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瑜脸色僵硬:“你声点。”

    “嗬, ”连瑾手里拿着资料,走过去往连瑜脑袋上拍了一下,“刚刚趁人之危的时候怎么不怕把人吵醒?这会儿怕了?”

    连瑜想着刚刚的画面, 他靠她那么近,呼吸都交缠在一起,想想都又不自觉脸热了。

    但他不大愿意承认,撇撇嘴狡辩:“我刚刚间歇性近视,所以才近距离查看她脸上的伤。”

    “嗬。”连瑾冷笑一声, 目光又落在程音脸上微不足道的伤口上, 很快,也看到了她唇上的血迹。

    视线再一转,就看到了连瑜手腕上包着的纱布。

    具体情况,林琅已经向他汇报过了, 但真到看到,连瑾心里还是淡淡的忧伤着。

    这大概也和很多恶婆婆的心思如出一辙——

    我费了十几二十年养大的崽, 突然有天要和别人家的女人海誓山盟,还为别的女人上刀山下火海,这叫什么事儿?

    是个当妈的都忍不了!

    连瑾目光又落在程音身上,眼神复杂, 出的话却跟开玩笑似的:“现在好了,你是她的药, 每天给她喂血缓解疼痛,这辈子都逃不出你的手掌心了。”

    连瑜皱眉:“我已经让林琅去调查了。无论能不能找到母虫,也一定会想办法将子虫从她身体里剔除。”

    他当然不可能用以血为药的方式和她捆绑在一起。

    不程音愿不愿意一直用他的血缓解疼痛, 连瑜自己还不乐意两只蚀骨虫一直在程音体内呢。

    那虫子虽然不至于伤人性命, 但吸食骨髓, 总归是伤身的。

    就像有些上了年纪的人, 随便做个手术,身体都会大不如从前。

    连瑜自然是希望程音一直好好的,身体健康、心情也愉悦的那种。

    连瑾也是知道其中关系,只是随口调侃一下,又正视着弟弟,眼神认真起来:“真喜欢了?”

    连瑜脸上还有点热意,轻嗯了一声,也不见得有多郑重。

    但连瑾身为哥哥,和弟弟一起长大,连他从到大尿过几次床都记得清清楚楚,自然也知道,自家弟弟是真的认真了。

    连瑾又看了眼昏睡中的程音,声音多了几分无奈:“不准备和她?这丫头好像还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连瑜抿了抿唇,也看着程音,声音不自觉轻柔:“我自有分寸。”

    他是个果断的人,一眼认定了程音,很快也采取了行动。

    但表白什么的,暂时是不可能有的。甚至,短时间内都不大敢让程音知道。

    这姑娘比较随意,不知道他的喜欢,偶尔还能被他摸摸手吃点豆腐。

    一旦知道了他的情意,恐怕会直接拒绝,一丁点豆腐渣都尝不到了。

    这点,连瑾大概也想到了,觉得自家弟弟的情路,可能会走得异常艰难了。

    甚至,他都觉得:“我怀疑你根本追不到她。”

    连瑜默了半晌,也和哥哥对视了半晌,清楚地看到了哥哥眼里的怜悯。

    像在看个身世悲惨的乞丐。

    连瑾一脸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的高尚神情,“没事,不论什么时候,哥哥的肩膀,是你永远的依靠。”

    连瑜默了半晌,突然咬牙,“实在不行,就生米煮成熟饭。”

    连瑾惊了一下,一本正经地盯着弟弟,眼神严肃得有些吓人:“连瑜,你长歪了。”

    他可是很少直呼弟弟的名字,足可见重视程度。

    连瑜挺了挺腰杆,一本正经:“我可以装的很直。”

