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的新男友必不再是卧底! > 正文 第18章 试探
    苏格兰在看到笠原花动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表情震惊地慌乱起身,实则借助身形挡住了笠原花后续的动作。

    他快速扫了眼周围,对上那些或惊恐或怀疑的目光,为这似曾相识的一幕无声地叹了口气。他伸将笠原花拉到身前,从口袋里掏出帕温柔地覆上女孩的脸颊。

    语气是任何人都能分辨出的怜惜。

    “别怕,无论是她还是从前的那些人,都已经不会再伤害你了。”

    苏格兰完,表情温柔得像是要滴出水般将女孩揽进了怀中,不断地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

    原来是以前受过创伤的应激反应吗?

    这样略显仓促的解释配上女孩的脸就变得非常有服力,再加上检查犯人情况的警员根据出血量和入刀位置和深度观察,判断大概率没有伤到要害,及时就医的话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更让这个解释听起来完全符合对真相的猜测。

    是啊,那么纤细的臂自然没办法把刀捅得多深,不定也并不是出自本意地伤人,毕竟事情发生得那么快,夺刀的时候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

    目暮十三悄然松了口气,赶紧叫人联系救护车。

    虽然情况转变得颇有些猝不及防,但犯罪嫌疑人也因此自爆了,也算是成功解决了案件。

    处理完毕后,目暮十三看着在男人怀里‘瑟瑟发抖’的女孩,虽然心里还残存着一些疑问,但还是稍稍放轻了语气,通知了之后要随他们回警局做笔录。

    苏格兰充满歉意地对他道谢。

    就在他话的时候,苏格兰突然感受到怀中的脑袋不安分地动了动,他脸上笑意加深,眸底却是一片冷静的暗色,用掌心按住了笠原花的后脑,无声地将人又往怀里按了按。

    似乎是感受到了他动作的坚定,女孩渐渐安分了下来,安静地埋首在他的胸膛。

    这样的表现反而让苏格兰有些惊讶地低头看了一眼。

    苏、苏格兰

    笠原花无声地长大了嘴巴,眼神亮晶晶的,里面盛满了欣喜和不敢置信。

    天呐!

    这还是苏格兰第一次在外面主动对她这么亲密!

    朗姆老大不是日本人都很内敛的吗?难道苏格兰其实是罕见的豪放派?!

    那她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对策?

    笠原花将朗姆老大那几页笔记在脑子哗啦哗啦地撕掉——本来也没记住几个字,所以非常迅速地就清空了。

    啧啧,这么一想,朗姆老大身边也只有银发姐姐一个而已,这么大年纪了都没有老婆,他的恋爱经验肯定不靠谱!

    那要不要继续尝试贝尔摩德的笔记内容呢?

    笠原花坐在警车上冥思苦想。

    在外人看来,灰发少女眉毛微蹙,嘴唇紧抿,精致的面孔上也染上几分轻愁,像是还深陷在被袭击的负面情绪中无法自拔。

    这幅十分具有欺骗性的模样让坐在她身边的工藤新一又有些迷茫了。

    他其实并没有相信苏格兰的那番解释,反而觉得对方更像是在帮自己的同伴掩饰。

    虽然他的年纪还很,但托他有个知名推理家父亲的福,工藤新一见识过很多他这个年纪的孩子绝对无法接触到的东西,所以他很怀疑——那样的身是仅凭情绪激动或者应激状态下就能够使出来的吗?

    所以在相关人员要坐上警车回警视厅做笔录时,工藤新一直接蹭进了那一男一女所在的车。

    “新一?!”

    “兰你跟着毛利大叔先回去吧,不用担心我!”

    他不顾自己生气的青梅竹马,招招就关上了车门。

    后座坐在靠着工藤新一这一边的男人有些惊讶,但还是往旁边挪了挪给男孩腾出了一些位置。后座的空间不大,幸好三个人都不是什么壮硕的体型,这才不至于紧挨着身体挤在一起。

    坐在驾驶位的警员看了眼空空如也的副驾驶,默了两秒,选择安静开车。

    “呐呐,大哥哥。”

    工藤新一好奇地仰起脸对着身旁的黑发男人问道:“大哥哥在射击俱乐部工作,那肯定摸过真枪喽,好羡慕!”

    苏格兰笑了一声:“等你长大之后就去玩了。”

    “好诶!”工藤新一高高举起双欢呼一声,“那大哥哥的枪法肯定很厉害吧,和大姐姐也是在俱乐部认识的吗?”

    苏格兰眼中的笑意散了散,余光瞥了眼似乎没在注意他们两个之间谈话的笠原花,含糊其辞地绕过了这个问题:“还好,弟弟的观察力很敏锐呢,以后是想做一名侦探吗?”

    “嗯!”

    工藤新一用力地点了点头,随后就听男人微微压低了身体,附在他耳边意有所指地低声道:“不过有时候也要分清什么事可以好奇,什么事不可以好奇。”

    工藤新一瞳孔一缩,下意识地看向前面的警员,却发现对方根本没发现后座上发生的事情,还在放松地哼歌。

    苏格兰观察着他的神情,确定自己刻意变化的声线给这个男孩吓了一跳,在心底歉意地了声抱歉。

    刚才在咖啡厅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个观察敏锐又极富好奇心的孩子,希望足够的危险性能遏制住他旺盛的探索欲,不然总有一天会害了他自己。

    苏格兰舒了一口气,准备坐直身体,就听旁边传来笠原花疑惑的声音。

    “什么好奇?”

