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匪石 > 正文 34. 玫红月白 庸俗至极
    唐岫和程煊熠见到面的时候演出快要开始,来不及寒暄,验完票戴上纸质环就进去了。

    内场的灯光被调暗,票在开售当天就售罄,人潮涌动,程煊熠回了回头,怕唐岫被人挤散,在底下抓住了她的。

    lvee不比演唱会的规模,场地设置得很简单,只有主舞台和观众池,没有座位,一侧设有迷你酒水吧,中途要是嗓子喊累了,可以过来买瓶水歇一歇。

    他们来得比较迟,靠近舞台的位置都被人占满了,只能在外圈远远看着。大屏幕上正放着这次lvee巡演的概念片,虞羡虽然是音乐人,但生了张让人过目不忘的电影脸,五官清晰,鼻梁高挺,下颌线流畅,所以气质偏冷。画面上几次切过她眼睛的特写,最后和“bluend”这一概念相融合,引发粉丝的一阵尖叫。

    唐岫听到前排有人尖叫,下意识挣脱牵着她的那只,踮起脚尖,想看看舞台幽深的蓝色烟雾中是不是有人来了。

    程煊熠感觉到心一空,低下头去看她。周围的气氛太热闹,她丝毫没察觉到这个动作,眼睛亮亮地望着前方,之后轻拉了一下他的袖子,指给他看:“应该快开始了,乐队都到齐了。”

    他原本还没理清楚的情绪因为这一拉烟消云散,兴致也提高不少,问:“你喜欢的歌是干嘛的,主唱吗?”

    “贝斯和主唱,不过这个乐队有两个主唱,另外一个男生声音比较温柔,她就比较低音炮,唱英文歌特别苏”唐岫着着,难免露出一丝痴汉脸。真要论属性,她估计算虞羡的梦女粉,不过她的粉丝基本都是这个属性,演出视频的弹幕里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老婆”和“虞羡老师请爆炒我”。

    正介绍着,蓝烟中有人背着贝斯走到台上站定,身材纤瘦高挑,白衬衫的轮廓在烟雾中有些模糊,加上灯光是从后往前打的,衬衫几乎透明,能看清底下漂亮的腰线,线条分明,一看就是健身练出来的。

    “啊啊啊啊——老婆!老婆我爱你——”底下的粉丝看到这一幕都疯了,比峨眉山群猴开大会还夸张,声浪从前往后涌过来,基本都是女生在高喊老婆。

    唐岫也被周围人的反应听得激动,更努力地踮起脚,好容易才看清台上虞羡若隐若现的腰,总算知道她们到底在叫些什么。

    她要是在家看到这一幕,肯定早就一头栽倒在被窝里尖叫了。但她不擅长在公共场合表现自己,身边又有程煊熠看着,只能偷偷攥紧心,直到足尖踮得酸痛才落下来,示意身边的人:“最中间的就是虞羡,她——”

    话还没完,舞台的主灯在同一刻亮起,把虞羡的衬衫打成灼灼的白色,成为人群中最瞩目的焦点,唐岫一下子忘了自己到嘴边的话,只顾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虽然是演出,但虞羡穿得很随性,连妆都很淡,眉眼清落落的,衬衫袖口松松挽起,露出线条分明的臂,下摆扎进浅蓝色的牛仔短裤里。

    准备好之后,她转头跟乐队的人用目光交流了一下,脚下打着拍子,纤长有力的指在贝斯上一划,发出空灵的回响,一下子便把台下密密仄仄的躁动压下,架子鼓与电吉他的音色随后响起,开场第一首是他们乐队的同名曲btterfll(蝴蝶坠落)。

    同名曲是每次演出必唱的,开头节奏就很热烈,专门用来暖场。台下观众听到熟悉的前奏,先是爆发出一声喝彩,紧接着就伸出来,随着节拍摇动。

    “o,btterfll,ierdyrnd

    ideepngt,llrnd

    wngfltterng,glerngntede

    kngdewdrp,tterbeet”

