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别慌,学霸老爹和我一起穿越了 > 正文 第能134章,千万不能作
    “成!”

    风锦倒是没觉得哪里不对,直接开口答应了下来。

    反正都是姐妹,也算是闺蜜了,住在自己家里也没什么不好。

    “你同意真是太好了,我今天就不回去了,那个谁出来一下,回去告诉玲,让她收拾几件衣服带过来!”

    王舞冲着一个方向挥了挥,是在和自己的暗卫话。

    绝美的脸上挂着笑容,看起来很开心的模样。

    “我屋子旁边有一个空的房间,不知道你能不能住的习惯。”

    风锦知道王舞肯定是娇生惯养的长大的,她家的院子这么破落,应该会不习惯的吧!

    “不是和你住一起呀?”

    洁白的指托着下巴,绝美的脸上是有一分失落在脸上的。

    “我晚上要写话本,睡觉还喜欢磨牙,肯定会打扰你的,咱们一人一间屋子挺好。”

    风锦是怕暴露自己的空间。

    要是两个人住一间屋子,就没有**可言了,想进入空间都不方便。

    “也行,睡哪里都一样。”

    王舞软绵绵的应了一声,稍微是有那么一分不高兴的。

    真是的,都是姐妹了,怎么还防着自己呢?

    他难道是那种会偷看的人吗?

    他又不是王通,有什么可被防着的!

    王舞心里非常的鄙视风锦,但又不敢出来,也不敢执意要求一个屋子。

    到时候自己的身份要是暴露了,还和风锦一个屋子住,肯定会被风民生和王通混合双打的。

    直接打死打残的那种。

    王舞决定保住自己的腿。

    稳住,不能作,千万不能作!

    辰煜听到王舞能住进来,指微微收紧。

    他只不过是给了王家警告而已,就是想让王舞收敛一点,别想着来太子妃的位子。

    没想到,弄巧成拙。

    让锦家里来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

    “锦,你之前不是想放风筝吗?我做好了一个,要不一起去吧?”

    辰煜着就把中拿着的风筝展开,放在了风锦的面前。

    直到现在,风锦才正眼看了一眼辰煜,也看到了他做好的风筝。

    刚刚只顾着和姐妹同仇敌忾,真没注意到辰煜里拿了什么东西。

    就知道他一直在咳嗽了,疑似咽炎。

    “我就不去了,得给舞收拾收拾屋子,还得去县城再添置一些东西。”

    女孩子家家的确实比较麻烦,不像男孩子,走到哪里就可以睡到哪里。

    像王舞这么精致漂亮的女孩子,更应该要娇生惯养,不能随意。

    “屋子不用收拾,到时候让玲她们收拾,咱们去镇上买东西吧!”

    王舞挽着风锦的胳膊,还特意让辰煜看到她们挽在一起的胳膊,呲牙一笑。

    锦在古代真是艳福不浅呀!

    如果非要站队的话,王舞自然是站王通这边的。

    毕竟大家都有话题可言。

    辰煜就是一个老古董,就算再好看,那也是这个封建王朝的古人。

    和他们这些现代人,是没办法心意相通的。

    王通猥琐是猥琐了一点,但绝对专一。

    作为死党,王舞还是觉得王通更适合锦。

    “走起!”

    风锦正好想去县城看看自己的话本卖的如何了,只听很好,还没有亲眼看到,更没有亲耳听到别人对话本的评价。

    于是,风锦和王舞挽着胳膊,直接从辰煜身边走过。

    完全没有打算让辰煜一起跟着去。

    女孩子逛街,自然是不可能叫男孩子的。

    咯吱咯吱。

    辰煜中的风筝发出了惨叫声。

    没死,但快残了。

    “呦,你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干什么?要去放风筝,走,一起吧!”

    风民生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乐呵呵的看着吃瘪的辰煜。

    侃起来非常顺嘴。

    辰煜:

    他怎么觉得这个岳父大人不太正经呢?

    “下次吧!下次有空一定和先生一起放风筝!”

    辰煜很有礼貌的冲着风民生行了一个礼,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完全没有被调侃的恼羞成怒。

    也根本怒不起来。

    “去去去,俩男人放什么风筝,你还是自己去吧!”

    风民生被辰煜的话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拿着书就回屋了。

    闺女不在,自然不能进入空间,那就浅浅的学习一下。

    明天超常发挥,可不能在闺女面前丢了面子,绝对不能考第二。

    ――

    县城。

    王舞脸上戴着一个斗笠,斗笠上有一圈薄薄的丝绸,勉强遮住了她的脸。

    只有这样,她才能正常的走路,不然一定会被围观的。

    长得美也是有烦恼的。

    两个人的里各抓着两串糖葫芦,是逛街,除了糖葫芦,貌似也想不起来要买什么。

    就在大街上像街溜子一样,来回走动。

    “让开,让开!”

    前方传来了一阵躁动,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风锦和王舞抬头看了过去。

    是一辆非常豪华的马车,马车的车猿上坐着一个拿鞭子的马夫。

    马夫一脸不屑的看着街道上的人,鞭子来回挥动,好几次都差点打到路人。

    马车的门帘上,绣着的一个“风”字。

    是风家的人。

    “是这家人吧?”

    “应该就是了,马车里坐着的,估计就是那崽子风澈。”

    风锦和王舞往路边躲了一下,声的嘀咕了起来。

    风澈就是王舞被订的那个娃娃亲。

    据风老爷子和王家老爹当年一见如故,两人当时都还没有风生水起,虽然年龄差了一些,但还是亲口定下来了娃娃亲。

    是风家和王家出生的孩子,都是女孩子就结为姐妹,都是男孩子就结为兄弟,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妻。

    王家,就只王舞这一个姑娘。

    而风老爷子的儿子早就已经成亲,这门亲事自然就落在了孙子辈上。

    孙子辈,就只风澈一个孙子。

    “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那王家大姐来这里做什么?父亲是不是打听错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子有些不耐烦。

    明明身穿锦衣华服,看起来却和二流子差不多。

    “定然是没错的,这个会你一定要把握住,借着这次祭祖的名头,若是能和王家大姐扯上关系,把她娶回去,也算是你的福分。”

    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正襟危坐,看起来倒是有那么一丝儒雅在身上。

    但眼神有些不坦诚。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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