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长恨刀 > 094
    传志疼得呲牙裂嘴,不解道:“你那样好看,我便想亲亲舔舔,你不愿意?”

    阿笙一张俊脸憋得通红,忽想到之前在客栈里两人玩闹时传志也做了差不多的事,惹得他面红耳赤,不上不下难受得很,直恨得咬牙切齿,暗骂一句无耻,心道总有一日要讨回来,非欺负得他哭着求饶不可。传志自不知阿笙心里作何想法,平白感到背上发冷,忙讨好似的,将人抱得更紧。

    阿笙深吸口气缓了半晌,才平复下来,继续埋头拆蟹,忽听一人道:“她当年也是这样。”

    这声音苍老颓唐,似有无尽怅然,两人抬眼看去,话的,正是那渔翁。

    阿笙神色一凛,当他瞧见了什么,却见那渔翁摘下斗笠,仰头望着秋日高远的天空,笑道:“我躺在床上,她搬了案坐在我身边,拿了把剪刀,剪开蟹腿,夹出白嫩嫩的蟹肉喂我吃,没吃几口,她脸便红了。”他满头白发散落在肩,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极其瘦削,瞧上去怕有一百岁了。

    传志奇道:“她是谁?”

    渔翁微微坐直了身体,抬起眼皮向两人略略一瞥,解下葫芦灌了一大口酒,才缓缓道:“拙荆当年,也同你俩娃娃一般年纪。仔细想想,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咳咳,到底是二十年啦,我那孩儿,也该这么大,会跑,会跳,读书识字,缠着我喊爹爹。”他话很慢,每几个字,便要停下休息,垂眼想上一想,好像这是件极困难的事。

    传志与阿笙面面相觑,又问:“船那头不就是你的女儿吗?莫不是你还有个孩子?也不对,老人家,照你这样,你妻子也不过四十岁,你岂不是比她大了一倍?”

    渔翁嘿嘿一笑,喉中嘶嘶作响,不住咳嗽起来。他咳得厉害,惊得船舱中几人也忙过来了,他女儿见怪不怪,蹲下身轻抚老翁脊背,又给他端茶送水,将就葫芦收了起来,始终不曾话,目光也不曾看向他以外的人。等收拾罢,渔翁才答道:“娃娃,莫看我这副样子,如今还不到花甲之年。”

    众人大惊,秦筝手里还握着两只蟹腿,嚷道:“这是什么病症?我从没听云姨过!”清欢忙不迭笑她:“你没听过的恐怕多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全都给你知道了?”秦筝将蟹腿一口咬紧,便要用油腻腻的手指揩他衣服,两人眼见又要闹起来,只听那渔翁笑道:“如今的娃娃与从前不同了,顽皮得很——琳儿,你瞧瞧她,你也该多叫些朋友,多笑笑耍耍才是。”

    那“琳儿”仍未讲话,只在他身后静静站着,轻轻给他捶肩。渔翁咳嗽两声,继续道:“我并没有生病,我只是想赶快老去罢了。我这一生啊,太漫长了。”

    阿笙问:“是因为你妻子?”

    渔翁笑笑,不肯喝茶,要琳儿拿酒,琳儿充耳不闻,还是捶肩。渔翁叹息,两手撑着椅子想要站起,笑着自己去拿,琳儿才无奈作罢,按他坐下,转身回去取酒。等她拿了酒葫芦回来,渔翁喝上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摸一把胡须,开口道:“二十年前,我被人追杀,身受重伤,逃到太湖边又走投无路,情急之下,咳咳,便跳进了湖里。”

    秦筝道:“你水性很好吗?已经身受重伤,再跳湖岂不是危险?”

    清欢白她一眼:“姑娘家家懂些什么?男儿在世,既然难免一死,自尽而死,总比死在敌人手里要好。”

    秦筝啐他一口:“我倒觉得怎生都不如活着好哩!”

    渔翁笑道:“丫头的是,我那时并未想到死。来杀我的人不过是无名辈,我岂会死在他们手中?”