    这支乐队总是擅长用洋溢的编曲来演绎并不愉快的歌词,主唱男生的嗓音温温沉沉的,贝斯的音色像是蜿蜒的河,载着他的嗓音到处流动,像水面上打着转浮浮沉沉的落叶。

    随后是虞羡舒展的低音,她的英文咬字比刚才的男生要清晰许多,像冷静的冰泉,从蓝色烟幕中铺展开,架子鼓因此消失,只剩清澈的吉他伴奏:

    “o,btterfll,ierdyrnd

    ideepngt,llrnd

    swetgltenng,drppngffyrnek

    tkeetere,tengeded

    唐岫很喜欢虞羡唱的这一节,明明是被形容为“性冷淡”的嗓音,唱的却是最撩拨人的词,垂在身侧的右动了动,碍于程煊熠在场,还是没办法伸出来,只能按捺着冲动,随着节拍轻轻点头。

    在这种时候,她宁愿整个场馆里她一个人都不认识,这样就能暂时脱离她一直用以示人的社会化的“唐岫”,和此刻人群中的每一个人一样,裹挟在关了灯下的声浪里,安全地踩着鼓点摇摆。

    当然,要是跟她一起来的是沈颖则就更好了,她是一个自我认知极其稳固和强大的人,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可以率先出,拉着她一起疯。

    至于程煊熠,这还是他第一次听lvee,上来就是这么躁的歌,场馆里又全是打扮得精致性感的女粉丝,一眼扫过去,一个比一个漂亮,反应又给得很足,他也难免被这样的气氛所带动。

    只是还没扭两下,他一转头,就看到唐岫安安静静的,涂着杏粉色唇釉的嘴唇轻抿着,丝毫没有要加入的意思。他的膝盖跟着一僵,默默站直,不再做动作。

    片刻后,程煊熠抬头轻叹了口气,发现自己找的这个女朋友性格确实有够闷的,居然连听lvee都蹦不起来。

    加上她知道他之前没听过这个乐队的歌,连叫什么名字都弄不明白,就在她面前跟风起哄的话,估计会被她这种资深粉丝笑话吧。

    想到这儿,程煊熠抓了抓头发,重新把视线放回台上,却越听越觉得不得劲,身边站着个她,像站了个教导主任似的。

    等到乐队的间奏响起,能够投入其中的粉丝都大声跟唱起“btterfll,btterfll”,簇拥着主唱一低一高的声线。只有他们两个人局促地站在原地,即使谁都没开口,也能心照不宣地感受到气氛逐渐凝固。

    周围越是热闹,他们就越是显得格格不入。

    唐岫有一瞬间甚至觉得疑惑,按理来他们都在一起一段时间了,应该要度过最早的尴尬期了,怎么到现在还是跟他不太熟。

    还是她单方面放不开,还是会忍不住把他划定为陌生人。

    直到前面的尖叫声又猛地拔高,唐岫抬头看去,发现是虞羡背着贝斯走到了台下,随着节奏一边拨动琴弦一边自在地摇晃,贝斯的最后一个音符落毕,便带着粉丝一起高举起两只,响亮地打着拍子,连话筒都没拿,跟他们一起合唱最后一段副歌。

    身边的人为了争取和她互动,甚至是摸一摸衣角都好,纷纷往前排涌,唐岫没来得及多看台下的虞羡两眼,右肩后面猛地传来一股力,把她往一侧挤去。

    “诶”唐岫连惊呼都没发出来,硬生生被挤得转了九十度,眼角的余光瞥见程煊熠的衣角,却连本能都做不到,没有伸去抓他,任自己往面前那人的背上倒。

    然而下一秒,他的臂已经落上她的腰,微微用力,把她带回原先的位置,低声问了句什么。

    唐岫匆匆站定,没听清他的话,只感觉到腰上他紧箍着的臂,棉质的卫衣袖口紧贴着她侧腰裸露的皮肤,在呼吸间温热地摩挲着。

    她不想仔细去感受这种触觉,便努力抬起头,尝试退出他的怀抱,一边用自己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问他:“你什么?”

