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长恨刀 > 087
    这日午后,传志被常不逊拉着练武,清欢催清宁去歇息,待秦筝进来换药时,屋里只他一人。秦筝黑着脸一言不发,手指动作倒也轻柔心,没有刻意寻他麻烦。清欢懒洋洋歪在枕上,笑着看她忙碌,忽轻声道:“原来你这里有颗痣。”

    秦筝抬眼,他捏捏自己左耳垂,尚未话,那少女像是给惊到似的捂着耳朵跳开,涨红了脸,磕磕巴巴半晌才骂出来:“你,你无耻!”

    清欢眨眨眼,单手撑在床上坐直些,伤口隐隐作疼,他咬牙忍耐着,蹙紧了眉头。花了些时间,他才端端正正坐好,双目凝视秦筝,将那柄匕首自枕下捧了出来:“今日是我不对,我不该那样的话气你,你是个顶好的大夫。匕首还给你,日后我再惹你生气了,你就拿着它朝我心口扎好了。要是还不解气,你可以把它挖出来做药引。我听人,新鲜的心脏做药引,可以治好多病呢。”

    他脸色苍白异常,把这可怕的话得一本正经,秦筝吓得直摇头,并不敢接。

    清欢叹息一声,面露失望:“你不相信,是不是?唉,也是应当,你好心救我,我却以怨报德,你不要原谅我吧,也提醒我时时记得,我怎样伤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害她流了好多眼泪。”

    他面带病容,自怨自艾些伤心丧气的话,让本就清秀干净的脸更显可怜。秦筝看在眼里,心头像有虫子爬过似的不住发麻,忙抓起匕首道:“好了好了,是我不该同病人置气,你有伤在身,不要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回头治不好,又,又该是我医术不精了!”

    清欢歪着头端详她神色,眼含期待:“你当真不怪我了?”

    “不怪不怪,谁要怪你了,姑娘才不是那种人呢。”秦筝结结巴巴地,又要证明似的赶忙坐过来给他上药,半敛着眼眸瞧也不敢瞧他,“你看,我要是怪你,就不会给你换药啦。”

    两人凑得近了,清欢不动声色又稍稍倾身,双唇几乎贴在她耳朵上:“当真便好——是假的也没关系,往后你要是后悔了,大不了我将这条命赔你。”

    秦筝了个颤,把脸颊埋进怀里,匆匆换过药便逃出门去了。

    翌日清早,一行人启程前往苏州,四人同坐一车,他两人不怎吵了,偶尔拌几句嘴,也是闹。这日已是八月初十,王雅君仍是慢悠悠上路,好在此地距苏州不远,至多三日便可抵达。夜里在城郊林中露宿,众人围着几堆篝火取暖,王雅君似有要事布置,与孙伯良几人在远处密谈。郑家兄妹和秦筝坐在一起,清欢抱着汤碗冷笑:“他们吃馒头肉脯,咱们还有药膳,姓王的倒是好心。”

    秦筝撇撇嘴:“那我还要谢谢你三个病人咯,跟着享了口福。”

    清欢朝她坐近些,笑道:“最辛苦的就是你呀,要不是有你,我只怕喝粥的气力都没有。”

    秦筝白他一眼,埋头吃东西。清宁看看锅里剩下的粥,又环顾四处,问:“方公子呢,他怎不来吃?”

    秦筝愁道:“他有心事,到林中散心去了。”

    清宁应了一声,不好再问,怅然想:他不高兴,自不会同我讲。清欢瞧出她心思,忙插话道:“不讲传志的事,秦姑娘,我倒有另一事想请教你。”

    夜幕已至,天上半轮月亮清澈皎洁,传志倚着一株松树,低头望见月光洒在他腰间的刀上,那朵梅花像是自水中生长出来,带了凛冽的寒意。很快便要到苏州了,他心中却空落落的,竟生出近乡情怯般的恐惧来。十八年前,他被人抱在怀里从苏州逃亡,是不是也曾经过这片林子呢?然而他一点也记不起了。

    毕竟已过去十八年了。

    他站了很久,才踩着深深浅浅的泥土走回去。遥遥望见王雅君的五辆马车,靠林间的这辆,是他同清欢的。

    再朝前走得两步,心头却陡然升起一种陌生感。

    这马车他住过好几日,自不会认错,纵连马车停靠的次序,都同往常一样。车头的灯笼已经熄了,在夜风中微微摆动,几匹马安静地并排站立,呼吸声都低了下来。林中的篝火还未燃尽,偶尔有细的火星随尘埃飘起,又缓缓四散。

    月光下,一切都显得如此静谧。

    然而这太静了。

    传志察觉到了原因。

    没有守夜的人。

    这本是吴应简负责的事,他从未出过差错。

    出事了。

    筝儿!

    传志又惊又惧,一手按在刀上,借着树林隐蔽疾步潜行,掌心已冒出了冷汗。

    绝对不能让筝儿出事,绝对不能,否则,否则……

    便在他快要奔至马车旁边,梅花刀已然出鞘时,身后忽传来一声轻唤:“传志哥哥!”

    传志当即停下,循声望去,只见秦筝同郑家兄妹缩在身后草丛中冲他手势。秦筝似乎并无大碍。他不敢松懈,放轻脚步走上前低声问:“在这里做什么?”

    清欢道:“正等你回来,此时不走,还待何时?”罢一把扣住秦筝手指,起身便使轻功纵出草丛,沿林间路疾奔而去。清宁也握紧剑道声“快走”。传志不明就里,昏头昏脑跟了上去。

    四人足足跑了一夜,待天蒙蒙亮,才在一处破庙里停下来。秦筝功夫低微,一被清欢放下,便软倒在地喘息不止。传志忙给她顺气,才顾得上问来龙去脉。原来清欢问出秦筝有味令人一闻便昏的迷药,便偷偷将其洒在火中,药粉被烧化了扩散,将守夜众人迷倒,这才逃了出来。传志见清欢得眉飞色舞,满面得色,却后怕不已:“王公子身边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万一哪个清醒过来可怎么办?篝火迷倒了外头的人,马车里的人要是没事……他们武功好,耳力也很了得,稍微有点风吹草动——”

    清欢冷然断他话头:“亏我还当你是条好汉,竟这样胆如鼠。你爱给姓王的做鹰犬,爱被他软禁,你便自己回去。得了我们的好处,反指责我们鲁莽行事,你好大的脾气!”

    “我哪有指责你的意思?”传志叹息,扶秦筝躺下枕在他腿上,用衣袖擦去她脸上汗水,“我只是担心筝儿句号若是只有我们三个,逃就逃了,便是死也不怕。可筝儿不一样,她得完完好好的,我不能要她冒半点风险。”

    这庙中有一座三尺多高的石佛,光自破败的墙壁、屋顶缝隙穿过,映得像身光影斑驳。佛像的右手臂自肘部而断,断手静静地躺在泥地上,手指舒展,掌心向外,掌中结了张蛛网,也在阳光中亮闪闪的。清欢便坐在这断掌边,将蛛网扯断了,左掌与之相合,他玩了一会儿,才长长叹一口气,温声道:“你当我愿意她冒什么风险吗?你不该将筝儿看作是要你保护的累赘,她聪明,有胆识,她也能保护自己,你本该相信她。筝儿,你心里当真愿给人家当成什么也不会的孩子吗?”

    秦筝闭着眼睛,抱起传志的手,冷哼一声:“筝儿也是你叫的?”

    清欢眯起眼睛笑道:“那你想我怎样叫你?蠢丫头、毒物、暴躁神医,或者风筝?风筝倒是很可爱,可惜你一点也不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