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有一卷度人经 > 第二十六章 大隐于市,虎头大宴
    这念头通达了,吃的好,睡得香。

    拒绝了那酒家女的遗愿后,余琛收了度人经,往床上一躺,一觉睡到翌日天光大亮,方才自然而醒。

    精神充沛。

    起了床,烧火做饭,填了五脏庙后,拿起扫帚在清风陵里里外外扫了一遍。

    只是在路过陵园深处的两座坟头时,余琛停了好一会儿,方才继续打扫。

    ——这是他爹娘的坟。

    十五年前,因为犯了大罪被砍了脑袋后,由缝尸人缝好了身子,葬在这清风陵里。

    至于他俩究竟是犯了啥事儿,不仅丢了性命还连同余琛也成为罪户,这一点余琛不晓得,也没去问过。

    反正,他看他爹娘的最后一眼,就是在断头台上。

    而他爹娘就给他最后的东西,除了这个罪户的身份以外,就是一封信。

    大概六年前,余琛刚上来清风陵看坟的时候,他爹娘死了八九年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有人敲门。

    余琛推门一看,门外却啥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装了些钱财的布包,和一封信。

    那信里,看着像是他爹的字迹,还有他和他爹以前玩耍时的暗号——一个潦草的老虎脑袋。

    信上,字儿也不多,仿佛是仓促之间写下。

    告诉余琛,好好活着,不要问,不要查,不要想。

    除此之外,啥都没有。

    余琛也很听话,十五年过去了,有关十五年前的事儿,啥也没问,啥也没查,好好活着。

    或者,他也有想过去弄清楚究竟是咋回事儿,但那个时候的他,只是一个看坟的罪户,哪怕弄清楚了又能做啥呢?

    他爹娘能活过来吗?

    他罪户的身份能抹掉吗?

    不能。

    晃了晃脑袋,余琛压下纷乱的思绪,把清风陵草草打扫了一遍,准备回屋。

    但这個时候,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进余琛耳朵里。

    那是重物踩在雪地上的声音。

    余琛往清风陵门口看去,就见一道壮硕的身影提着一个木桶,走上山来。

    他胡茬儿拉碴,肌肤泛黄,头发凌乱,衣服上也沾满了不知名的黝黑油污。

    正是那经常搬尸体上来的搬尸人。

    “看坟的!来了!”

    隔着老远,他朝着余琛挥了挥,走进来把木桶往以上一放,一股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一桶黑狗血。

    前些日子,搬尸人过,这段日子渭水有不干净的东西,还提过要给余琛搞桶黑狗血辟邪。

    原以为他只是随口一,没想到他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

    “旱桥狗肉场刚接的,新鲜的,咱给你放在门口!”

    ()(e)  那搬尸人笑着道:

    “听了吗?底下城里又出事儿了,据那春风楼厨子的鬼魂托梦捕快,给那对儿奸夫毒妇捉住了!

    所以啊,咱们干这行的,还是得心些,别被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沾染上了。”

    罢,他将黑狗血拄在余琛门口,“味儿有点重,过两天就好了。”

    见余琛仿佛呆住了,搬尸人伸出在他眼前晃了晃,“咋了,没见过血,吓住了?看坟的,你这胆子有点啊!”

    这时,余琛才回过神来,低下头去,让搬尸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摇了摇头:“谢了,吃饭没,没吃就留下来吃一顿。”

    嘴上随口着,余琛的心头却完全不在这些事儿上。

    搬尸人猜得没错,刚刚他的确给惊住了。

    但不是因为这盆黑狗血,也不是因为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而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同为下九流的搬尸人。

    余琛抬起头。

    好像看到了太阳。

    搬尸人那壮硕的身躯内,涌动的气血宛如明晃晃的太阳那样。

    刺眼!

    余琛这才突然想起,这好像是他得了见微天眼后,第一次和搬尸人见面。

    那些以往未曾察觉到的秘密,在见微天眼之下,无所遁形。

    ——别的不,就这个搬尸人身上恐怖的气血之景,余琛生平仅见!