    “既然是无名辈,你岂会不敌?”清欢撇撇嘴,“总归是本事不济。”清宁忙去扯他衣袖,那渔翁倒不在意:“他们本就擅长暗杀,对我的武功也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我不会水,见我跳入湖中不再浮起,便当我死了。”

    “你,你,你既不会水,跳下去不就必然要死!”

    渔翁道:“我是在赌,赌我会活下去。我运气向来很好。”

    秦筝无言以对,一张俏脸憋得发白,阿笙摸摸她长发以作安抚,对渔翁道:“你赌赢了。”

    “是,而且是平生赢得最好的一次。”渔翁喝一口酒,抚摸起身侧的船舷,他的手指枯瘦,指尖却好像在抚摸刚刚出生的、颤抖的动物一般温柔爱怜,“我睁开眼,便是在这艘船上。我眼前坐着的,是个花儿一般漂亮的姑娘。”

    “她的皮肤黑黑的,眼睛亮亮的,鼻尖的,一瞧见我,便扑上来笑着:‘你可算醒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林间的鸟儿,她整个人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巴掌那么大的鸟儿。我心想,便是这是鸟儿救了我呢,她看起来可不像是那么有力气、有胆量的姑娘。”

    秦筝听得认真,一句话也不讲了。清欢望一眼她,微微笑了。

    “她叫杏娘,是个孤女,从便生活在这条船上。她同我讲她怎样渔,怎样在撒网时瞧见了我,怎样费了一番力气将我拉到船上来,怎样替我疗伤,又问我,她是不是很聪明。”那少女的音容笑貌时至今日都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他闭上眼睛,便觉得她还在渔船上走来走去,脚步轻盈得像一只雀。“她那么柔弱,好像轻轻一碰,便会碎了似的。”

    传志忍不住道:“常年渔的姑娘怎会柔弱呢?我适才瞧见人家撒网捕鱼……”话未完,清欢便瞥他一眼,讥讽道:“你道这太湖上的姑娘,都同你一般膀大腰圆、粗壮矮笨?”

    传志奇道:“我习武,又是男人,怎能同女孩一样?”阿笙原本懒懒地偎在他胳膊上,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一声:“此言差矣,郑大少爷也习武,也是男人,身子骨可比姑娘家纤细。”

    清欢样貌清秀,平日最忌讳人家他女儿相,此时给阿笙戳了痛脚,抬手一枚钢针便掷了过去,阿笙也不动,反是传志当即揽过他侧身避开,听得那针落入湖中,才怒道:“你做什么!”

    清欢不以为意,随手把玩着另一枚针:“你又不是躲不过。”

    传志一时无言以对,只握紧了拳头,拉着阿笙坐得远些,将背上长刀放到身前。

    渔翁见状,不禁哈哈大笑:“如今的娃娃们当真厉害,一点事便要兵刃相见,你们端的是朋友?倒是你,”他瞧向阿笙,“分明躲得过,干嘛要让人家救你?”

    阿笙笑道:“您不也觉得那杏娘柔弱?这天下间总有些自以为是的笨蛋,就爱出风头,那也只好让着他了。”

    他话音未落,渔翁笑得更厉害了,反是秦筝再按捺不住,催他快讲后来的事。渔翁笑罢,又喝了一大口酒,才继续道:“我那时受伤太重,杏娘便日日夜夜守在床边,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从不问我姓甚名谁,是什么身份。适才我见你两个娃娃吃蟹,便想起她——这些年我倒是很少想起她,如今见到你们,才发现我从未忘了她,甚至记得更清楚了。她平日里爽爽快快的,那日喂我吃蟹,却脸红得很。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话,我有心逗她,:‘你的脸比这螃蟹都红’,她瞪我一眼,又拿勺子挖了蟹黄给我,才:‘不给你吃了’。她话时,连脖子都是红的,真好看,让人只想摸一摸。我自然不敢,只能央她:‘好妹子,我从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你再喂我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