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 > 第6章 长安侯
    【这算是……见面了?】

    叶凡要卖酒,并不是简简单单放到柜台上等着顾客上门。那样卖得太慢,也会糟蹋了叶老爹的心血。

    他结合着现代的营销策略,整出来一套完整的方案。一旦成功,不仅能筹出工钱,还可以大赚一笔。

    唯有一点,需要时间。

    关大郎带来的钱,着实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他也不算再拖,当天下午便让于叔把长工们叫到酒坊,按照记工册上写的,一个钱都不少地发给了他们。

    大伙拿到了钱,对叶凡千恩万谢,口中连连称着“叶善人”。

    叶凡站在磨盘上,哭笑不得。这些工钱本来就是他们辛苦赚的,现在倒弄的像他施恩似的。

    肖大郎站在人群前面,扯着嗓门问:“少东家,这酒坊还开不开了?若是开,肖某还跟着您干!”

    这话一出,人群中有片刻的寂静。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等着叶凡的回应。

    叶凡笑笑,自然是要开的。

    他读了七年的酿酒工程,又有胖团这个金手指,放眼整个大晋朝,起酿酒,恐怕没人比他更专业。

    不过,他并没有直,而是装作无奈的模样,朝大伙拱了拱手,“若是开,还请诸位兄长再来搭把手。”

    “一定一定。”

    汉子们嘴上应着,心里却大致明白了——这酒坊八成是开不起来了。

    唉,叶家几代人立起的招牌,眼瞅着就要砸喽!

    ***

    叶凡从酒坊出来,已经到了后半晌。

    他也不急,慢悠悠地沿着起起伏伏的沟壑往家走。

    “胖团,在不在?”

    黑痣隐隐发热,胖团软软地应道:“在的,凡凡。”

    叶凡扑哧一声,笑了。

    昨天还是“叶凡”,今天就升级成了“凡凡”,外星光脑还挺会攀交情。

    胖团感受到他的情绪,从黑痣里拱出来,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脸,那谄媚的样子,还真是……

    叶凡怎么也没办法把它当成一个冰冷的机器。

    “我大概多久能换到时空穿梭机?”

    柔和的光团诡异地顿住,半晌,才传出一个心虚的声音:“这个……要看收集蘑菇的速度,早一天攒够点数,就能早一天完成交易……”

    叶凡觉察到似乎哪里不对,正要问,胖团突然喊道:“凡凡心,前面有坑!”

    叶凡脚下一顿,这才发现,他竟不知不觉走到了坑边,再迈一步就要掉下去了。

    黄土坡上,这样的沟壑不知凡几,这也是田地不好耕种的原因之一。

    因着这个的插曲,叶凡没再追问,暗自琢磨着先把酒坊的问题解决了,然后就尽快收集蘑菇。

    正好,村子北边就是韩岭山,山上应该有不少。

    胖团悄悄松了口气,怂怂地缩回黑痣中,继续装死。

    叶凡爬上高坡,便看到了自家窑洞。

    此时,木门外蹲着个的身影,正扯着门上的铜铃敲着玩。

    远远地看到叶凡,家伙一阵风似的冲过来。

    许是跑得太急,的人儿被土疙瘩绊了一下,重重地扑到地上。

    叶凡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快步走了过去。

    不等他扶,锤子便无比熟练地撅着屁股爬起来,顶着一张灰扑扑的脸凑到他跟前。

    “大娘子来了!”家伙压着声音,紧张兮兮,“正在炕上坐着,是还要走,明儿个要顾铺子……”

    叶凡从记忆里搜罗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的是叶家大女儿,原身的长姐——叶大姐。

    叶大姐在县里开着一家的食肆,前堂后厨就她一个人,整日里起早贪黑赚些辛苦钱。

    想必她是听了“古董”的事,今日才匆匆过来。

    别锤子,就连叶凡都有点紧张。

    在原身的记忆中,叶大姐就是如同母亲一般的存在。那种与生俱来的严肃感,会让人不由地提起心。

    叶凡进门之前特意整了整衣裳。

    叶大姐听到动静,利落地迎上去,一迭声地问:“工钱发得可还顺利?可有人为难?银钱可够用?”