    莫要捕快林一和正青帮的那群练家子,哪怕就是先天之体的谢青,也比不上眼前的搬尸人一半的气血!

    也就是,这个家伙,也是先天之躯!

    而且倘若光从气血上看的话,比那威名赫赫的正青帮老大,还要强得多!

    疯了?

    余琛再抬起头,搬尸人体内那涌动气血与磅礴的内劲,汹涌澎湃,仿若可怕的海潮。

    一个先天境的宗师,当一个下九流的搬尸人?

    咋,你也是罪户?

    还是你就好这一口?

    余琛猜疑之际,那搬尸人却并不知晓自个儿的秘密已经被余琛尽收眼底,哈哈大笑一声,“还吃啥饭啊?吃肉去!看坟的,我今儿可不是专程为了给你送黑狗血来的。”

    话之间,他裂开嘴角,神秘兮兮道:“正青帮为王家讨伐大虫的事儿,你知道吧?”

    余琛一愣,点头。

    心这何止知道,那大虫就是我弄死的。

    “嗐,先前正青帮的好汉们把那大虫尸体送到王家,王家老爷子大概是恨极了那大虫,决定把它给煮了,让整个渭水城的人,都去吃!”

    末了,搬尸人补充道:“日子,就是今天正午,现在那天桥一条街,早已摆满了桌子椅子!

    ()(e)  而且这王老爷子也是个实在人,不论出身,不论贫富贱贵,三教九流,来者是客,都可以去吃那虎肉!

    咱今天上山,就是想告诉你这事儿咧!”

    话音落了,余琛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那王老爷子对那大虫恨之入骨,直接让人将其烹煮了,天下分而食之!

    所谓啖其肉,饮其血,得便是这消磨不去的恨意了吧?

    点了点头,余琛锁了门,跟着搬尸人下山去了。

    都虎肉大补,既然有会,那定是要见识一下的。

    ——哪怕是假的,那王家厨子的艺,可也不是他余琛能够比拟的,只要不花钱,白吃白喝,谁不愿意吃?

    至于这搬尸人

    余琛侧过头看了他一眼,那浩荡的气血犹如江河。

    这和余琛有啥关系?

    无论他是大隐于市也好,躲避仇人追杀也好,癖好特殊也好,都不关余琛的事儿。

    只要别惹到自个儿身上来,你爱咋咋地。

    下了山,果然看见摩肩接踵的人群往天桥王家所在的街巷赶。

    不过有搬尸人带路,余琛倒是一路畅通无阻。

    ——这俩整天跟尸体打交道的家伙,正常大伙儿看了,那是有多远躲多远。

    加上搬尸人长得魁梧,一挤,就挤出来一条道儿。

    到了王家大宅所在的街上,宽阔的街道早已被桌子摆满,桌上已摆了不少旁菜,热气腾腾,香味儿扑鼻。

    余琛和那搬尸人找了张坐了一半的桌子一坐,那桌旁的百姓皱了皱眉,立刻起身另寻他处去了。

    白了,还是不愿和这俩跟尸体打交道的货同桌吃饭。

    也就一些那些同样下九流的乞丐,缝尸人,唱戏的,愿意和他们搭一桌。

    整条虎宴大街上,虽然王家老爷子没有乐意划分来客,但人们也自觉形成了几个区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便是如此。

    看坟的和搬尸的,砍柴的和种田的,读书的和练武的,有钱的和经商的泾渭分明。

    而余琛刚坐下来,突然感觉侧面传来一道视线,望着自个儿这个方向。

    ——先天之境,气感应,倘若有人直勾勾盯着,多是能够发现的。

    这就是所谓的第六感。

    余琛转过头去,却见这是一个佝偻的老头儿,形容枯槁,双目深陷,头发稀疏花白,一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模样。

    而当余琛的余光和他相碰的那一刻,这老头儿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一般,满脸惊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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