    连瑾神色变幻,反手之间,手里多了黑色瓶子,比啤酒瓶都还一点。

    这玩意儿叫青铁药酒。

    不论酒量多好,都只需一口,就能让人微醺微醉。

    不过,之所以称之为药酒,自然是有对医师有用的地方在。

    这青铁药酒能让医师在微醉的状态下,提高炼药的成功率与纯度。

    很神奇的东西,连瑾怀疑这药酒的成分里,有短暂提升精神力的存在。

    如果程音的精神力真的有问题,应该会对这东西很感兴趣。

    到时候多喝几口,只会醉得更厉害……

    连瑾轻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将药酒递给老弟,压低了声音:“煮饭的时候,哥给你把风。”

    连瑜嘴角微抽,突然也是眼神严肃地看着自家哥哥,一本正经:“连瑾,你长歪了。”

    “……”连瑾又拿手里的资料拍了下弟弟的脑袋,“没大没。”

    都是玩笑,连瑜当然不可能真的趁人之危对程音做点什么。

    就算生米煮成熟饭,就算他还装出受害者的模样,程音很大可能,也不会对他负责,只会对他避而远之。

    不过,青铁药酒连瑜是收下了。

    这药酒不仅功能神奇,味道也不错,属于商业产品,配方并没有公开给医师协会,市场价格还贵得惊人。

    连瑜将药酒放进空间后,看到连瑾手里的资料,“两份录取通知书?”

    “一份你的,一份她的,都是东大的。”

    程音之前实践任务的考核评级也出来了,自然是轻松获得了东大的保送资格。

    只是,连瑜皱眉:“她的录取通知书,为什么发到你这里?”

    “你对她的特别,在别人眼里,可都是算在我头上了。”连瑾微微叹息,好像还挺苦恼,“向来不问世事的太爷爷都开始操心了,二十多了,该考虑成家的事了……”

    连瑾那语气,一听就是在模仿着哪位长辈。

    连瑜却听得脸色僵硬。

    在这个死亡率极高的世界,传宗接代的意义显得格外崇高。

    再加上生孩子这事吧,男人只需要身体一阵抽搐,既不用像女人那样经历怀胎的辛苦,也没有生产时的风险,所以中央是很乐意连瑾能早点成家,再培养出一个妖孽的。

    而连家对这种事也是格外看重的。

    因为古医师的没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后代凋零,人丁稀少。

    连家吸取这个教训,几乎是将传宗接代放在首要位置的。

    特别是根据基因学原理,连瑾的儿子,继续拥有妖孽般的药毒天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哪怕不心生出个纨绔,没事再多生几个,在这个以生娃为荣的世界,生个足球队绝对能称得上光荣事迹。

    之前连瑾是一直沉迷医学,身边连个女性助理都没有过,中央心里有这么个想法,但也不好插手别人私生活是吧。

    连家就不一样了,明里暗里,是有想给连瑾介绍对象的意思,不过一直被他糊弄过去了。

    这会儿好不容易,身边有位女性出没,还不赶紧催着把正经事给办了?

    生孩子嘛,早生晚生都得生,不如赶早,将来还能再多生几个。

    这几乎是这个格外重视出生率的世界里,许多长辈都会不自觉操心的事。

    包括唐颖和秦焰的爷爷,之所以那么反对秦焰和程音往来,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觉得程音和连家扯上了关系。

    反正,不少连家人都盯着程音呢,恨不得那肚子赶紧大起来,生个像连瑾一样的妖孽出来。

    连瑜想到这点,整张脸跟僵尸似的,僵硬又铁青。

    偏偏连瑾还挺高兴地样子,伸手捏了捏程音熟睡的脸蛋,笑呵呵的:“出去一趟,这丫头是晒黑了,不过好像也瘦了点。”

    连瑜一把拍开哥哥的手,虽没话,但那眼神可是相当凶悍,分明在:再摸一下,老子跟你拼命。

    连瑾倒是老神在在,还颇有些伤感的叹声:“也不知道是谁的,红颜皆白骨,哥哥的白骨都比活人好看。”

    连瑜一本正经:“这么中二的话,肯定不是我的。”

    “呵,狗东西!”

