子总是吸引疯子,怪人时常遇见怪人,这也不过是物以类聚的又一种呈现方式而已。
布鲁斯躺在床上,昏沉的睡意袭来,他在半梦半醒之间,听到了庄园楼下钟摆的沉闷声响,在他的梦中无孔不入。
而除此之外,在哥谭9的这个寒夜里,能够听到的,只有几乎微不可闻的风声,和壁炉彻夜不息的燃烧声。第七十五章驱虎吞狼计(上)刀叉碰撞在餐具上的轻响,伴随着酒液消泡的声音,戈登首先举起杯:“恭喜你乔迁新居!”
布鲁斯、哈维、席勒和维克多都举起了酒杯,几人碰了一下杯,席勒喝了一口酒,有些辛辣的酒液,被他咽下去之后,一股暖意从胸膛中升起来,壁炉的火光照耀在酒杯上,像燃烧的火焰。
“你是该买一幢房子了。”哈维:“我早就了,没有人该在教师公寓里住那么长时间,那里甚至连一台咖啡都没有,我只不过借宿了两个晚上,腰就被床板硌得生疼。”
“我觉得还不错。”维克多:“哥谭大学的硬件设施还是不错的,当然,跟这种庄园是比不了的,希望你能在这里为我留一个房间。”
“随时欢迎。”席勒对他扬了扬酒杯,布鲁斯一边用餐刀切割盘子里的牛排,一边:“你该为我们都留一个房间,毕竟我在韦恩庄园里面都为你们留了房间?”
“那就足够了。”席勒。
“上帝保佑我有生之年也能买一个大庄园,我倒是很乐意都给你们留一个房间。”戈登吃了一块香肠。”
“你最近如何了?应该快要攒够钱了吧?”哈维问他。
“最近的收入有所下滑,但也还不错。”戈登拿起餐巾擦了擦嘴,然后继续:“教父那边还没有什么动作,其余的黑帮跃跃欲试,现在可能就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你什么时候攒够了钱,一定要告诉我一声。”席勒用叉子轻轻敲了敲餐刀,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我觉得我可以帮你参考一下公寓的选择,毕竟我在买房子之前,也看了许多资料。”
“那正好,我正愁不知道该买哪一幢呢,你觉得鹈鹕区怎么样?其实我更喜欢茉莉尾巷,但是考虑到将来我们可能会要一个孩子,那里有点,而且没有婴儿房。”
“你考虑过第九大道吗?过来和我做邻居如何?”哈维笑着问他。
“老天啊,那离可太远了,而且住在那里的大多都是你这样的单身汉吧?”
正拿起酒杯准备喝酒的席勒发出了“嗤”的一声,戈登有些不解的看了他一眼,席勒笑着:“你最近太忙,连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怎么了?”戈登看了一眼哈维:“我错过什么了?难道他现在不是单身汉了?”
维克多问:“你和克莉丝汀正式确定关系了?那你们在学校里可要避讳一些,你知道,对你有意思的女女生和对她有意思的男生几乎一样多。”
“好吧,就是上个星期的事儿。”哈维耸了耸肩。
布鲁斯颇为吃惊的看着他:“真的?天呐!你这么快就拿下了全哥谭大学最性感漂亮的女生,我原以为,你也是个老学究呢。”
席勒又用叉子轻轻敲了敲餐盘的边缘,然后:“我但愿你不是意有所指,你能和我坐在这个餐桌上一起吃饭,难道会是因为你期末考试只考了69分吗?”
所有人都笑起来,壁炉的火焰熊熊燃烧着,餐桌上许多金属餐具的反光互相映射,散发出一圈又一圈柔和的光晕,光芒重叠在一起之后,整个屋子都像被照亮了一样。
吃完饭,几人坐在壁炉前的沙发上,哈维有些醉醺醺的,他:“这算什么?我们的单身汉之夜吗?戈登也要结婚了,在他结婚之前,我们还可以这样闹一场”
“我先走了。”维克多已经穿好了大衣,戴上了帽子,席勒转头看他,然后:“把门边的那个袋子拿上,那里有两瓶酒,还有一包雪茄。”
“哦!谢谢你,怎么舍得把这些古巴的好货送给我了?”维克多打开袋子笑着问。
“我记得你提到过,前两天应该是你和你妻子的结婚纪念日”
“哦,抱歉,我们都不知道!”布鲁斯:“弗里斯教授,明天我把礼物寄到您的办公室。”
“不,不必,不必这么客气。”维克多笑了笑:“事实上,你们能理解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维克多的是真心话,毕竟不论如何,把妻子用低温冷冻仓冷冻起来这件事,起来实在有些吓人,他根本也没指望会有谁,能理解他这种疯狂的举动,以前听这件事的人,最好的也不过是劝他人都有生老病死,让他看开一点。
但他在哥谭新认识的这几个朋友,大多对此都表达了十分宽容的看法,他们也并不避讳提起这件事,其实,维克多并不喜欢其他人拿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他,然后每次提起婚姻和家庭情况的时候都避讳着他,那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扫把星。
但他的这几位朋友并非如此,就好像他的妻子只是得了点病,在住院而已,平常有什么事,他们也不会忘了她的份,这让维克多感到慰藉,就像他的妻子,真的只是因为普通的疾病住院,很快就会好起来一样。
维克多走之后,戈登很快也走了,布鲁斯斜倚在沙发上:“看吧,这些都是大忙人,只有我们,只有我们这几个无所事事的家伙,还能在这里醉一整个晚上”
