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撩她,诱她,直到失控 > 第170章 绝处逢生
    陆嘉珩平静诉完自己的故事,感觉整个人轻松多了。</p>

    那些不是他的黑历史,而是来时的路。</p>

    “我们在墓园待了一个晚上,你的嘴叭叭叭叭,主动掏老底把零花钱藏在哪里都告诉我了。”陆嘉珩搂住女人的肩膀,故作轻松道。</p>

    沈清棠的心情久久无法平复下来,紧紧攥着他的:“你就是送我回家的那个哥哥?”</p>

    “终于想起来了?”陆嘉珩轻笑。</p>

    “不对那天把我背回家的哥哥,不是长你这样的。”沈清棠双在半空中比划了一下,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瘦骨如柴,皮肤比我还要白,衣服脏兮兮的”</p>

    不知道是否那场高烧给烧迷糊了,沈清棠对哥哥的印象很模糊。后来她问了霍婉君,也只是个脸生的孩哥,身上脏兮兮的,把她送到家以后什么也没就跑掉了。</p>

    陆嘉珩心里一阵失落:“我那时候过得不好,瘦得像猴子似的,你记不起来也没关系。”</p>

    他之前试探过几次,沈清棠一直没有印象。</p>

    这哪里是没有印象,分明是嫌弃陆嘉珩那会儿矮穷矬。想到这里,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p>

    “那天回家以后发高烧,反反复复烧了差不多半个月,人都烧傻了。”沈清棠急忙为自己辩解。</p>

    这件事,霍婉君也曾经提起过。她还医生诊断是急性肺炎,却反反复复发烧好不起来。</p>

    那会儿沈清棠才七八岁左右的年纪,想不起来也很正常。</p>

    “你还记得那天跟我过什么吗?”陆嘉珩问。</p>

    沈清棠摇头,老实交代:“不记得了。”</p>

    好吧,原来一切都只是陆嘉珩的一厢情愿。这丫头什么都不记得了,对他的初印象还一直停留在登记结婚的那天,凶巴巴的样子。</p>

    “那天是父亲的忌日,我从港城回来拜祭。”</p>

    陆嘉珩到这里,微微叹了一口气:“你应该迷路了,无意中闯入墓园区。我去了一趟管理处借打火回来,发现你坐在我父母的坟前,吃祭品。”</p>

    “”</p>

    沈清棠露出被雷劈的表情,嘴巴张了张,许久不出一个字来。</p>

    她时候,这么不懂事吗?</p>

    “你应该饿坏了吧,吃了一个苹果、两个包子,还把供奉我爸妈的茶水喝了。”陆嘉珩每次想起这件事,觉得挺玄幻的:“我还没开始给爸妈烧纸钱,祭品就被你吃了一半。我过去喊了你一声,什么也没,你自己就先哭起来。”</p>

    然后,陆嘉珩哄了很久才把丫头给哄好。</p>

    沈清棠表情窘迫,尴尬道:“对不起我对这件事真没印象。”</p>

    这么社死的事情,估计是大脑自动过滤然后屏蔽了。</p>

    “那会儿我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和钱去重新买祭品,你哭完赖着不走,跟我一起拜祭。”陆嘉珩伸在女人的额头上弹了一下,故作生气道:“我一边给他们烧纸钱,你蹲在一旁吱吱喳喳、十万个为什么,烦死了。”</p>

    沈清棠挠了挠脸颊:“对不起,我那会儿年纪,不懂事。下次回南城,我买多点祭品当面道歉。”</p>

    来也奇怪,身边所有人都怕那个时候的陆嘉珩。就像阴沟里的野草,脾气臭、阴狠、冤魂不散。</p>

    丫头却不怕。</p>

    烧完纸钱,沈清棠也不离开,坐在墓碑前跟陆嘉珩唠嗑。自顾自诉从到大的委屈,被父亲强迫做很多不喜欢的事情,到委屈之处还会偷偷抹眼泪。</p>

    陆嘉珩烦得不行,骂了丫头几句,想要把她赶走。</p>

    结果被彻底赖上了。</p>

    “你怎么赶也赶不走,害怕回家会被沈毅打死。”</p>

    “后来下雨了,我带着你到墓园的凉亭避雨。你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没有家人了。”</p>

    陆嘉珩如今已经能平静面对过去,淡然释怀:“你跟我,没有家人可以找朋友,或者同学玩。那时候我压根没有朋友,也没有人爱我,日子过得很糟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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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你对我了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p>

    沈清棠抱住男人的胳膊,双颊红如熟透的虾子:“我我跟你了什么?”</p>

    “你,不管日子过得再糟糕,这个世界上也会有人好好爱我,也许碰巧只是还没出现而已。”陆嘉珩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哽咽。</p>

    失去双亲的时候,他才十岁,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p>

    浑浑噩噩过了几年,奇迹并没有出现,却混得一身狼狈、满目疮痍。</p>

    人走到绝望的时候,容易胡思乱想。</p>

    那段时间,陆嘉珩被一种偏激又极端的念头硬控: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p>

    他甚至一度认为,母亲当年跳楼自杀是对的。</p>

    因为活下来的那个人,会被仇恨和不公困死,才是最痛苦的。</p>

    那天是陆嘉珩离开南城后第一次回去拜祭父母,他感觉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想要在拜祭完父母后随他们而去。</p>

    这样,他就能跟父母在天上重聚,再也不会孤单。</p>

    “你告诉我,会有人爱我。”</p>

    “然后,从兜里掏出两粒大白兔奶糖送给我,下次觉得难受的时候就咬一口。”</p>

    那天晚上下了一场暴雨,陆嘉珩明明自己也冷得受不了,却脱下衣服披在沈清棠的身上,替她遮风挡雨。</p>

    丫头大概累坏了,枕在他的大腿上安心睡了过去。</p>

    雨下了一夜,十五岁的少年想了一夜,突然就想通了。</p>

    既然连死亡也能面对,为何不好好活下来?</p>

    也许爱他的那个人,很快就会出现。</p>

    然而,天意弄人。</p>

    陆嘉珩把沈清棠送回家以后,才发现这个温柔懂事的丫头,原来是沈毅的女儿。他们住着大别墅,出入有司和豪车,还霸占了父亲曾经的公司。</p>

    他不知所措、狼狈逃离,最后辗转回到港城。</p>

    在经历了一段自我怀疑和身心双重折磨后,陆嘉珩在缘巧合之下遇到了洪爷。</p>

    他是不幸,却又是幸运的。</p>

    在人生的每一次重大抉择中,均选对了路。</p>

    “后来的事,你应该也知道了。我从混混的下救了阿柒,洪爷为了感谢我打算给我五十万的报酬。”</p>

    “五十万对于身无分文的我来,无疑是天降横财。”</p>

    “我没要,提出让洪爷给我找一份工作。”</p>

    那时候陆嘉珩才十五六岁的年纪,洪爷也不敢用未成年人。他觉得陆嘉珩身不错、扛揍,提出让他回去上学,高中毕业后再安排到公司当保安。</p>

    陆嘉珩的能力和眼光独到让洪爷刮目相看。</p>

    一个街头混混花了三个月时间通过初中入学考试,后来还以全优的成绩上了高中,实现了逆袭。。</p>

    之后更是节节高升,拿到了帝国理工大学的ffer。</p>

    陆嘉珩深知,自身优秀才能一步步往上爬,达到自己想要的高度。</p>

    他毕业回国后先在洪爷的公司干了几年积累经验和财富,后来跳出来创业,拉融资,成立智创科技。</p>

    决定把公司总部搬回南城,是两年前的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