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玄幻奇幻 > 把alpha人鱼陛下叼回窝 > 正文 第61章 心底的冻土
    郁沉从未刻意比较过木桩鸟和白翎的异同。

    在他看来,这两个人虽然有着相似的经历,性情却截然不同。

    或许是梦境的细节受限,他对木桩鸟的印象只停留在暮霭昏昏的气息,和沉默寡言之下狼狈遮挡的臂。

    那是一个被生活磨平棱角的人。

    像覆满灰尘的毛玻璃映出的影子,如此灰败,麻痹,沉甸甸压在人心头,叫人想起来就呼吸疼痛。

    而白翎完全是另一副样子。

    他是骄傲不屈的鹰,有着残破的躯体,却能爆发出强有力的韧劲。

    他鲜活,坦然,摔倒之后总能迅速站起来,他的身上有一股野蛮生长的生命力,引人着迷。

    昏暗的培育室里,郁沉靠在架子旁,幽深凝视着面前一盆正在抽枝的玫瑰。

    荒野中生长的玫瑰,叶片粗糙,长满倒刺,却时常因为缺乏营养和水分无法开花。

    在这个追求快享受的时代,很少有人能耐下心来,花费多年时间,精心侍养,等待一次花开。

    这成为野玫瑰为世人诟病的点,也造就了它的珍贵。

    可郁沉隐约记得,自己在梦里送出去的那盆花,并没有得到精养。

    它一直放在架子角落,默默在土壤里扎根,努力伸展枝条,想蹭到水雾器喷出的营养剂。它粗犷的叶子混在万紫千红的花朵中,是那么倔强、疏离而不起眼。

    在一次造访中,郁沉偶然瞥见它快要伸出架子的枝条。

    仿佛将死之人伸出的双。

    郁沉将那盆不肯开花的野玫瑰抱出来,它却恩将仇报似的,扎破了他的。

    人鱼的血滴滴答答落进花盆里。

    再一次过来时,它见到他,就不顾一切长出了重瓣的花朵。

    如此迫不及待,仿佛想向他证明什么。

    人鱼听不懂花的语言,他大致猜测着,觉得那应该是一句傲骨的冷哼。

    ——有了营养,我也能开花的。

    人鱼心底的冻土被那荆棘的枝条拱得松动起来。

    他笑了一笑,不着痕迹表露出一丝欣赏。多么可爱又不屈的东西,它应该生长在灿烂的阳光下,享受着自然的露水,而不该关在狭紧窄的培育室,湮没于花丛。

    人鱼记得,下棋的朋友,自己的屋里很潮湿,总有难闻的霉味。

    朋友应该缺一盆花。

    人鱼指点了点野玫瑰的叶片,俯下身体,对花呢喃着:“希望你们俩相处友好。”

    之后,他用透明的玻璃纸,将它包装起来,拎在上。

    在那场梦里,郁沉便是这么去赴约的。

    思绪回转,郁沉轻轻抚摸过野玫瑰的枝条。尖刺细密划过掌心,引起一连串末梢神经的颤栗,让人情不自禁想起木桩鸟的。

    粗砺、刺痛、且长满茧子的。如果紧紧攥住,上面裂开的伤口会把人刺得血流成河。

    可他当时并没有这么做。

    郁沉气息微乱,突然握紧野玫瑰的茎杆,任凭心鲜血蜿蜒流下,落入花盆。

    他轻声低语,声音在狭的培育室震动,宛如赎罪者的祭祷:

    “这一次,一定会抓住你。”

    在秘密警察所的事,还是给白翎造成了影响。夜深后,他被拖入泥沼中的梦境,挣扎而不得解脱。

    很快,他意识到,那应该是一段回忆。

    就在死前不久。

    天色灰蒙蒙的,阴雨绵绵密密坠下来。他站在积水里,脚下是堵塞的窨井盖,正在往上浸漫的水弄湿了鞋子。

    还好没穿袜子。

    这是他第一道念头。接着,他回想起更多细节,不对自己为了省钱,根本没买袜子。

    抬起头,身旁的行人神色麻木,行迹匆匆,撑着雨伞尽力想赶在天完全黑透前回家。奇怪的是,目之所及的所有景物都是黑白色的。

    仿佛误入了老电影。

    他看向商店橱窗,映出来自己的脸也是灰白模糊的,特别是那头枯草似的白发,褪了色一般的难看。

    显得更老了。

    有行人不经意抬起伞,嘀咕一声:“老木桩腿,让开。”

