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美绝人寰白月光(快穿) > 正文 第72章 第七十十二章
    周连雪在饭桌上非常活跃,不是语言上的那种,霍放发现她是个善于观察的人。

    秦妩和他们分餐,使用单独的餐盘和刀叉,她今天兴致不错,喝起来一杯接一杯,周连雪会总会在她边的酒杯见底前帮她续上。

    桌上几个人,但凡在哪道菜上多落了几次筷子,下次眼神扫过之后,下筷子之前,必定已经被周连雪用公筷夹到面前的菜碟上。

    连初次见面的霍放也不例外,看起来很体贴。

    他默不作声的把周连雪夹的那一堆拨到一边,没再吃过她帮忙夹过的那几种菜。

    她和方行烈应该认识很久了,他没表现出对哪种食物的偏好,但方行烈面前的肉已经堆成了山。

    方行烈没碰。

    是有矛盾吗?霍放心想。

    她夹出来的太多,盘子里的肉已经不够,方行烈明显没吃饱,只能擦干净上的油渍等着厨房那边现烤。

    带着软骨的大块烤肉被他嚼得嘎嘣响,等厨房送餐的中途时不时捏一下指关节,这些声音就像餐刀划过餐盘时发出的刺挠声一样,不大,但是让人恶心又不得不去在意。

    霍放的眼皮跳了一下,筷子放下的时候在瓷盘上发出重重的响声,把那些令人不适的声音盖过去:“我吃饱了。”

    方行烈按指的动作顿了一下,意有所指的:“你不喜欢?”

    “早就是了。”他看着霍放阴沉的脸,皮笑肉不笑,毫无诚意的道:“抱歉啊,年纪大了就喜欢听个响。”

    完他居然真的再没按了,恰好厨房的人过来送餐,周连雪抢在他动作前,把最前面那块带着软骨的肉叉到他面前。

    方行烈刚才还勾着的嘴角瞬间向下一掉:“周连雪,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啊呀抱歉抱歉。”她道歉时毫无诚意的样子,和刚才方行烈对待霍放时如出一辙:“看见阿烈吃饭的样子,就不自觉的动了,以前你都不会拒绝的。”

    见方行烈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周连雪秀美的脸上闪过一丝失落,肩膀不自觉的向后瑟缩,一副胆怯白兔的样子。

    秦妩脸色坨红,醉醺醺的:“阿烈要有点绅士风度才行啊,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要学会互相体谅。”

    她举起被周连雪殷勤续上的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绕餐桌一圈,和每个人面前的杯子都碰了一下后,肘撑在霍放肩上笑得表情乱飞:“敬我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霍放:“呵呵。”

    周连雪、方行烈:

    在周连雪的刻意体贴之下,这顿饭的时间被无限延长,除了宁春表情自如,饭量和以前相比没什么变化之外,霍放只吃了几筷子不爱吃的菜,方行烈明显没吃饱,散桌的时候还在继续吸入。

    周连雪基本没吃几口,秦妩已经喝趴在桌子上,眼睛半闭。

    这种让人不适的无微不至,周连雪做的得心应,表面上是展现对家人之间的关爱,实际却是变相的恶心人才对。

    饭后宁春给他们三个人做了简短的介绍之后,就让佣人带着秦妩一起上楼去了。

    周连雪是今天早上来的,还没进门就被宁春和秦妩的财力迷了眼,她们俩一走,就像只花蝴蝶一样穿行,是要好好参观一下未来要住的地方。

    霍放和方行烈相看两厌,他不喜欢方行烈看自己时那种打量货物的眼神,也讨厌他像个野蛮人一样用抓着骨头啃肉的样子。

    这种厌恶在得知他和宁春住在同一层楼之后,达到了顶点。

    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在霍放还在囚室里磨汤匙的时候,这个让人不爽的家伙就登堂入室了。

    霍放不可置信

    ,他怎么没死在地下室里?

    方行烈倒是感觉良好,看到霍放那副因为自己而焦躁不安,又拿他没一点办法的样子,乐不可支,非常亲切的回答了他的问题:“你都没烂在牢里,我为什么要死?”