    刚从自己的思绪里出来就听苏格兰了这一句,笠原花不解地歪了歪脑袋。

    苏格兰皱了皱眉,刚张开嘴,工藤新一就抢先一步大声问道:“是我好奇大哥哥和大姐姐是怎么认识的。”

    原来是这个啊!

    笠原花又来劲了,兴奋地越过苏格兰就准备第n次讲起他们两个的甜蜜初遇,然而身子探到一半就被一条胳膊挡在了半路。

    她抬头一看,正对上苏格兰笑眯眯的脸。

    笠原花乖乖坐了回去。

    呜呜,苏格兰这个表情虽然很好看,但总觉得莫名有点像用眼神让她闭嘴的大哥。

    “我们是意外认识的,之后才知道原来是同事,然后渐渐熟络起来的。”她尽量省去很多关键信息介绍道。

    工藤新一眼睛一亮,抓住了关键词。

    “所以大姐姐也是在射击俱乐部工作的吗,莫非也有一个酒名的绰号?”

    “哼哼,当然!”

    笠原花对自己的代号可是相当满意。

    当初boss通知她代号时告诉她grpp是种十分具有代表性的烈酒,也代表了boss对她寄予的深厚期望。

    所以,她,格拉帕,立志要做组织里最烈的酒!

    不过她暂时还打不过琴酒老大,所以勉勉强强排个第二吧。

    见状,工藤新一配合地露出好奇期待的表情,等待笠原花揭晓谜底。然而就在这时,三人乘坐的警车摇晃了一下缓缓停了下来。

    警员:“到了,三位请下车吧,”

    被打断的笠原花立刻忘记了自己刚才要什么,干脆利落地开门下车,被苏格兰拉了一把才勉强没有露出像是参观博物馆一样的好奇表情。

    苏格兰看了满脸失望的男孩一眼,跟在她身后离开,留下知道自己之后大概没有会的工藤新一不甘心地叹了口气。

    “苏格兰苏格兰!”

    听见笠原花叫他,苏格兰快走几步和她并排,就听见笠原花声道:“这还是我第一次从正门进警察的大本营!”

    而且还是警察态度友善地用警车载着他们过来的,她敢连琴酒大哥肯定都没有这样的体验!

    听出她声音里的激动,苏格兰无奈地提醒笠原花收敛下情绪不要被周围的警察看出异常,同时在心底皱了皱眉。

    ‘第一次走正门’。

    也就是,已经从其他入口进过好多次了吗?

    苏格兰几不可见地犹豫了一下,将帽檐压得更低了些,缓缓踩上了大楼内部的地砖。

    他刚才已经紧急联系公安的人让他们把在搜查一课就职的伊达航暂时调走,之后这次案件里有关他的记录也会被删除。

    应该不会有意外发生。

    笠原花跟在那名引路的警员身后,一边走一边兴奋地左顾右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们一行人身旁经过的男性警察数量逐渐多了起来,在她的视线看不到的地方还经常爆发出很吵闹的声音。

    ?

    笠原花疑惑地转头去看。

    她身后的走廊不知何时聚了一群穿着警服的青年,触及到她的视线后一个比一个躲得快,掩饰似地忙脚乱地做起事情来。

    刚和医院联系完的目暮十三:“喂你们,一个个的都给我回到岗位上去啊!!”

    *

    笠原花本身其实和案件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被叫来纯粹是因为被犯人袭击后反击致使对方受伤。

    但因为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是犯人主动袭击,根据日本刑法第36条的规定并不构成防卫过当,所以并不需要笠原花承担什么刑事责任,于是警察在按流程走完程序之后就放她离开了。

    她无聊地在搜查一课的附近徘徊了一会儿还没等到苏格兰出来,于是自己漫无目的地沿着走廊往外走。

    “笠原同学?”

    身后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道略显迟疑的声音。

    笠原花回过头,就见一个不认识的警察激动地朝着她走来。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警察笑着道:“我听见有人搜查一课来个很漂亮的灰发女孩,就想会不会是你,所以就直接找来了。”

    笠原花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眼神迷茫。

    “你不会不记得我了吧?”警察苦笑着摸了摸脸,嘟哝道:“还是第一次体验到这种感觉,对方居然还是个美女。”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在笠原花面前晃了晃。

    “想起来了吗,笠原同学?我可是每天晚上睡前都会想起你的脸哦。”

    男人信拈来地着暧昧的话,但表情却相当坦荡,让人生不出恶感。

    看着笠原花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愉快地勾起唇角。

    “既然缘分能让我们再次相遇,那这次总该让我好好对你道谢了吧。”

    作者有话要:  补充:看到有很多宝这一章的新一像柯南(挠头,因为我感觉任何年龄段的工藤看到可疑的事情都会想冲上去探寻真相,只不过柯南的时候是假装自己是孩子,新一的时候是很聪明的孩子假装很单纯的孩子,而且等新一长大之后变回柯南再见到苏格兰不觉得会很有趣吗!!

    日本刑法第36条规定:(第款)不处罚对急迫不正当的侵害,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权利的不得已为之的行为。

    因为写在文里有点凑字数的嫌疑所以就放在这里啦,努力分辨了下感觉犯人的行为是可以分类到‘急迫不正义的侵害’里的,就算真嘎了应该也不能算防卫过当吧。

    觉得不对就请默念三遍作者是法盲!谢谢大家!(土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