    木桩鸟敲着地,往后倒退两步。一不心,又照到了镜子,他连忙低下病气的脸,思索了一会,随即刺破指,将挤出的血滴涂在脸颊上。

    这么一来,气血便显得好多了。

    木桩鸟十分满意,心中多了些莫名的自豪。你看,他总能想到办法,这些可都是穷人的智慧。

    今天是赴约的日子。

    他心情不错,一大早就爬起来熨烫衬衣,没有熨斗,便用烧热的水壶底代替。垫块毛巾,滋啦啦一烫,衣领也是板板正正的。

    论谁也看不出,它的下摆有两处补过的洞。

    不过,穿鞋子时却没那么幸运了。

    木桩鸟找出最不显旧的那双运动鞋,先把木头脚塞进去。最近时常下雨,木头吸满水分,些微变得膨胀,但这不是问题,用刀子削掉边缘就好了。

    麻烦的是那只好脚。

    其实现在也不能叫“好”脚。不知道身体哪处血管又堵塞了,脚背高高肿起,害得他只能咬紧牙关硬塞鞋子,再吃三颗止痛药,穿着它走来走去,以期将鞋子撑大一些。

    木桩鸟耸耸肩膀,乐观地想:“兴许是我长胖了呢。”

    最后拿起皮夹克。

    木桩鸟会戏称它为破袄,因为它的外层皮质脆化了,破破烂烂跟被猫抓了似的,一点也不好看。他想了想,便将它翻过来,把好的那一面露在外边穿。

    整理齐备,木桩鸟觉得相当不错。

    别看他费了些功夫,可比起二十岁那会在广场上流浪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已经算好了。好歹他还有个避风所,如果d先生好相处,他不介意约对方过来坐坐。

    当然,如果对方敢骂骂咧咧地嫌弃,他绝对会抢了那家伙的拐杖,扔到海里去。

    d先生很少透露私生活,木桩鸟只知道对方也时常抱恙,需要拄着杖生活。

    什么嘛,也是个糟老头子。

    木桩鸟嘴上这么,心里却松了口气,或者,感觉很庆幸。

    这样更好。你老我残,咱们谁也别嫌弃谁。

    见面地点约在中央街附近的车站。

    木桩鸟一瘸一拐,踩着水轻快走过街角,心情雀跃地快要飞起来。

    让他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老家伙,能下棋赢了他二十年一路上,木桩鸟目光追逐着一切路过的老者,却没有一个符合他想象中绅士,儒雅,理智的d先生。

    转过一个弯,抬眼便能看见车站。

    此时此刻,车站前停着一辆公共飞车,人流不息,挤下来一波又冲上去一堆,海浪似的不休不止。

    等这股浪潮退去,灰白色巴士慢慢启动,浮动的微风吹散了一抹金发。

    木桩鸟瞳眸微微睁大,在这片沉重的色调里,唯有那个人是彩色的。

    对方抱着一盆娇艳的鲜花,颀长伫立,容颜雍容辉煌,让人情不自禁想到军战节花坛里最峻峭的雕塑。

    用完之后,会被战士们套上罩子,心收藏进仓库的雕塑。

    这样的事物在贫民区的车站显得极为突兀,以至于巴士开走了,人们还趴在窗户上,使劲观赏。

    木桩鸟也喜欢这样漂亮的东西。

    换做二十多年前,他不定会上前搭个讪。可他现在的任务是找到d先生,一位会下棋的老绅士。拿出屏幕碎裂的终端,上面有一条未读消息:

    [deerped]:我到了,抱着花盆的那个是我。

    木桩鸟心脏骤停一瞬,站在街角的阴影里,呆滞望向前方。里的破雨伞掉在地上,绵细雨针扎似的洒下来,流进他红肿的眼窝。

    搞错了吧。

    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木桩鸟深深垂下头,入眼即是自己肮脏的鞋尖。上面沾染着下水道的淤泥,污浊不堪,根本拿不出。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是现在?