    他嫉妒的快要变形,不自觉间又把心里话问了出来。

    霍放下意识把伸进口袋,想找他从监狱里带回来的纪念品——那个他磨了很久,杀完霍韫已经有些卷边的汤匙。

    摸了个空后才想起来,刚才洗澡的时候连着那身带血的囚衣一起,已经被佣人处理掉了。

    “找这个?”方行烈看他的表情,就知道霍放正强压着怒火在准备找家伙,他随从旁边拿了把餐刀,放在上掂了掂,腕一个翻转,抬就往霍放那张讨人厌的脸上掷。

    银色餐刀带着破空声从霍放耳边擦过,刀尖在刷着艺术漆的墙面上砸出一个洞后,叮的一声落在地板上。

    如果不是霍放躲得快,这一下烂的就不是墙壁,而是他的脸了。

    他蹲下身把餐刀捡起来,两指夹着刀背,噗嗤一声笑了:“谢了。”

    霍放上楼时,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方行烈,在他的注视下嘴唇微动,无声的:今晚就用这个取你的狗命。

    *

    秦妩打着赤脚,抱着枕头无声下楼。

    多亏了宁春,在她中午彻底醉死过去之前,让佣人按着她,给秦妩强行灌了两杯醒酒茶,她醒来时才不至于头痛欲裂。

    她推开宁春的房门,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微光,爬上女儿的床。

    宁春背对着她,一股腻人的成熟甜香从身后漫到鼻尖,闻到这熟悉的香水味,她就知道是秦妩来了。

    她睡眼惺忪的翻了个身,正好撞进秦妩的怀里:“不睡觉来这里干什么?”

    秦妩把宁城的照片放在床头,在黑暗中看着女儿娇美的容貌,嗔怪道:“来看看我们宝贝女儿,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她让宁春的脑袋枕在自己臂上,像时候哄她睡觉时那样,温柔地抚摸她的长发。

    感受着宁春身上传来的热意,秦妩忍不住想起宁城刚去世时的那段时间。

    宁城是秦妩的精神支柱,那时候她整天张惶失措,沉浸在失去此生所爱的痛苦里,顾不上照顾年幼的女儿。

    她和宁城是商业联姻,到了宁家和秦家这个阶层,如果想着强强联合,再上一层楼,结婚时的人选,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总归是在那几家里面打转。

    宁城的风评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好,性格温柔,长相英俊,各个方面都无可挑剔,和少女时代就灰扑扑,没有什么特点,整天游魂一样只知道玩男人的秦妩相比,他就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

    就是这样一颗星星,在秦妩虚无彷徨,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时,坠落在她掌心。

    他们的婚礼耗资甚巨,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婚礼。

    新婚之夜时,秦妩曾问过宁城,为什么会选择除了钱一无所有的自己。

    在他接触的那些人中,她的样貌不是最漂亮的,精神世界也像荒漠一样,十分贫瘠,不出什么有趣的话。

    宁城哈哈大笑,他捂着肚子擦掉溢出来的眼泪,问她:“除了钱一无所有,这还不够吗?”

    “开玩笑的。”在秦妩的怒瞪下,他擦干眼泪,一本正经的道:“因为阿妩需要我,所以我就来了。”

    那种明明站在人堆里,却又游离在所有人之外的孤独感,以及明明躺在金山上,却对自己没有自信,看起来就敏感又阴郁的样子,在灯火辉煌的宴会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最令他感兴趣的是,秦妩稀薄的道德感,这让宁城忍不住想把她捡回来,他开始期待在自己的打

    磨下,秦妩会变成什么模样。

    最初知道宁城有吃人的爱好时,看着桌上那盘血淋淋的肉,秦妩只是皱了皱眉头,在他的一口接一口中,好奇的问他:“好吃么。”

    甚至不需要心理建设,和宁城想象中的再三邀请之后,她才会简单尝试,仅仅在宁城模棱两可的回答中,她就伸出叉子,在宁城猝不及防的眼神中,平淡的迈出了这一步。

    “也就还行吧。”秦妩反应平平。

    对于宁城的饮食偏好,她从不反对,在宁城邀请她也尝一尝的时候,秦妩也不抗拒。

    从那天的第一口之后,宁城就改掉了自己只吃同一个部位的习惯,经常会换一些口感不同的部位,直到试出秦妩最喜欢的类别是脸颊肉,夫妻俩的菜单才逐渐固定。

    他也不是每天都吃的,从他和秦妩结婚,到发展出共同的饮食习惯,再到固定餐单,花了三年之久。

    除了这点特殊的爱好,宁城温文有礼,博闻强识,从各个方面影响着秦妩,在宁春出生之际,在秦妩身上已经找不到一丝过去的影子,在亲密无间的夫妻相处中她被丈夫同化了,就像他在世间的另一个/分/身。

    她断掉了婚前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习惯在午后陪在丈夫身边,和他一起读书,又或是一起挂着相,记录下每一个值得纪念的瞬间。

