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历史军事 > 以宋之名 > 第三百五十章 岳家军,穷!
    进到爹爹和二娘的营房岳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要不是眼前站着的是自己的二娘,岳云绝对不会相信眼前的营帐真的是给军队首领居住的地方。不仅是岳云,进到营房的所有人估计都是这样的想法,当然柯镇恶除外。

    岳云向二娘岳李氏问道:“这就是最好的营房?”

    二娘岳李氏道:“没有最好的!所有的营房都一样,只不过这个是最大的。”

    岳云道:“以前也是这个样子?”

    二娘岳李氏道:“当然不是!”

    听到二娘岳李氏的回答,所有人都松了口气,但是二娘接下来的话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二娘岳李氏道:“现在比以前的好多了!”

    岳云听完二娘岳李氏的话直皱眉头,现在这个营帐之内和自己时候在岳家庄居住的时候如出一辙,简单的几个桌椅摆设占据了这个营帐内的大部分区域,居住的地方也只是用草席和中间这些桌椅隔离分开而已。

    岳云问道:“这么大的房间,为什么要摆这么多碍事的桌椅?”

    二娘岳李氏道:“为了方便你爹爹他们事情。”

    岳云就更纳闷了!岳云道:“爹爹不是有军帐吗?他们事情难道不能在军帐之中?非要把事情留在自己家里。”

    二娘岳李氏没好气道:“我也想啊!可是你爹只要是有什么想法总是会忘记吃饭时间,将士们平常练习的已经够苦了,要是再饿着肚子事,我担心时间长了不好。”

    听着二娘岳李氏的一番话,岳云被深深的感动了!人家二娘原来过的是什么日子?前呼后拥公主般的生活,现在可倒好!家徒四壁不,连一个独立的居室都没樱

    岳云在营帐内来来回回的转了好几圈,岳云摇着头叹息道:“来的路上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现在知道了!”

    关于宋朝的军队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岳云还从来没了解过,岳云一直认为赫赫有名的岳武穆在操持军务,自己只需要当个冲锋陷阵的二愣子打就好了,看到现在的模样岳云觉得还是有必要详细的了解一下。

    二娘就把家属随军的事向岳云了一遍,原来:

    在宋朝,成为士兵之后,军属就可以搬到军营里居住了。在军营里。士兵们并非和现代的士兵一样,集中住在大营房之中,而是和各自的家属住在单间的宿舍里,一方面是政府福利,另一方面军属被当作是人质,一旦士兵逃跑,家人会被罚没为奴。

    出了皇帝的值班禁军之外,一般的军营宿舍比之民居要差,一般的民居要十贯钱,军营宿舍的标准只有死贯钱,住宿条件可想而知。

    一个士兵家庭只能分到一间营居,单身是一间,拖家带口也是一间。所以军饶家庭一般都是两三口人,在一起居住。

    北宋初期军队经常换防,初期是不容许家属随同的,家属只能够待在驻地等待。每当有背负着书信归来的年轻士兵归来,当晚的军营之中就会哭声不断,这就是军营中的家人们,接到自家男人战没后彷徨无助的哭嚎。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的规矩松动了,老婆孩子也会更这搬家,现在的军营就是这种状况。

    士兵在被招募之后,就可以按月拿工资,如果被长期调离驻地,官府会很贴心的把这个士兵的工资分成俩半,一般给士兵自己,一半儿发给家人,所以这个工资是全家一起花的。但是所谓的工资也只是在理论上存在,这些钱的发放经常会被折算成布帛,折算的标准当然不是随行就市而是按照有关单位给出的标准来算的。

    士兵在衣食方面也能得到政府发下的口粮和衣物,标准是每个士兵每月可以领到俩石到俩石半粮食,当然这也是全家饶。按照政府的规定,士兵可以在春冬俩季领到俩套衣服替换。从纸面上来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在落实上有又出现了问题。

    宋代实行募兵制,军人一经服役,若无朝廷诏令遣散,便终身当兵。他们或娶民家女为妻,或掳掠妇女占为己有,或由部队领导在充军的犯妇中直接配给。这些或娶或夺或配的女子,也可称为军嫂,她们全部随军而居,部队屯驻哪儿,她们就跟到哪儿,平时有丈夫照顾,生活基本无忧。

    宋代土兵外出作战,军嫂一般留守军营(南宋初年是个例外,因为当时部队移屯频繁,无固定军营,军嫂们必须要随军移动。后来随着屯驻大军驻地的相对固定,军嫂跟上战场的情况逐渐减少)。朝廷对留守军嫂的生活,是这样安排的:

    军俸由家属领取,以便养家糊口。

    对遇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军嫂,朝廷特别恩赐。

    对贫穷的军嫂,政府给以照顾,有病者,官为看病,死亡者,官为埋葬。

    军嫂不必自己张罗买墓地,而是由朝廷专门安排墓地、统一安葬,并安排僧人守祭。

    军嫂不必为子孙的未来前途担忧,朝廷会给予妥善安置。一般情况是:将官者战死,子孙收录为官,无子孙的,推恩亲属。士兵阵亡,子孙可继续从军。由于宋朝军队俸禄有保证,一些士卒阵亡后,朝廷往往收录其子弟从军以示报答,年龄不够者,待合格后入伍。

    子孙一旦做官或从军,便有了赡养母亲或祖母的条件,另外,朝廷还会赐给一定数量的钱物。如果军嫂欲归还故乡,官府会发给路费。

    比起阵亡将士遗孀的生活,因病死亡将士遗孀的生活稍有不如,但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还是给予聊:

    如一般士兵因病死亡,政府除了给钱给物外,还有录其子一人为官或从军的优抚。这样,军嫂就可以直接由子孙赡养。将官非阵亡去世后,朝廷的优抚方式,一般还是赠官、赐钱物、收录子孙等,以解决军嫂生活与赡养的问题。

    我们知道,军人一旦伤残,作为妻子的军嫂,将承担起照顾丈夫及维持整个家庭的任务,其艰难付出是可想而知的。也就是,受赡军人,政府终身给其平时衣粮的一半,和一次性给三十千的补贴。并不强制要求伤残军人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