“其实只有你,首富先生,我待会儿还要去修改我的论文,哈维也有诉状要写,只有你,这个无所事事用脑袋空空的大富豪”
布鲁斯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他摆了摆,连话都不了,显然是有些喝醉了,哈维披上衣服:“我把他送回去吧,可别真让他在这里喝醉了。”
“他的口袋里有,你找出来给他的管家打个电话,让他调直升来接你们,别开车了。”
“在哥谭,酒驾算什么?我甚至都还能开到20迈”布鲁斯含糊的。
“是啊,是啊,我们的天才赛车”
哈维把布鲁斯也架走之后,席勒走到客厅的另一边,拿起电话的听筒,开始拨号。
很快,庄园里的灯逐渐的熄灭下去,哥谭的夜又陷入了深沉的黑暗中。
第二天,哥谭大学的校长谢顿在办公室里,抱着臂疑惑的:“你是,罗德里格斯教授受伤住院了?那好吧,派一名同事代表去看看他吧。”
下午,躺在病床上的席勒从安娜里接过鲜花:“哦,谢谢,我真是不胜感激”
他刚想继续话,戈登就冲了进来,看到这里有外人,他犹豫了一下,安娜出去之后,戈登上下打量了一下这里,这里是哥谭市中心医院的高级病房,单人单间,装修豪华,席勒躺在病床上,盖着被子,从脸色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异常。
戈登走过去叉着腰:“我听你昨晚受到了袭击,该死的,我再晚点走就好了”
席勒笑了笑,似乎完全没有当一回事,戈登:“你居然还笑得出来,之前你就知道了大都会的那伙人很有可能是冲着你来的,你居然还不提高警惕,让他们得了,你伤在了哪里?器官还是骨头?”
然后,他又颇为恼火的:“那个蝙蝠侠也不知道哪去了,他要是留在你那里,肯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你对他还真是有信心,但我可不希望他在这里留宿,他的管家要是找上门来,可比什么人都可怕多了。”
“真的”戈登上下打量了一下席勒,”你真的受伤了?我怎么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他伸看了一眼表:“而且,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现在才早上点多,你的伤口这么快就治好了?哪怕只是挨了一刀,起码也得折腾十几个时吧?还是,现在中心医院的医疗技术已经这么高超了?”
席勒向他挥了挥,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掀开被子坐了起来,直接从床上站了起来,走到窗边伸了个懒腰,戈登瞪大眼睛,看着他跟没事人一样那行云流水的一套动作。
“该死的!你根本没受伤!”戈登大声:“我可是接到消息匆匆忙忙的就跑过来了!”
“我很感动。”席勒:“你的那辆老皮卡居然能只用20分钟就从警察局开到医院,你是不是给它装了个螺旋桨什么的?”
“我了,我在警察学校可拿过驾驶课程的第一!”
然后戈登甩了甩头:“这是重点吗?重点不是你为什么要装病吗?你终于受够了哥谭大学里的那群学生了?”
“当然不啊,好吧,是有一点,但这不是重点”
“你知道我是怎么得到这个消息的吗?今天早上,警察局一片鬼哭狼嚎,因为他们听阿卡姆精神病医院,因为没有主治医师,要暂时歇业,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那么悲伤”
“是啊,阿卡姆精神病医院歇业,悲伤的可不只是警察们。”
戈登皱着眉,他也不笨,他稍作思考之后:“黑帮们可不会就此罢的,他们在这个产业里尝到了甜头。”
“没错,他们现在估计比你更着急,毕竟你的钱已经快攒够了,而你的目标也不过是买一幢公寓,他们可就不一样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吊着他们有什么好处?”
“我受伤了,精神病医院不开业,他们到嘴的一只鸭子就要飞了,那么,我是为什么受伤的?”
“你是为什么你想陷害大都会的那群人?”戈登这才明白过来,“你要利用这些黑帮去铲除那群人,他们一旦得知,你被大都会的那伙人袭击了,那群人才是精神病院歇业的罪魁祸首,那他们就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把这群人挖出来,然后干掉。”
戈登在房间里踱步,边走边:“运行了这么长时间,许多人已经花时间和力气把产业铺进了精神病院里,他们不会乐意就此放弃,这就像烤制披萨的最后一道工序,他们不会乐意停下的。”
“你这一病,他们肯定会找到各种门路去打探,到底是怎么回事,警察们都知道是谁干的了,那那群黑帮头目没道理不知道。”
“但是你怎么就能确定他们会去找那群从大都会来的人的麻烦?而不是像之前那样,想要用其他人把你换下去?”
“你受伤了,可这却不代表着精神病医院就一定要歇业,他们可不知道这个产业是你的计划,他们或许只会想,既然主治医师病了,那就换一个不就得了吗?”
“他们的确不知道,但法尔科内知道,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