    不等叶凡应声,她便从腰间取出一个鼓鼓馕馕的钱袋子,袋绳解开,露出里面的碎银子。

    “铜钱不好带,我换成了这个,你先拿去使,若是不够……铺子里还有。”

    此情此景,叶凡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叶大姐日子过得并不好,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身上穿着旧衣,颜色褪得厉害,头上也是素得很,一双手又粗又红,二月里还生着冻疮。

    叶凡从脑海里翻出有关她的记忆。

    大姐夫姓樊,本是县中富商,只是前几年摊上了官司,不仅丢了家财,还赔上了性命。

    这些年叶大姐独自教养儿子,奉养婆婆,还要理食肆,不过三五年的光景,却像老了十几岁。

    不难猜到,这些钱多半是她攒来给樊大郎念书的,兴许还借了一些。

    这,就是亲情吗?

    叶凡鼻子一酸,一声“阿姐”自然而然地从喉咙里滚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来自现代的“叶凡”,还是土生地长的“叶郎”了。

    叶大姐对上他闪动的眸子,眼角现出深深的笑纹,“这是怎么了?好像一百年没见过似的。”

    不是一百年,是从来没见过。活了二十六年,他从未体会过这种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这两日算是补回来了。

    叶凡笑着,把钱袋推回去,“工钱已经发了,接下来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这些钱阿姐还是拿回去罢。”

    “买种子,交春税,居家过日子,不都得花钱?”叶大姐白了他一眼,“何时学得这般客气了?”

    “不是客气,我已经有了主意。”

    叶大姐拿眼瞅着他,眼中明明白白地写着不相信。

    叶凡知道她不好发,只得挠挠头,一五一十地把计划跟她了。

    叶大姐听完,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半晌,才面色复杂地感慨道:“当真是长大了。”

    叶凡嘿嘿一笑,知道她这是认可了。

    叶大姐看着他,难得笑了笑,“得了,既然你心里有数,我也就不多了。”

    叶凡也咧开嘴,笑得和和软软,尤其是那双尖尖的虎牙,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

    叶大姐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

    一双厚底单鞋,开了春正穿;一身青色夹袄,袖口往里缝了一截,能多穿两年。

    余下的便是各色零嘴,外加十来个成人拳头那么大的白面包子,不用问,一定是干菜油渣馅的,原身的最爱,叶凡也喜欢。

    “天气一日比一日暖,做多了放不住,你先吃着,过几日我再托人给你捎。”

    什么都是多余的,叶凡只有乖巧点头的份。

    长姐如母,半点不差。

    想起那个只比原身上两岁的外甥,叶凡转身进了侧间。

    里面是个书房,书案、橱柜都是用上好的樟木的,原身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进去一次。

    立柜里放着笔、墨、砚台,还有一摞摞的毛边纸、白生宣,叶凡零零散散抱出来一大堆。

    “给大郎带回去。”

    叶大姐心地理了理,挑眉道:“都给他,你用什么?”

    叶凡咧了咧嘴,玩笑道:“阿姐还不知道我么,三天渔两天晒网。”

    叶大姐被他逗笑,珍而重之地把东西包起来,“回头大郎考上功名,叫他来给你这个舅舅磕头。”

    叶凡咧嘴,“状元公的头,我可受不住。”

    姐弟两个全都笑了起来。

    临别之时,叶凡又向叶大姐交托了两件事。

    一是酒坊的酒。

    那些酒原本都是好的,却被黑心伙计掺了水,正经酒楼不收,散卖又费时费力。

    叶凡想着,干脆送到叶大姐的食肆,跟客人事先明,贱价卖了,多少能收回一些本钱。

    二是之后的计划。

    叶大姐的食肆地方不大,每日里来来往往的贩夫杂役却是不少,叶凡想借着这个便利散播一个消息。

    “就叶家郎让人坑了,淘到一箱子假古董,如今家里只剩下几缸状元红,八成得卖了换粮食。”

    “真这么?”叶大姐再三确认。

    “真这么。”叶凡咧着嘴,儿戏似的。

    “你就不怕坏了名声,没有娘子敢嫁你?”叶大姐把包袱放到牛车前面,挨着酒缸坐下。

    叶凡笑脸一僵,尴尬地摸摸鼻子——他还真不怕。

    叶大姐把他的反应当成了害羞,亲昵地理了理他的鬓发,温声道:“你好好的,有事托人捎信。”

    叶凡笑着点点头,“阿姐快走罢,别乱了黑。”

    于叔拍拍牛背,“走喽。”

