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长恨刀 > 045
    “不必。”阿笙看一眼传志,他正低头瞅着两只烧饼发愣,想来心中自责。虽是十八年前旧事,但传志身世若给人知道,保不齐某些有心人他主意。不踪影全无的谢慎山等人听他要寻仇会如何,单是落梅庄现任主人,就不会放过他。两人私下早有商议,一切心行事,如非必要绝不暴露身份,哪想这呆子不过喝上几口酒,就将自己底朝天倒得比那酒壶都干净。阿笙对传志道:“罗公子武艺高强,远胜你我,有这结义大哥相助,那可好得很。”

    传志听出他口中嘲讽,讷讷不言。

    这次,饶是那姑娘也瞧出他动了气,道:“哥哥可是在闹别扭?原是你俩先相识,他却跟这位大爷结拜兄弟。我原本同花玩得最好,可是后来她却跟豆豆好了,想要三个人一起玩,我也生气得很呢!”

    她神态天真,又一脸严肃,惹得罗成扑哧一笑:“哈哈,阿笙你和这丫头本没两样。你且放心,传志喝醉时也不曾忘了你,晕晕乎乎非要抱着你才肯睡哩!还什么你姓‘晴’也好,姓‘雨’也罢,都要同你在一起,我这把年纪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啊。不知道的,怕还当你两个是夫妻呢。”

    传志满脸涨得通红,始终一言不发。阿笙瞥他一眼,撑着竹杖起身,要那丫头再端上一盆水给传志,便去牵马。传志当他要走,慌忙起身跟在后头,阿笙只当没瞧见。等两人离得远了,阿笙方道:“这一次……”

    “是我不好!”传志抢道,“阿笙,我又惹你生气了,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也不知我俩了什么,我,我喝醉了……哎,我什么也记不清楚,喝酒误事,我以后再也不喝了。我这就去同罗大哥讲,我不要同他结拜,也不要你结拜,我们……”

    阿笙转过脸来,低声道:“也不定是坏事。”他望向罗成,那人正蹲在地上吃烧饼,不时同姑娘搭讪几句,笑得爽朗大方。“你可记得他对你了什么?”看传志神色,也知白问这一句,虽是意料之中,阿笙仍恼得敲他一杖,“平日里我的话转眼就忘,别人什么倒是信得十成十。”

    他罢,忽觉得这话奇怪得很。

    传志哪里知道,抓过他手道:“是我不好。只是罗大哥也不像坏人,事情兴许没有那么坏。”

    阿笙白他一眼,挣开他翻身上马,淡淡道:“去洗洗吃些东西,这便上路。”

    传志见他无碍,才笑着好,又想起他也不曾吃东西,忙去灶上拿吃的,跑来给他。罗成又笑话他俩太亲昵,阿笙不欲多,传志却道:“我心里喜欢阿笙,也只想同阿笙在一处。”

    罗成趣:“那真是夫妻咯?”

    这次不待传志开口,阿笙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冷哼一声:“阁下张口闭口都是这些话,莫非想这呆子主意?我这里话且撂下,这人同我有约在先,可是盖过戳署过名的,阁下好自为之。”

    罗成一愣,又看传志正忙着给那丫头银钱,并不反驳,捧腹大笑:“哈哈,老罗可交了个了不得的朋友,你且放心,就算兄弟有这癖好,也还是阿笙你更讨人喜欢一些!”

    阿笙横眉不语,只叫传志快些。

    昨夜里几人喝得酩酊大醉,薛家兄弟有事在身,一早先行上路,约了八月十五再会。罗成既与传志结拜,便留下同两人一道前往落梅庄。收拾妥当,三人一齐上路。那姑娘送别时,附在传志耳边嘀嘀咕咕了半晌,末了挥挥手中丝帕:“哥哥们保重!以后可千万记得再来呀。”

    纵马走出二里,罗成回头,还能瞧见那丫头身影,问传志她了何事。传志笑道:“她等我报完仇,再回来瞧瞧她。她已经十二岁了,家里有个奶奶,还有座卖酒的草房子,若我娶了她,往后就是酒铺子的主人了。”

    罗成失笑:“这麻雀想得倒多。”

    传志摇摇头,又看阿笙:“我跟她,她是很好很好的姑娘,只是我不要她的酒铺子。何况……”他面露苦涩,低声道:“万一我回不来呢?我往后还要杀很多人,谁知不会被人杀掉?便是回来了,她知道我杀过那许多人,只怕才不肯嫁我。”

    阿笙默然,纵马在他前头,过了好半晌才冷冷道:“我过的话,绝不食言。”

    传志一愣,催身下马儿快些,上前笑道:“我知道的。阿笙,往后若有机会,我们也造一间酒铺可好?”

    阿笙嗤之以鼻:“就凭你的酒量?”

    传志尴尬一笑,随即又道:“我不喝便是了。”

    罗成缓缓跟在后头,看两人并马同行,越靠越近,他义弟几乎要趴在人家身上,抬手遮住眼睛,骂道:“大庭广众,朗朗乾坤,你俩就这么情骂俏,不觉得有伤风化?”

    前头俩人不话,又不知过了多久,才听一人凉凉道:“我还当北方汉子都粗犷豪放,不拘节,看来也不过尔尔。”

    罗成吃瘪,嘿嘿两声,由他们去了。

    ☆、少年恃险若平地

    罗成比两人大上一轮,对这义弟极其豪爽大方,一路上忙前忙后点食宿,连带着阿笙那份银钱也一同付了。传志过意不去,罗成只是一拍胸脯,给他讲一番兄弟道义,传志也不再多,感激不尽,回过头来在阿笙这边大谈特谈义兄的好处。阿笙面上一笑了之,心中疑窦并不显露。这日抵达江边,罗成要两人在江畔客栈休息,他自行前去找船渡江。阿笙点了酒酿圆子,端上桌来玲珑剔透的一碗,上头浮着桂花屑,闻起来香甜可人。传志尝上一口,眼睛一亮,喜道:“我那日在樊楼,吃得就是这个!”

    阿笙道:“京城到底不比江南,做法相差不大,吃起来却大大不同。江畔店也有些简陋,不怎精致。等你到苏州再尝一碗,怕比这个更好。”

    传志囫囵吞枣吃了两只,已是唇齿留香,第三只含在口中,等它细细化掉,又是一番滋味,再吃一只,似乎又有不同。他吃得认真,不自觉便露出笑容。一碗圆子不多,他吃了四只便舍不得,停下来方发觉阿笙始终瞧着他。传志不好意思,盛一勺喂他嘴边:“都怪我只顾着自己……你吃一口?”

    阿笙垂下眼睛,淡淡道:“我们在城外赶路,又没旁人,亲昵些也无妨。往后都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你且收敛些。”

    传志只得自己吃了,笑道:“罗大哥也这样。”

    阿笙扬眉:“你那便宜大哥管得不少。。”

    传志一愣,叹息道:“你心里不太喜欢他是不是?哎,我喜欢你,也喜欢大哥,便想要你两个好好的。前日里在农家投宿,大哥又是给那主人劈柴挑水,又是给人家银钱,咱俩能住下,多亏了他。换作你我,我对外头的人情世故了解不多,你心高气傲,定不肯求那穷苦农户,岂能住下呢?这几日来都由他关照,你却总是对大哥冷冷淡淡的。我心里歉疚,大哥却你是外冷内热的性子,就是少爷,他是个粗人,心思少,你俩相处不来也情有可原,还日久见人心,不必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