    “我,你和我靠近一点,免得挤散了。”程煊熠用另一揽住她的肩,结结实实地把她抱在怀里。

    lvee的气氛的确很容易催生出火花,灯光,鼓点,高昂的贝斯,乐队迷离的歌声。大脑在高度兴奋下,不值钱地分泌出大量的多巴胺,能够做出许多自己平时完全不敢去做的事,甚至能变成另外一个人。

    所以很多人到这里就是为了发泄,为了释放,为了获取兴奋过载的感觉,甚至是抱着让部分的自己脱轨的心态。

    但唐岫从一开始就没能完全融入这里,在他的第二只落上来时,条件反射地睁大眼睛,只感到陌生和不适。

    在这个距离下,她再次深刻地意识到他们的体型差,程煊熠几乎有两个她这么宽,能够只用一只就轻轻松松制服住她,像丛林里把食草动物逼到绝境的肉食者,她对这种绝对的力量感到本能的恐惧。

    于是她第一次明确地开口拒绝:“程煊熠你能不能松开我?”

    这话出口后,乐队的开场曲目在末尾的一声声“fll”中缓缓结束,舞台上的灯光也暗了下来,重新转为幽深的蓝色。

    程煊熠虽然不是学习的料,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听到这句话,什么都懂了,收回道:“我去买杯饮料,你在这儿等我一下。”

    “嗯”唐岫轻轻应下,看他转身绕开人群,犹豫良久后,也跟了上去,轻声道,“我跟你一起去吧,我想点一杯酒。”

    “喝酒?”程煊熠眯了眯眼,想起之前联谊那次,她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今天怎么突然想到要喝酒?”

    “这儿气氛好嘛”唐岫解释得有些苍白,自己刚才的表现,怎么看都不像是觉得气氛好的样子。

    只是再这么清醒下去就不礼貌了,刚才这一抱过后,还拒绝了他,她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这两个时的演出该怎么度过,还不如喝一点,让自己晕过去。

    “行,那我也点一杯。”程煊熠接受了她的理由。

    迷你吧里的选择不多,只有最经典的几款鸡尾酒,唐岫点了玛格丽特,等调酒师制作的档口,偷偷瞟了他一眼,鼓起勇气道:“刚才对不起啊我还是有点不习惯。”

    “没关系,我感觉出来了,你不太喜欢肢体接触。”程煊熠也不太想把气氛彻底弄僵,只是他向来不会口是心非那一套,开口时的语气冷硬。

    顿了顿,看她摆着个苦瓜脸,估计又想道歉,索性伸把玛格丽特杯放到她面前,催促道:“喝吧,这不是才刚开始吗,没事儿。”

    “好。”唐岫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在第二首歌进行的时候“吨吨吨”喝完了一整杯,才跟他一起回到观众池。

    巧的是,第三首歌刚好是她最爱的rfer,中文意思是醒酒,她却刚好在这几分钟内感觉到酒精上头,脸上渐渐发起烫来。

    难怪lvee里出售酒精饮料,喝下去后果然自在许多。但对唐岫来,酒劲还是不太够,后来又趁嘉宾上台助唱的档口跑去喝了第二杯,总算能借着醉意开始摇头晃脑,挥着和乐队合唱。

    只是脚底依旧站得稳稳的,相比四五十度的青梅酒,两杯玛格丽特还不至于让她失去平衡。

    程煊熠也喝了,但装不出喝醉的样子,没了一开始的情绪,歌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没劲,从兜里掏出,看群里的人在他:

    酒吧超多漂亮妹子,要微信很爽快,没来你亏死了

    你晚上要是回去得早,在寝室阿姨那儿帮我们签个到,我们到时候翻墙回来

    不回来了也不定

    lvee里的灯光有些暗,上的字看着重影,需要微微眯起眼睛。

    顿了顿,他发:

    你们那儿大概什么时候结束?