    还真是连瑜的,兄弟俩一起长大,完全是彼此成长路上的见证人。

    时候或幼稚或荒唐的事儿,连瑾可都记着呢。

    他弟时候多可爱啊,结果就越长越歪了。

    连瑜还记着连瑾刚刚的那番话,一点都不希望程音和哥哥扯上什么关系,于是皱着眉头建议:“你得尽早收个徒弟。”

    连瑾也点了点头,这想法他早就有了,只是一直没遇见看得上眼的。

    这个世界,师徒关系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关系。

    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来形容,也不为过。

    因为每位医师最辉煌的年龄段,基本在20到30岁之间,超过三十岁,创造力大多比不上年轻人。

    因此,年长的医师大多会带个年轻徒弟,徒弟有什么想法,师父因为经验老到,可以很快付诸行动,带着徒弟做研究项目。

    这样,年长的师父和年轻的徒弟,各自都能将优点发挥到极致,又能让医师的知识代代传承下去。

    因此,师父和徒弟的荣誉,往往是息息相关的,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不为过。

    一般的医师,助理可能很多,换了一波又一波,但徒弟永远是最信任的,也不会轻易断绝师徒关系。

    而大多数的师徒关系,也就是货真价实的父子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中央那么希望连瑾赶紧造个人出来的重要原因。

    “异域那个顾飞,你瞧着怎样?”

    连瑾想了想,回忆起顾飞:“机灵是挺机灵,但心思不纯,人品和天赋都是未知。”

    “他挺崇拜你的,也很重感情。有个重病的母亲,你能治的话,他就能给你上刀山下火海。”

    连瑾摸着下巴还是犹豫:“再缓缓吧,看他在明年春季联赛表现怎么样。又或者,春季联赛能杀出黑马也不定。”

    “那好了,春季联赛之后,就得收徒弟了。”

    连瑾垂眸瞥了弟弟一眼:“我瞧着你怀里的这只,挺适合做我徒弟。”

    连瑜当即眼神杀过去警告:“她是我的,你别想。”

    “呵,狗东西。”

    连瑜还想再什么,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

    他担心程音被吵醒,看也没看就接通了。

    那头,是林琅的声音:“查到了,程姐家里一整盒的创可贴,全被沾上了蚀骨虫卵。”

    连瑜原本轻松的神情,因为这句,渐渐冷了下去,深邃的眸光泛了寒意,声音也不觉沉了几分:“然后呢?”

    林琅声音严肃:“每一张创可贴上,都沾有程姐家里那位宣清桐的指纹。而据我调查,宣清桐的卡里,一周前就收到过未知账户过去的五百万。”

    连瑜没有话,连瑾却听得皱眉,替那素未谋面的宣清桐解释了一句:“那姑娘我知道,是从五环考进东大的。以她的眼界,不会认识蚀骨虫,显然是被人利用。”

    但连瑜声音不咸不淡:“就算不认识蚀骨虫,别人白白给她钱,让她办点事,她就做了?丝毫不考虑背后的含义?”

    显然,连瑜对宣清桐丝毫没有好感。

    从之前补办录取通知书的事,就对宣清桐没好感,后来在异域,也不止一次听程音提起过这个名字。

    他能感觉到程音对宣清桐的特别,这让他心里不大舒服,对宣清桐也算是有点偏见。

    那头,林琅的声音又响起:“给宣清桐款的账户来自黑市查不出来源的账户,现在秦家那位也在追查这件事,宣清桐被秦少的人控制着,不肯交给我。”

    连瑜不觉皱眉,心里也拿不准蚀骨虫的事到底和秦焰有没有关系。

    沉思片刻,他还是吩咐道:“宣清桐先不管,你去黑市查查蚀骨虫的交易,去禁地出行记录里查查有谁从禁地带出过那玩意儿。再查一查程音音的仇家。”

    “是。”

    而此时昏睡中的程音并不知道,她家女主又被陷害了,还被男主虐得惨兮兮……

    作者有话:

    当然不会是宣清桐干的,秦焰当初留下宣清桐就是留着背锅的_(:з」∠)_

    这个原男主,他显然已经失去原女主了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