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官场,女局长助我平步青云 > 第834章 他就是那个臭女人,生出来的儿子!
    如果是伤到了别处,妆妆可能就会去医院。

    可伤的地方有些尴尬,妆妆虽不识数,却要脸啊。

    最关键的是,她就喜欢狗贼叔叔给她换药。

    至于为什么——

    心思单纯,关键是对狗贼叔叔没什么不健康想法的妆妆,绞尽脑汁也找不到答案。

    “行。”

    李南征一口答应了下来。

    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他自认为也了解女孩特要面子,不想让人知道她这儿中刀的心思。

    “不过自已换药,终究不是医院。因为这样,可能会留下疤痕。”

    李南征目视前方时,又想到了这个避不开的问题。

    尽管屁股不是脸——

    可妆妆未来的老公,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后,会不会觉得遗憾?

    “这更不是问题了。我从练功夫、尤其后来外出打黑拳来锻炼实战时,磕着碰着的次数多了去,也没留下任何的疤痕。”

    妆妆很骄傲的语气:“我特殊的无疤痕皮肤,遗传自我妈。哦,婉儿应该早就和你过,我妈是被狼王养大的孩子了吧?”

    狼王养大的孩子——

    因特殊的生长环境,果腹的食物和人类不同,不但造就了温软玉的速度极快、堪称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更让她的自身体质,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简单地来就是,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划一刀,愈合速度不但远超普通人,而且不留痕。

    “厉害啊。”

    听妆妆完后,李南征满脸的羡慕。

    徒增找把刀子,在狗腿身上划一刀,看看效果的强烈冲动。

    不过想到这还真不人能做出来的事,赶紧灭了这个心思!

    李南征没有提起妆妆舍身救她,他心中有多么感激的那些屁话。

    妆妆更没打算,打着舍身救他的借口,必须得每天给他洗裤衩子来赚钱的要求。

    有些事自已心里清楚该怎么做就好,千万别出来。

    要不然某种很宝贵的东西,就有可能会丢掉。

    嘀嘀!

    车子终于驶出了这条没人走的旱路,来到了主干道上。

    黄山镇的主干道,除了宽一些,也是坑坑洼洼。

    不过地基很硬,就算是下大雨,也不用担心会陷住车轮。

    出了镇中心,李南征根据路人的指点,继续向南时加快了车速。

    终于。

    李南征把车子停在了事发地点。

    早就望眼欲穿的清中斌,连忙快步走了过来。

    看着脑袋上缠着白布的清中斌,李南征觉得他老滑稽了。

    此时现场看热闹的人,已经多达数千!

    甚至有头脑灵活的商贩,都开始摆摊卖瓜子、花生了。

    “看到那座山了没有?”

    “山下就是那座挖出古书的墓。”

    “老董正在那边,陪着万山的李副市,调查事情的发生经过。”

    “李副市能及时赶来,是因为事发时,她刚好在凤凰镇视察工作。”

    “她赶来现场后,就对我和老董端出了副市架子,把亮出家伙来的老董,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

    “她已经吩咐秘书,电召万山县局的秦局来现场。估计秦局,也快到了。”

    “李副市对我们长青县的干部,态度不怎么友好。”

    “估计她对你的态度,会更加的恶劣。”

    “你等会儿和她话时,先伏低做。”

    “根据我的观察,她想利用这件事来当作,她空降万山县后的第一把火。”

    “打着给万山群众做主的旗号,踩着我们长青县的脸,烧起的这把火。对提升她在万山县的威望,有着莫大的好处。”

    这一刻的清中斌,化身喋喋不休的长舌妇。

    李南征耐心的听着,看着人群那边。

    两县(其实是两镇)村民发生争斗的导火索,很简单。

    那座不怎么起眼的山,多年前属于万山县,后来重新规划时,就划给了长青县。

    一座到处都是乱坟的山而已,也没谁在意,更没丝毫的用处。

    反正黄山镇、凤凰镇两镇的村民,都可以去山上砍柴、埋人。

    只等在这边发现了可卖大钱的文物后,两镇才争夺了起来:“鄂迪,鄂迪,都是鄂迪!”

    今天上午。

    凤凰镇的马来利等人,挖开了一座不起眼的墓穴,找到了一些保存完好的古书,还有些瓶瓶罐罐之类的。

    就在他们收拾这些东西时,黄山镇的王老六等人出现了。

    “王老六不知道听谁的,马来利等人早在去年时,就在这座墓穴中找到了一本古书,托人去找买家,看看值不值钱不。”

    “据昨晚才碰到实货的外地人,来到了这边,以每本书200块的价格,收购所有的古书。”

    “马来利带来收购古书的人,叫金大牙。”

    “王老六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带人参与了进来,要分一杯羹。”

    “我不是刚好在这边,和镇上的同志协商着,要不要扩大果树(这要是核桃、柿子)的种植面积吗?得到这个消息后,连忙赶了过来。”

    “等我赶来时,马来利那边的人,已经把古书抢走了。”

    “王老六古书上四个字,一个是永,一个是大。我就琢磨着,这是不是传中的永乐大典?”

    “我就让马来利等人,赶紧把古书交出来。”

    “并为此发生了冲突——”

    到这儿后,清中斌满脸的尴尬。

    抬挠了挠包着纱布的脑袋,干咳一声:“咳,老李,你知道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吗?”

    我可能比你,更了解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

    李南征心中了句,看着没事人那样下车的妆妆,下意识的想:“妆妆的真白,真q弹。靠,我想什么呢!她还是个孩子。”

    赶紧甩了甩脑袋,李南征走向人群那边:“走,我们过去看看。”

    看到包着脑袋的清中斌后,围观群众特自觉的,闪开了一条通道。

    李南征一眼——

    就看到了“成熟”的慕容千绝!

    尽管母女俩人的相似程度,远远比不上大嫂、妆妆这对酷似姐妹的母女。

    但只要是见过慕容千绝的人,在看到李太婉的第一眼,都能马上断定她们可能是亲姐妹,也有可能是母女(毕竟体态风流的李太婉,一点都不像四十出头的女人)。

    如果让一个男人来选择,必须得遵从自已的真实内心,从李太婉、慕容千绝之间选一个来当老婆的话,相信90%的男人,都会选择性感妩媚的李太婉。

    喜欢身材丰腴的雌性,是整个动物界的雄性,最原始的本能。

    反倒是很多女人,都以纤瘦为美,拼了命的减肥。

    李南征看到李太婉的同时,后者也看到了他。

    四目相对的瞬间——

    咚!

    李太婉的心脏就猛地狂跳了下,内心咆哮:“他就是那个臭女人,生出来的儿子!和那个死了也该挫骨扬灰的负心汉,几乎一个吊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