    过了几首歌,才有人回复:

    结什么束,才开始

    程煊熠的指在屏幕上轻轻滑动,回:

    那我结束了来找你们,发个地址给我

    就这样,两个人一个清醒一个不太清醒,总算能抛下一开始束束脚的状态。唐岫到后来几乎快和他走散了,在**迭起的后半段完全融入到人群当中,大声地对着暗下灯光的舞台尖叫“enre”,成功喊回乐队的伴奏,听了一首之前从没公开发行的歌,叫dngy。

    演出一直到十点左右才结束,唱了两个半时不带歇,完全值回票价。

    唐岫散场出来时,才发现程煊熠不见了,转头四处找他的身影,直到快被人流推出场馆,才感觉到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找到了她。

    更让她意外的是,等出了门,程煊熠居然还给她订了一束花,从花店派送员的中签收后,沉甸甸地递给她。

    这可能是为了今天的万圣节特意推出的花束,整整九十九朵大红玫瑰,上面铺了一层钉着珍珠的黑纱,像新娘脸上覆着的华丽面纱,削弱了红玫瑰的艳俗感和单调感,设计得很漂亮。

    对于程煊熠这样的直男来,这样的审美已经很不错了。唐岫虽然不喜欢红玫瑰,但收到花时,只顾感慨他的心意,根本无暇欣赏花是不是真的漂亮,匆匆忙忙地了好多句“谢谢”。

    这束花光是包装就精致又繁琐,显然不是临时能买到的,至少要提前半天以上,他可能在中午确定他们要一起来看演出的时候就下单了。

    但他要是能提前预料到今晚会是这样的氛围,不知道还会不会想送她花。

    唐岫弯了弯唇,有些自嘲地想着。程煊熠接下来的话几乎验证了她的想法,对她道:“跟我就不用谢谢了吧,你觉得好看就行,我帮你叫出租车。”

    唐岫听出他的潜台词,帮她叫出租车,意思是不送她回去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放弃送她回家这件事。

    也好吧,他不要把男朋友做得这么好,还能让她的负罪感稍微减弱一些。

    她现在彻底认清了,身体的本能反应是骗不了人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怎么培养也没用。

    就像玫瑰只向往温室,不管怎么照料,也不会在冻土里开出花。

    一个人乘出租车回家时,身侧的玫瑰散发出浓郁的香水味。唐岫被香水熏了一会儿,最后确定自己还是不喜欢花香调,伸降下车窗,把整张脸朝向窗外,酒劲被风一吹,倒是越乘越清醒了。

    到家时,玄关和厨房给她亮了好几盏灯,宋修筠已经回房间睡了,在餐桌上给她留了一张便笺:

    给你炖了雪梨银耳汤,润嗓的

    喝完记得把炖盅的保温功能关掉

    润嗓的是怕她在lvee里把嗓子喊破吗。

    唐岫的嘴角很浅地弯了一下,但提不起太多力气,很快就涟漪一般消失。把那束沉重的玫瑰放到桌上,转身去厨房盛了一碗汤。

    只是低头喝着,清甜的雪梨香气也会被花上传来的脂粉气所混淆,唐岫放下勺子,叹了口气,重新抱着花到客厅,把它放到茶几上,打开一侧的窗户通风。

    晚风微凉,闯入室内时几乎让她打了个寒颤。唐岫抱了抱臂,准备重新坐回餐厅时,才瞥见茶几上摆着一大盒巧克力,下午回来的时候还没看见,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宋修筠不爱吃太甜的零食,之前看他吃三星堆巧克力的时候她就发现了,所以下意识以为是朋友送来的礼物,不可能是他主动去买的。

    等一碗暖洋洋的梨汤落肚,胃里翻腾的酒精被化开,整个人都熨帖起来。唐岫原本的心情不算太好,靠在餐桌上发了一会儿呆,又起身去盛第二碗。

    直到整个人都被甜津津的糖水治愈,才轻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今晚能睡着了,起身关掉保温,把碗洗干净,回到房间。

