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水都这么了,主治医师自然也没办法。本地工厂员工,又或者街道办之类地方构的工作人员可以挂账,不怕找不到人或者没钱还,实在不行还能找到厂里面,让厂里帮忙承担医疗费。</p>
但知青是真的没办法。</p>
一旦变成烂账,根本没处要钱。</p>
所以,那个主治医师也只能叹了口气后,交代了丁水些许注意事项,随后还建议道:“你的情况挺特殊,回去后你也许可以尝试向知青办那边求助,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但试试应该无妨。</p>
你现在确实还挺危险的。</p>
直接回去,那就只能碰运气了。”</p>
“多谢,我会的”</p>
丁水表示完感谢后,便跟办案构工作人员一起回公社,算是提交证据。</p>
这边丁水前脚刚走,主治医生边上的那个实习生便好奇问道:“老师,上次碰到个类似案例,您不是立刻安排抢救了吗?这知青不是情况更严重吗?”</p>
言外之意就是为啥没安排抢救?</p>
是因为对方没钱吗?</p>
“我刚刚的不是很清楚吗?即便让她留下来,我也不敢针对她的情况去做些什么,最多让她留在这住院观察。</p>
万一发生意外情况能及时抢救!”</p>
反正现在没病人,主治医生自然也不介意多两句:“抢救的那个,他是被高空坠物砸中,抱着那个碎花盆就过来了,稍一检查便能发现,他的情况十分危险,耽搁半个时可能就没救了。</p>
不抢救,他是必死无疑的。</p>
刚刚那个病人则不一样,她在遭受重击之后,先是在山上睡了一晚上,哦不对,是昏迷了一晚上,随后还又自己走下山,并且稍作包扎之后,又正常过了好几天,都没有昏迷,也没有死亡。</p>
这一点虽然有悖医学常识。</p>
但这世上是可以有奇迹的。</p>
这么长时间她都没死,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的伤维持着一个相对平衡。</p>
只要这个平衡不打破便没事。”</p>
“我的老师,就是你的师祖以前曾经治过一个病人,他患有三种不同的心脏疾病,每一种都很致命。但是这三种心脏疾病却维持着很微妙的平衡,二十几年了,根本没人知道他有心脏问题。</p>
有一次剧烈运动才出了点问题。</p>
后来查出心脏疾病。</p>
是我老师负责治的。</p>
老师他治好了那个病人其中一种心脏疾病,结果对方却在术成功之后的第二天半夜猝死,三种心脏疾病间的微妙平衡,还是后来解剖的时候才发现。</p>
之后我的老师就一直秉承着这么一个观点,那就是即便有病,只要暂时没表现出来,同时又没威胁到生命的话。</p>
那么可以不必急着治疗。</p>
而是先观察控制。</p>
在人体各方面构都可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还是能不破坏就不破坏。”</p>
“刚刚那个女知青,我觉得她就是这种情况,所以我不敢随便动,即便把她留下来,最多也就是住院观察,除非她自己打破平衡,需要急救了,那我才能去急救,不然很容易重蹈覆辙啊!</p>
就是重蹈你师祖的覆辙”</p>
</p>
另一边,公社那。</p>
丁水回去后,众人一看她的验伤报告,顿时便赶忙让她先坐到一边歇着。</p>
</p>
并且就她的验伤报告正式讨论。</p>
“死刑吧,杀人放火全了,虽然都是未遂,但性质相当恶劣。而且你们看这个验伤报告,那个赵露赵知青,只能,现在还活着,未来指不定哪天就突然出事,断气死了。这个医生写的还是挺清楚的,能不能活,得看她的运气。</p>
即便能够活下来,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也不好,总之受到的影响很大。</p>
而且还造成了不的经济损失。”</p>
办案构负责人很果断道。</p>
但是知青办的负责人,却有不同意见:“话是这么没错,可毕竟现在没一个人死亡,那个赵露赵知青只能受了重伤,并没有死,至少现在没有死。</p>
就这么定为死刑会不会太草率?”</p>
公社的负责人,也是立刻道:</p>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设法联系一下那个王魏红的父母,把他们叫过来。如果他们愿意赔偿所有知青的损失,把知青院重新修缮好,然后再给那个赵知青大额赔偿,最起码得让人家安心休养一年半载的赔偿。那样可以留王魏红一条命,让她接受劳动改造。”</p>
公社并不是很愿意承担富阳大队那的损失,所以自然得从其他地方找补。</p>
比如让王魏红的父母赔偿。</p>
“你这太痴心妄想了。”</p>
“是啊,要真按你的来赔偿,一个知青起码得赔一百块钱,另外还得加点票券。即便不用票劵,就一个知青一百块,那几十个知青便是数千块钱了。</p>
再加上给赵知青的补偿,即便不往夸张了要,五六百块钱,总归得要吧。</p>
另外,重新修缮一下知青院。</p>
我估摸着还得两三千块钱,毕竟那个知青院挺大的,住着好几十个人,前前后后一加,都快要一万块钱了,王魏红他们家是开银行的?哪来这么多钱!</p>
有这钱,买十个工作都够了。</p>
还用得着让她下乡?”</p>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经过知青办负责人的计算解后,公社负责人立刻就打消了让王魏红父母过来赔偿的想法,然后继续讨论如何处置王魏红。</p>
至于朱大全,他不重要。</p>
反正罪责肯定要比王魏红轻很多。</p>
讨论来讨论去,就连不少知青都觉得,判王魏红死刑有些太残忍了,毕竟谁都没有死,只是损失了些财产而已。</p>
真的有将其赶尽杀绝的必要吗?</p>
最后的最后,他们讨论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还算满意的结果,那就是劳改三十年。三十年里,除了日常吃喝等必需花销之外,剩余富余劳动成果,都折算成钱用于赔偿,赔偿丁水等知青们。</p>
当然,出于考虑到丁水他们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所以由知青办垫付。</p>
另外知青院也由公社拨款重建。</p>
同样算垫付,王魏红来还。</p>
这样也算两全其美,一来,丁水他们这些个知青得到了赔偿,知青院也得以修缮,未来不至于过不下去。二来就是垫付了相关赔偿和修缮款的知青办以及公社,垫的钱不至于成为烂账坏账。</p>
虽然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补上。</p>
但至少有希望,能交代的过去。</p>
此外,未满二十岁的王魏红经过三十年劳改后,出来都快五十岁了,而且劳动改造过程当中,超出日常吃喝的富裕劳动成果,还得换成钱,用来赔偿。</p>
估计没可能攒下什么钱。</p>
这结果多数人都觉得仁慈又解气。</p>
至少没有直接枪毙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