    如果他还年轻就好了。十九岁的他,也曾年轻漂亮过的,如果有那副样子,肯定能毫无顾虑地走出去,自信地挎着胳膊,拉对方出去喝一杯。

    好失望。

    他对现在的自己,只有失望。

    穿着破皮夹克,肿着脚,一脸病容地出现在对方面前,只会让别人感觉惊吓吧。

    木桩鸟拼命把自己藏进阴影里,张开苍白起皮的唇,昂起头颅,让雨水流进眼窝里,湮没眼角的泪意。

    他与那个车站,仅仅隔着一百米,却无法踏出一步。

    二十年了,从断腿、受伤到毁容,已经过去这么久,久到他已经习惯容貌的残缺。

    可此时此刻,木桩鸟却控制不住去想——

    你本来可以拥有更好的我。

    “吭吭吭”深深弯下腰,剧烈地咳嗽起来,几乎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

    行人们投来嫌恶的目光,木桩鸟惊慌躲开,被迫往街边走了两步。原本,他想这么默不作声径直离开,甚至准备回一条信息,就就自己忙,来不了了

    木桩鸟扶着冰凉湿冷的墙,远远偷瞥一眼,却骤然瞳眸紧缩。

    他亲眼目睹飞驰过去的车辆溅了d先生一身水。

    可d先生依旧没有走,只是拂去鲜花袋子上的水珠,往后稍微退了一些,没有退太深。

    木桩鸟知道,那是d先生害怕自己路过时没有看见,再次错过了他。

    他嘴唇咬得青白,含着泪水,一下子冲进了雨幕。

    别再等了,别等了,求求您离开吧。

    对方一把抓住他的,用木桩鸟从未感受过的温和,低声问他:“是不是你?”

    d先生眼眸深碧,却不见高光。他看不见。

    木桩鸟像被抓住翅膀的病鸟,情绪激烈拂开那只,踉跄后退。

    “不是我。”

    “那你是谁?”

    “我是车站卖东西的贩子。”

    d先生状似恍然,微抬了下颌,礼貌道:“我在等人,对方还没来。趁着这段时间,你有没有东西想向我推销?或许我用得上。”

    实在是妥帖的话语。

    即便对待莽撞的陌生人,也保持了尊敬。

    木桩鸟指尖深陷心,几乎无法呼吸。

    好喜欢

    面前这个人,和他隔着千万距离,透过线想象的d先生,一模一样的好。

    木桩鸟颤抖着指,翻遍全身找了又找,最终寂静无声,从口袋深处抠出一枚勋章。

    这是他全身上下唯一完好无缺的东西。

    “我有一枚勋章我想卖了它,很便宜,只要十块钱,不您随便开个价吧。”

    d先生眼眸低垂:“这是你自己的勋章吗?”

    “对”

    “为什么要卖给我?”

    木桩鸟轻轻:“因为上面有金子。”

    战士勋章上的金子,光辉闪耀,代表着军人们不朽的品格。虽然那份荣耀已经久远地留在过去,无法挽回,可这枚勋章依旧闪亮。

    只有它,能一星半点地证明自己的价值。

    d先生似乎在思索:“这样吗”

    木桩鸟没有得到他肯定的答复,只是僵硬地伸着,不知所措。他站在街边低声下气地请求对方买下勋章,已经吸引了路人奇怪的目光,那些人看得他满脸羞耻,眼里的苦泪将掉却不敢掉。

    身为战士,卖掉勋章和卖身其实没有区别

    都是丢掉尊严。

    可当木桩鸟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向d先生,似乎又从那双无神的眼里,看到了尊敬。

    这时,d先生忽然伸出,主动握住了他:“感谢你为国家做出的一切贡献。”

    一滴热泪控制不住地砸在d先生青筋纵布的背上。

    那位老兵,操着被战争磨损到沙哑的嗓音,慌张着:“雨、雨下得真大,不是吗?”

    那时的木桩鸟并不知道,d先生曾无数次午夜梦回,痛恨自己的漠然。

    抓住断腿鹰隼的翅膀,揽进怀里,有那么难吗?

    郁沉反复质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