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从小说开始的文娱大莽夫 > 正文 第374章重拾纸笔,师兄又回来了!
    华东传媒大学,文学社,自从指导老师庞风解读了李想一系列的文学作品后,

    他不仅在上拥有了一大批粉丝,成为了明星老师,也让文学社在华东传媒大学声誉日显。

    许多同学慕名加入文学社,今年的新社团招生,很大一部分新生申请加入问学生,都是因为李想。

    对那些抱有文学梦的少年来,加入文学社,跟庞风老师近距离接触,听他面对面讲解李想文章的深沉涵义,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所以今年的文学社,招生人数突破了往年,成为了华东传媒大学人数规模最大的社团。

    国庆节过后,大一的新生也开始逐渐适应了大学的生活,他们当然知道自家学长在短篇活动中大杀四方,正在创造历史。

    而这段时间,也是文学社举办活动最频繁的时间,庞风老师隔三差五,便会展开研讨会。剖析赛道作品,不少人听得津津有味。

    阶梯教室里,人挤人,人堆人,连过道上都坐着很多同学,庞风端着保温杯走到讲台上,打开投影仪,对众人道:

    “今天我们赏析的是半个时前,你们的学长在短篇活动第七赛道发布的作品,它的名字叫做受戒。”

    庞风道:“给你们半个时,你们仔细分析一下,写出一篇读后感交给我。”

    “文学社招新并不严格,但是对于你们这些大一的新生来,我也想掂量掂量你们的水平到底是处于哪个区间,我好讲解的更透彻。”

    庞风老师这么一,台下的人乌泱乌泱赶忙拿出笔记本,点开短篇活动站,聚精会神的。

    庞风静静的坐在讲台上,拧开保温杯,吹拂着热气,美美的喝了一口茶。

    他并不属于那种想在文坛扬名的人,但是他热爱文学,所以他愿意当这个指导老师。

    庞风本以为将这个文学社维持原样,便已经大不易了,谁知在李想的带领下,竟然掀起了一股文学热潮。

    文学社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而他作为文学社的指导老师,多次受到了校领导的表彰,既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又能收获赞誉,收获掌声,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目前的生活,庞风简直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舅舅按照约定的日期又回了家,带了一件他自己穿的和尚领的短衫,叫明子娘改一点,给明子穿上。

    明子穿了这件和尚短衫,下身还是在家穿的紫花裤子,赤脚穿了一双新布鞋,跟他爹、他娘磕了一个头,就随舅舅走了。

    他上学时起了个学名,叫明海。舅舅,不用改了。于是“明海”就从学名变成了法名。

    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

    穿过一个县城。

    县城真热闹:官盐店,税务局,肉铺里挂着成边的猪,一个驴子在磨芝麻,满街都是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油的什么斋,卖绒花的,卖丝线的,打把式卖膏药的,吹糖人的,耍蛇的,他什么都想看看。

    舅舅一劲地推他:“快走。快走。”

    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

    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

    明子和舅舅坐到舱里,船就开了。

    明子听见有人跟他话,是那个女孩子。

    “是你要到荸荠庵当和尚吗?”

    明子点点头。

    “当和尚要烧戒疤呕。你不怕?”

    明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含含糊糊地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

    “明海。”

    “在家的时候?”

    “叫明子。”

    “明子。我叫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荸荠庵。——给你。”

    英子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

    大伯一桨一桨地划着,只听见船桨拨水的声音:“哗——许。哗——许。”

    半个时转瞬即逝,许多同学写了七八百字的赏析,一副信心满满的默默杨,举踊跃发言。

    彭枫微微点头,显然对眼前的一幕,感到十分开心,他随意点名一位前排的同学:“就你吧,你看。”

    “是。”扎着马尾辫的少女起身,深吸一口气,出了她的看法:

    “受戒是一篇充满诗意的散文化。它所表现的既非重大题材,故事情节亦缺少大起大落的戏剧性冲突。

    明海与英子的初恋不曾遭遇波澜起伏的曲折,李想在描绘这段感情时,通过含蓄节制、意趣盎然的细节描写,着力表现出其健康明朗的诗意状态。

    如写到英子在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五个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少了一块”,明海看到后,“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串美丽的脚印把和尚的心搞乱了”。

    受戒不但没有戏剧性冲突,实际上通篇也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

    一开头写荸荠庵引出出家的明海,当地与和尚有关的风俗,明海出家的过程,庵内的生活方式,英子一家的生活状态,明海与英子的爱情,标题所的“受戒”,直到最后才出现。

    这种不拘一格的“生活流”描写表面上看来结构松散无序,实则有其内在的秩序,营造出了一种恬淡诗意的文学氛围。

    另外,中对于地方风物、景物、人物、习俗等各式各样生活细节的描写,洋溢着一种欣赏、玩味的情趣。”

    庞风挥让其坐下,笑道:“还有谁要补充的吗?”

