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元峥个头已经窜到一米八五。</p>
惊语仰头冲他甜甜一笑,:“谢谢叔叔。”</p>
她早就能喊清楚叔叔,时候可以撒娇喊酥酥,九岁了,不好意思再在众人面前撒娇。</p>
元峥淡然一笑道:“应该的。”</p>
元慎之从包中取出一支钢笔递给元峥:“叔叔,这是送给你的。”</p>
元峥接过来,扫一眼,钢笔是爷爷元老的,上面有刻元老的名字。</p>
他眼神微微沉了沉,向元慎之道了声谢,放进肩上的包里。</p>
包是高奢定制包,黑色格纹羊皮,隐形logo,惊语的。</p>
但是出门在外,都是他在背。</p>
今天的婚礼,惊语仍是花童,元峥是伴郎,男花童是林柠和秦陆的儿子秦珩。</p>
惊语彬彬有礼地对元慎之:“慎之哥哥,我和叔叔该去换衣服了,婚礼快要开始了。”</p>
元慎之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五味杂陈。</p>
他觉得惊语变了。</p>
时隔五年,他和她再也回不到两无猜的时候。</p>
不知怎么的,他很怀念那时候和她斗嘴,打打闹闹的日子。</p>
望着惊语和元峥离去的背影渐渐走远,元慎之突然提高音量喊道:“苏惊语!”</p>
惊语回眸,诧异地睁大眼睛,问:“慎之哥哥,你还有事吗?”</p>
元慎之:“这几年,我不跟你玩,不是我的原因。我一直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想去找你玩,可是我爸爸不让。”</p>
惊语莞尔一笑,“没关系,我们家孩子多,舟舟帆帆,秦霄,秦珩,秦昭,我锦语姐姐,还有我楚晔舅舅顾骁舅舅家的弟弟妹妹们都可以跟我玩,还有虞心虞泽虞青遇。”</p>
元慎之心里不出的空落。</p>
他一直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无可替代。</p>
因为想找她玩,爸爸总是不让,他这五年很委屈很难过。</p>
可是他却是她可有可无的朋友。</p>
元慎之有些沮丧,“没事了,你和叔叔快去换衣服吧。”</p>
惊语转身和元峥走了。</p>
走着走着,她伸拉住元峥的。</p>
元峥从她很的时候,就拉着她的,陪她玩,一直把她当成孩子,此时仍是把她当成孩子。</p>
身后传来元慎之的声音,“苏惊语,你都九岁了,不能随便牵男孩子的!”</p>
惊语觉得长大后的元慎之有点奇怪。</p>
元峥是她最喜欢的叔叔,牵个怎么了?</p>
她对元峥:“叔叔,我脚累。”</p>
元峥俯身蹲下,道:“我背你。”</p>
惊语爬到他的背上,臂揽着他的脖颈,扭头冲元慎之做了个挑衅的鬼脸。</p>
那意思,她不只要牵男孩子的,还要让男孩子背。</p>
元慎之一瞬间觉得从前的惊语又回来了。</p>
他抬腿朝她跑过去,:“还是我来背你吧。”</p>
惊语秀美的脸一绷道:“你又不是我的家人,我妈妈不让外人背我。”</p>
元慎之老伤心了!</p>
他拿她当妹妹。</p>
她却拿他当外人。</p>
元慎之很认真地:“男女有别,你长大了,叔叔也长大了,你不能再拉他的,让他背。”</p>
惊语觉得他好啰嗦。</p>
叔叔是和爸爸差不多的角色,拉一下,背一下怎么了?</p>
她对元峥:“叔叔,咱们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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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峥背着她去了换衣服的房间。</p>
他则去另一间房换伴郎服。</p>
黑色的定制西装,白衬衫,成年人的款式,穿在他身上,有点违和,但是架不住他长相英俊,身上又有一种十八岁少年没有的淡然和与生俱来的贵气。</p>
同为伴郎的沈哲瞥他一眼。</p>
他个头已经窜得和他差不多高。</p>
长相比他稍微逊色,但也是标准的大帅哥。</p>
他讨厌他身上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松弛感。</p>
一行人和靳睿一起上车,前去林夕母亲林玥在加州买的房子。</p>
林玥豪掷千金在加州买房,就为了林夕出嫁这天用。</p>
来到林玥买的豪宅。</p>
伴娘是林夕的队友,皆是年轻朝气的奥运冠军。</p>
林夕事先给队友们塞了红包,让她们不要堵靳睿的门。</p>
她太喜欢靳睿,不舍得为难他分毫。</p>
靳睿原以为伴娘会各种为难自己,没想到如此顺利,出乎意料。</p>
把红包分发给伴娘,靳睿走进房间,垂眸凝望坐在闺床上穿中式嫁衣的林夕。</p>
她本就是颇具东方神韵的长相,纤长的眉,秀美的丹凤眼,换上中式嫁衣,盘上女子出嫁的发髻,身上那种东方韵味越发浓厚。</p>
在他们这种国外长大的华人眼里,这种长相的女子是最美的。</p>
他俯身,嘴唇凑到她鬓角亲了亲。</p>
接着走到林玥和燕归面前,单膝跪下,他喊道:“岳父,岳母,从今天开始,我改口喊你们爸妈,以后咱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p>
给顾逸风、顾骁、秦陆、楚晔等人当过太多次伴郎,这些流程,他早就了然于胸。</p>
林玥从包中掏出厚厚的红包,递给他,笑眯眯地:“一定要对夕好,这丫头十几岁就开始喜欢你了。”</p>
靳睿接过红包,道:“妈,您请放心。”</p>
林玥抬起眼帘看向闺床上的林夕,叮嘱她:“夕,婚后不许欺负阿睿。你师父教你功夫,是让你自保的,不是让你欺负人的。”</p>
林夕嘴上答应着,心中却想,她这么爱靳睿。</p>
怎么舍得欺负他?</p>
燕归也把红包递给靳睿。</p>
他扭头对林玥:“不如咱们以后就定居在加州。”</p>
就这么一个女儿,打被坏人掳走,差点死了,实在不舍得和她分开。</p>
林玥想了一下,“也好,反正我是富贵闲人,在哪里待都一样。以后女儿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p>
元峥静静地望着他们,心中不由得想起双双去世的父母。</p>
可能时候的伤,特别痛,痛到一生都难忘。</p>
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仍然想念去世的爸爸妈妈,他的人生是伤感的,消沉的,本该阳光明媚的少年,内心却阴郁。</p>
沈哲看他一眼,低声问:“不开心?”</p>
元峥面色平静,“开心。”</p>
沈哲顿一下:“花童不会来接新娘子,等会儿去婚礼现场就能见到惊语了。”</p>
元峥没什么情绪道:“跟惊语没关系。”</p>
沈哲意味深长地瞥了瞥他,右唇角轻轻往下压了压,觉得他装。</p>
该走的程序都走完,靳睿抱起林夕下楼。</p>
一行人上车,浩浩荡荡地赶去顾华锦的庄园。</p>
秦珩第一次做花童,特别激动。</p>
看到靳睿抱着林夕下车,他扔下惊语,迈开细长的腿一溜烟跑到靳睿和林夕面前,高声喊:“送新郎新娘入洞房!”</p>
这是他在电视剧中偶然看到的,一激动脱口而出。</p>
众人皆哈哈大笑。</p>
这孩子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婚礼还没开始呢,他就已经单方面给人宣布结束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