    --

    次日

    宋修筠起床后,甚至来不及洗漱,第一件事是咬着牙刷开门出来,到厨房检查炖盅,

    桌上的便笺已经被拿走了,梨汤也喝了不少,还把保温给关掉了,显然都是唐岫昨晚回来做的,看得他微微弯起眼睛。

    只是还没高兴多久,才一转头,他就见到客厅茶几上那束大得毫无美感的玫瑰花,猩红地扎成一捆,上面还覆着黑纱,诡异又刺眼,像是西方宗教中某种不吉利的征兆。

    “庸俗至极。”宋修筠下意识冷嘲了一句,笑意全无。

    天气一天比一天更冷,今天早上已经跌破十度。宋修筠出门前给莫奈穿了一件淡紫色的毛衫,才牵着她一起下楼。

    菜市场再往北走就是花鸟市场,宋修筠买完菜,只一打眼,便径直拐了进去。

    没走几步,就被不远处一大蓬雪白的芍药吸引了注意力,在店主面前停下脚步,问:“这芍药是什么品种?”

    “这是荷兰进口的,您拿回去醒一醒,花瓣就全展开了,每一支都硕大,名字叫白月光,多好听啊!”对方给他介绍。

    “白月光?”宋修筠的心头微动。

    脑海里快速闪过那束碍眼的红玫瑰,闪过张爱玲的名句。

    末了轻轻颔首,对他道:“那就这个吧,您挑几支长得最标致的给我。”

    --

    唐岫昨晚睡得迟,又喝了酒,但早上还有课,闹钟响到第三次,还是强撑着爬了起来。

    在这种惨绝人寰的早八时刻,唯一值得感恩的是家里有人给她做早饭。一开门出来,满屋子奶油意面的香味,宋修筠穿着柔软的浅色针织外套,正把意面从平底锅里盛出来,整个人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明媚。

    唐岫看到这一幕,不知道多少次感叹他实在是驻颜有术,居然能做到奔三了还有这样精致的脸蛋和清爽的气质,完全不受坑里的风吹日晒和身边那些中老年人的影响。

    尤其他最近似乎越来越注意起形象来,三天两头出门健身不,这周末还买了一大批新衣服,提着购物袋进门时,被当时在家画画的她看个正着。

    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来看,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外表重视到这种程度,八成是在孔雀开屏。

    可眼下这个人是宋修筠,唐岫不会往那个方向去想,琢磨半天,问他:“你最近是打算留校任教了吗?”

    所以想好好拾掇形象,力破文博学院“远看像逃难的,近看像捡破烂的”刻板印象,好提升他们这个专业的研究生报考率。

    宋修筠听她这么问,有些意外,顿了顿道:“学校有这个意向,但我这边还没确定。”

    唐岫闻言,慢慢抿了一下唇,问:“如果不留校的话,你打算去哪儿?”

    但不管他打算去哪,只要不在a大,都至少意味着,他今后不会再待在知春花苑了。

    那他不是又要一个人了吗?

    明明之前还不想这样,想跟她住在一起

    唐岫心里一下子酸溜溜的,直到他又开口:“顺利的话,还是会留在北城,不会离得太远。”

    她不知道他口中“顺利的话”指的是什么事,但凭宋修筠的能力,应该都能做到吧。

    那就意味着,至少周末回家的时候,是可以看到他的。

    唐岫略松了一口气,然而坐下吃饭时,却发现他并不坐下跟她一起,只顾擦拭里一尊釉色明净的天蓝色花觚。

    直到擦得光亮如新,才盛满水,修剪了那几支白芍药的花茎,错落有致地插入瓶中,在晨光下一映,风雅极了。

    唐岫看清那几支花后,咽下嘴里的意面,轻声开口称赞:“这白芍药开得真好,我好像没见过这个品种,是你早上刚买的吗?”

    “是刚买的,”宋修筠着,抬指在柔软的花瓣上轻抚了抚,一边道,“你看得顺眼就太好了,我看你昨晚带了红玫瑰回来,还怕你会不喜欢白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