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重回年代,从摆摊开始赚到10亿 > 第五十八章:兄弟一起做生意
    “哪里像我和你哥!妈年纪大了要照顾,走不脱身,国华又在念书,一家子都要靠着我两人撑着,哎!”

    “我日日和国华念叨,要知道报恩,老六,弟妹,你们对国华的好,他一桩桩一件件,都记在心里呢!”

    “以后毕业了,肯定孝顺你们!”

    王玲叹了口气,伸出,揉了揉眼睛,一副苦不堪言的可怜模样。

    胡爱芬性子软。

    眼见着就要跟着掉眼泪去安慰她,估计着着就要劝沈琰掏钱了。

    沈琰却比她还快。

    “大娘,哭啥?”

    沈琰笑着道:“堂哥可是大学生!出来以后吃公家饭,一个月工资得好几十!铁饭碗!你们是他亲爹亲妈,他肯定第一个孝顺你们不是?你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不急于一时!”

    王玲:“”

    她酝酿的情绪卡死了。

    这子。

    话怎么这么一针见血?

    实际上。

    王玲和沈建军一贯的套路,就是哄。

    爹娘哄着,兄弟和嫁出去的姐姐也是哄着。

    大致意思都是,你们现在给沈国华出学费。

    以后沈国华毕业了,参加工作,那可是铁饭碗!国家分配的单位!

    肯定惦记着你们的好!

    孝敬你们!

    如此啥的。

    这话多了,就和洗脑似的。

    一家人都紧着钱凑一凑,给沈国华送去。

    这会儿沈琰这话,无疑是点破了王玲。

    他沈国华可是王玲和沈建军的儿子!

    就算是参加了工作,能孝顺别人爹妈?

    自己辛辛苦苦每个月拿钱凑着给沈国华念书,到时候,他毕业了,第一个念着报答念着孝顺的,不是他自己爹妈王玲和沈建军,还能是谁?

    他们这钱,简直就是活生生往外掏,半点回报都没有!

    果然。

    沈琰这话完。

    王玲脸色变了变。

    她悄悄的朝着沈荣强和胡爱芬看去,果然就看见两人微微皱了眉头。

    王玲意识到,这会儿他可不能再待下去了。

    沈琰这子。

    也不知道咋回事儿。

    忽然就老道了不少,总是噎得人不出话来!

    “那个,老六,这天也晚了,我和你哥还得去把妈接回来呢!”

    ()(e)  王玲赶紧给沈建军使了個眼色。

    沈建军一直没话。

    他这会儿多多少少有些内疚,毕竟是自己亲弟弟。

    婆娘发了话。

    沈建军只能磕磕巴巴地应付了两句,之后跟着王玲赶紧离开了。

    他的脸火辣辣的,面子上总觉得挂不住。

    尤其是沈琰,瞅着自己的眼神,像是把自己那点儿心思瞧得透透的。

    沈建军被王玲匆匆拉走。

    胡爱芬送到门口才走回来。

    之前沈琰就总因为给沈国华拿生活费的事儿发脾气。

    沈荣强和胡爱芬也就没继续这个话题。

    两人瞅着自家儿子好不容易改邪归正。

    总不好这时候再去点火。

    这家里原本就是之前一大家子一起住的。

    院子里的另一边还有泥土房。

    接沈荣强回来之前,沈琰就和苏幼雪商量过这事儿。

    苏幼雪赶在他们回来之前,将房子收拾出来了,虽然简陋了点,但是睡觉的床还是有的。

    只是下面铺的是干茅草,上面盖的是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的棉絮。

    好在现在天气不冷,凑合凑合都能睡。

    沈军临走前,沈琰喊住了他。

    “大哥,你和嫂子也回来住吧。”

    沈军愣了愣。

    “再过一段时间,挣够了钱,咱们把房子给起了,你村头的土房,瓦都没盖,每年都要换新茅草,一下雨又潮又漏,住着对身体不好。”

    “伱回来,咱们一起挣钱,给爹妈盖大房子,红砖房,咋样?”

    沈军心动了。

    他做了一辈子的泥腿子。

    原本想着这辈子,勤勤恳恳,总能养活爹妈和媳妇儿孩子。

    这一次,沈荣强断了腿,对他打击很大。

    他发现,每天土里刨食,勉强养家糊口,多余的钱一分都没有。

    沈荣强要做术。

    他东拼西凑,去求了自己岳父岳母,才凑了二十块。

    二十块和两千块。

    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差距。

    “明天上午我从县城回来,就赶驴车去接你,把你和嫂子的家当都接过来,下午咱们一起去收菌菇。”

    沈琰笑着道。

    沈军闷闷的应了一声。

    夜色下看不清他的情绪。

    ()(e)  沈军离开。

    沈琰站在原地,看了一眼天空中高悬的明月。

    唔。

    格外的圆。

    **

    翌日。

    沈琰照旧请了陈胜利和自己跑一趟。

    将菌菇送去国营饭店,沈琰买了不少吃的。

    陈胜利这一次也跟着买了一点精细粮,心翼翼地捆扎好,揣在自己的怀里,生怕撒了一粒米。

    两人去装了油渣饼,回来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沈琰笑着问道:“陈叔,你女儿是不是在县城开了一家餐馆?”

    这几趟下来,陈胜利话也多了不少。

    他赶紧点头,应道:“嗯,开了有一年了,都是听别人的,生意还成,不过我没去看过,不晓得她过得咋样。”

    陈胜利不知道的是,他这个女儿,沈琰知道的比他还要多。

    这陈胜利的女儿,叫做陈美云。

    念了几年书,做了开了餐馆之后,她也算是苦命运气好。

    跟着学厨艺的师父生了病,一身的本事只能传给她了。

    陈美云因此年纪轻轻,本事不。

    她借了点钱,一年前顶着投倒把的罪名,悄悄在县城开了一家饭店,心思又玲珑。

    做出来的东西大家都喜欢吃。

    后世更是开始做饭店生意。

    一度去了省城发迹。

    沈琰赶着驴子,看了一眼陈胜利道:“赶明儿我去餐馆的时候,看看她过得咋样,再回来告诉你。”

    陈胜利一听,赶紧应了两声,而后侧过头去,悄悄抹了抹眼泪。

    **

    沈琰赶着驴车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大哥沈军已经将家里东西搬过来了。

    板车上就是一些基本的物件儿。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穷,想搬家,基本上一个板车就拖完了。

    沈琰回来的时候,沈军正把东西往空屋子里搬。

    那原本就是他住的地方。

    “家里还有一些红薯,我全都背过来了,放在后院。”

    沈军见沈琰回来,抬头低声道。

    沈琰知道他还在别扭,当下笑着道:“背那些东西过来做什么?家里以后吃米吃面。”

    顿了顿,他又道:“你要是舍不得就留着,以后煮粥也成。”

    胡爱芬高兴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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