    老黄牛垂着脑袋,“哞哞”地叫了两声,慢悠悠地走了起来。

    叶凡站在高坡上,看着牛车缓缓走在蜿蜿蜒蜒的黄土路上,渐渐地变成一个细的点。

    夕阳的余晖落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远处的丘陵,近处的田地,滔滔不息的黄河水,仿佛都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

    ***

    李家要搬回韩家岭了。

    这个消息迅速取代假古董事件,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的新谈资。

    李家在大宁县,在安州城,甚至在整个大晋朝都有很高的名望。李将军是保家卫国的大英雄,底下的儿郎们也个顶个的有出息。

    尤其是那个“一战封侯”的李大郎。

    去岁中秋,北地战乱,李将军中了契丹人的奸计,命丧沙场。

    李家大郎以一己之力深入契丹王帐,不仅亲手砍下了契丹王的首级,还在契丹铁骑的重重围困下成功脱身,被无数将士奉为“战神”。

    晋室天子降下隆恩,封其为“长安侯”,本意便是期待着他能保得晋室长治久安。

    没想到,李家大郎竟毅然辞去官位,带着一众弟妹从京城搬回了老家——韩家岭。

    大街巷都在谈论这件事。

    传那李家大郎身高八尺,一口铜牙,手掌像蒲扇那么大,身子像牛犊那么壮,跺一跺脚地面都要抖三抖。

    叶凡想象了一下这个形象,嘴里的粟米粥险些喷出来。

    如果有机会见着本人,他还真想问问——你长成这样你自个儿知道吗?

    二月二十八。

    清风徐徐,暖阳高照,是个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一大清早,韩家岭便热闹起来。

    村外的土路上接连不断地传来辘辘的车轮声,偶尔还能听到骏马嘶鸣。

    村民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涌到村口看热闹。

    叶凡也禁不住好奇,站在自家的高坡上往下看。

    牛车、驴车、人力车,一辆接一辆的车子热热闹闹地从土路上驶过。

    车队之后跟着上百名佩刀披甲的武士,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

    瞧着那一匹匹健壮的骏马,叶凡啧啧惊叹,不愧是“一口铜牙、身壮如牛”的战神,真有钱!

    要知道,这个年代牛马都是国家财产,尤其是马匹,都是用来仗的,农户不允许私自养。

    当然,总会有一些特权阶级,比如眼下这位长安侯,人家既有牛,又有马,数量还不少。

    “一、二、三、四、五、六、七……”

    叶凡在心里默默地数着,就像在数沉甸甸的银锭子——好多呀!

    殊不知,在他看着别人的时候,也有人把他当成了风景。

    那人骑着枣红骏马,走在了头的位置。

    他身量极高,五官也十分出众,微高的眉骨,挺直的鼻梁,衬着棕色的眸子,天生就是发光体。

    村民们原本还讨论得热烈,冷不丁瞧见他,顿时收了声。

    李曜忽略掉周遭或热切或畏惧的目光,视线不经意一扫,便瞧见了高坡上那道清瘦的身影。

    他的视力异于常人,饶是隔着数丈之远,依旧能够看清少年精致的眉眼。

    他挑了挑眉,凤眸中露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惊艳。

    长相还是其次,尤其是那神情,那气度,丝毫不输风流富贵的京城少年。

    身后传来部下的惊叹。

    “嘿,没想到这穷乡僻壤的,也有这么白嫩好看的娘子!”

    “哪儿呢?哪儿呢?我咋没瞧见?”

    披甲的武士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指向高坡,“你瞎呀,那不是?”

    旁边那人偏过头,凝神一看,紧接着便抬脚踹了过去,“你才瞎,那分明是个郎君!”

    “管他呢,好看就成!”

    “有病吧你?”

    “你他娘的才有病!”

    一黑一红两匹骏马扬蹄长嘶,脱离人群,踢踢踏踏地追逐起来。

    叶凡的视线从那两匹疾驰的骏马上一扫而过,最后定格在李曜身上。

    嚯,真高!即使坐着都比旁边的人高了大半个头。

    他不禁想起了那个远在天边的前男友,作为国家一级运动员、民族武术专业优秀毕业生,那位也是“高人一等”的代表。

    “阿欠!”李曜搓了搓鼻子。

    如此接地气的动作,丝毫没有破坏他威风八面的战神形象。

    村民们依旧是一脸崇敬。

    叶凡歪了歪头,有点眼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