    他们在北境的山上有一座温馨的木屋,秋冬交际之时,她会陪着宁城进山打猎,他们会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秦妩从对/枪/支的型号一无所知,到成为一个还不错的猎,那座山林里的每一片落叶都见证着秦妩的成长。

    宁城把秦妩的人格重新塑造了一遍也不为过。

    直到女儿出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宁城也是秦妩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是秦妩的唯一,这并不代表宁春就受到了夫妻俩的忽视。

    她是在父母全心全意的爱中长大的。

    这种感情,不同于秦妩对宁城那种爱入骨髓,带着病态的依赖,相对来更轻松简单。

    宁春五岁那年,宁城的身体开始出现问题,他告诉病床前的妻子,他已经无法为她带来身体上的欢愉,她可以去别人那里寻找这种快乐。

    男人还是女人,都无所谓,只要她觉得高兴就好。

    在这个问题上,从他们结婚之时他就是这么强调的,他只要秦妩的灵魂。

    秦妩没有多什么,更没有劝慰宁城,她只是像他的那样顺从本心。

    宁城死的时候秦妩还是崩溃了,她按照宁城期望的那样,把他身上最好吃的部位一口不剩的吞吃入腹。

    他的骨架经过特殊处理之后陪伴在秦妩左右,但这并不能缓解秦妩心中与日俱增的焦虑与空虚。

    她常常和男朋友玩到半夜之后,跑到宁春的床上,神经质的盯着她和丈夫轮廓相似的面容,想下嘴去咬她。

    丈夫的味道从曾经萦绕在鼻尖的各种味道,变成了缠在舌尖挥之不去的另一种滋味。

    她开始不再满足于各种死刑犯的味道,秦妩觉得,那些社会渣滓吃起来,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垃圾的味道。

    在秦妩又一次盯着宁春直到天亮之后,她的食欲如同被风吹满的船帆,再也无法抑制。

    天还将亮未亮的时候,她举起的刀尖已经戳进了时任男朋友的臂,正当她要再进一步的时候,宁春及时出现阻止了她。

    宁城活着时,秦妩和宁春是绑在他身上的两根丝线,每当他想要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时,她们就会将他狠狠勒住。

    丈夫死后,年幼的宁春主动握住了秦妩身上的缰绳,牢牢控制着她,无数次将她从悬崖边上拉回来。

    比起传统意义上的母女关系,宁春才

    是绝对控制着秦妩的那一方。

    她就像一个冷漠又绝对理智的驯马师,懂得一味的勒住绳索不是长久之计,每隔几年她就会为秦妩精心挑选猎物,在秦妩思夫成狂彻底失控的时候,为她找来可以缓解她病症的解药。

    ——和宁城的某些部位极度相似的男人。

    妄想着以身体和情感控制秦妩,觊觎秦家和宁家财富的没用男人。

    自以为是中了大奖,掉进金山里,握住了改变命运的契。

    实则是一脚踏进食人妖的洞窟,踩进了宁春和秦妩精心织出来的蜘蛛,成了秦妩的盘中餐。

    先是眼睛,然后是耳朵,今年则轮到了嘴唇。

    这些和宁城相似的五官,就和秦妩想象中一样的好吃,这份美味足以慰藉她对宁城的思念,和将那些社会渣滓吃掉时忍耐的怨气。

    但最近事情好像迎来了转,在秦妩即将迎来四十六岁生日的这一年,宁春破天荒的为她的食谱做了一些改变。

    她美丽又昂贵的餐盘,终于要和那些臭气熏天的死刑犯再见了。

    可爱的女儿甚至为她带来了一群家人,一群一看就和她是同类的人。

    *

    秦妩舔了舔嘴唇,抱着宁春的肩膀,在她耳边轻轻问道:“同类们也可以吃吗。”

    宁春当然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有所指,严肃的告诉她:“家人是不一样的,所以绝对不可以。”

    这群变态可是她精心为秦妩挑选的家人。

    “那好吧。”秦妩遗憾地:“那不是家人的时候就可以了吧?”

    她撒娇似的抱紧宁春,像个女孩一样娇憨的笑了。

    “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宁春含糊其词:“或许可以?”

    秦妩眼睛里写满了期待:“真好,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

    她向女儿再三保证:“在此之前我会对他们好的,非常非常好,毕竟是春你选择的家人嘛。”

    母女俩温情脉脉的同时,霍放像幽灵一样从四楼飘下来,在一片黑暗中走进方行烈的房间。

    银色餐刀在他中翻转,转了一个圈后他眼神凶狠的握住刀柄,对着方行烈的床铺连刺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