    “我,我。”一位带着眼镜的少年,跃跃欲试的高喊道。

    “好,那就这位同学吧。”庞风摆道。

    “谢谢老师。”他扶了扶镜框,起身出了他的看法:“我觉得刀神写的这篇受戒在叙述方式很值得我们学习。

    刀神在叙述上,采用了第三人称客观叙事的视角,大量使用插叙。

    在概要叙述其他次要人物时,采用的是作者的视角,但在集中表现明子和英子时,却引进了明子和英子自身的视角。

    例如明子出家跟舅舅赴荸荠庵:“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所写全是明子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心中所感。

    英子送明子到善因寺受戒,对善因寺的描写完全是从英子眼中看到的:“好大一座庙。庙门的门坎比英子的胳膊都高好家伙,这哼哈二将、四大天王,有三丈多高,都是簇新的一进去,凉飕飕的。到处是金光耀眼。”

    这里描写环境所用的口吻语气完全是英子的。

    利用叙述视角的转变,作者在不具体描写人物形象、性格的情况下,用人物自身的行动、感受、语言,让读者体味到其心灵的健康、活泼、明澈。”

    “嗯。”庞风止不住的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赞赏,将保温杯放到讲台上,他起身,最后问了一句:“还有谁有不同的看法吗?”

    “有的。”坐在过道里的同学,赶忙起身:“老师我还有一点可以补充。”

    “哦?”这种课堂氛围,简直是一种享受,庞风爱死这种生活了。

    “那你看吧。”

    “是。”这位同学摊开自己写的草稿,道:“我觉得受戒的语言特点,也很值得探讨。

    受戒的语言朴素无华、精练明快。“清亮亮”、“滑溜溜”、“格挣挣”等口语化的词汇,短而精的对话,增强了描述效果,突出了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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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受戒的语言又能是含蓄而富有诗意的。

    结尾处的景物描写“英子跳到中舱,两支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

    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蜡烛。

    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意象的组合点到为止,犹如一幅任意挥洒而又结构飘逸的图画。

    用“芦花才吐新穗”象征明海与英子朦胧的爱情;“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则是对少男少女美好爱情的曲折描绘;水鸟扑鲁鲁飞远,则表现了人物表白爱情后心情的放飞。”

    庞风脸上的笑意再也止不住了,这几位文学社成员都十分有灵性,让他见猎心喜,他大加赞赏了一番,而后起身,对着投影仪,从头和同学们解析受戒的背后涵义。

    巧合的是,面对朦胧这个题目,不仅李想选择描写爱情,连姚崇光这个年过半百之人,选择的切入点也是写爱情。

    他的短篇题目为——芳。

    到了他这个年纪,回想起青春年少之时,那种朦胧的甜美的爱情。

    姚崇光往昔锐利的笔触变得温和,好似一座极具压迫感的大山轰然间倒塌,化为涓涓细流,流过众人的心田。

    那时候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他还年少,喜欢的人,也在身旁。

    回忆的美好,回忆里的他,让无数读者为之倾倒。

    众人讶异,姚崇光的短篇竟然能写得这么好,假如李想写的是现在,那么姚崇光写的就是过去。

    回忆的美好是远胜现在的。

    因为回忆带有他天然的滤镜。

    芳寥寥上万字的篇幅,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那个年代的爱情又十分纯粹。

    朦胧吗?

    确实很朦胧。

    到最后主角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敢出口。

    但是故事美好吗?

    美好。

    美到众人为之憔悴,美到众人为之倾倒。

    在某一个时间段,他的投票数甚至短暂超过李想,位列第一。

    没错。

    这就是姚崇光真正的实力。

    不容觑啊。

    可惜的是他碰上了李想的杀锏。

    碰上了汪曾祺的受戒。

    杀锏不是而已。

    当受戒的故事展露在众人眼前,如果芳是一股涓涓细流,那么受戒就是江南水乡。

    读者不再是亲身经历者,而是旁观者。

    他们见证了一段青涩的爱情。

    两人的投票,日益胶着,但上无数友对两人的评价,都十分一致。

    全近乎零差评。

    他们双双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的头条。

    第七赛道两人平分秋色,无数读者眼里再无其他人的身影。

    不管他们写的再好,角度再新奇,在李想和姚崇光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许多友这才发现姚崇光身为莫子缘大师的得意弟子,他这一路走来,身居高位,现代诗在李想之前是整个华夏文坛首屈一指的大师。

    而他最年少,最轻狂的阶段,却是以短篇一炮成名的。

    当众人从旧纸堆里找出几十年前姚崇光的文章,才明白他其实也是很厉害的。

    湘西大地上,红日初升,又一天的朝阳,又一天崭新的生。

    沈炼悠哉悠哉地坐在摇椅上,呼吸着这片土地给予的花草芬芳,嘴角止不住的上扬,心想——他的师兄终于回来了。

    假如一个一心只想着向上爬的人,回归正途,拾起了那支笔,踏上了几十年前走过的路,会有多强?

    没有人知道。

    没有人知道姚崇光肚子里还有多少墨水。

    但仅仅只是这芳便惊讶了无数人。

    短篇活动失败了嘛?

    在某种程度上,是的。

    毕竟姚崇光搭建的舞台,所有的风光都被李想占据。

    可他输了吗?

    也没有吧。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姚重光站了出来。

    赤膊上阵。

    芳一出,舆论呈现反转的态势。

    众人对他的评价出奇的高。

    甚至认为他即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许多友在姚崇光的微博下方留言,希望他继续将这几十年前未,讲完的故事,将他一肚子的牢骚,全部付诸笔下。

    姚崇光的微博账号在三天时间内涨粉三百多万。

    许多友打破沙锅问到底,都想知道他芳到底是谁。

    受戒和芳一直占据着微博热搜前十的位置整整两天。

    虽然两者的票数差距逐渐大,李想最后还是棋高一着。

    最后的结果新鲜出炉,正当众人为姚崇光惋惜之时。

    微博,仿佛被人丢下了深水炸弹,热搜被迅速占据,一个惊天大瓜浮现在众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