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美娱]与吉米同行 > 第30章所有问题
    没能让老约翰听到自己的歌,詹姆斯有点儿遗憾。

    毕竟,由于阅读障碍的缘故,他早些年总是因为写不出作业、上课读不出课文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给家里添麻烦。各种请家长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时常连累亲爹也经常被老师训得面红耳赤,所以,他在内心深处,非常想让老爹也替自己骄傲一回。

    可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被他一大早的患得患失和犹豫不定给糟蹋了。

    但没关系,他乐观地重新振作精神:“还会有新机会的。”

    新机会来得很快。

    因为,一夜之间,烂草莓变成烂大街了。

    不是贬义。

    只是这首歌实在太容易学了(兰斯:挖苦人泄愤要那么复杂干什么)。

    过于简单的旋律,导致随便什么人听完,都能跟着唱上几句。

    尤其是在广播电台放完后,那回旋反复,极富洗脑和魔性的段落,可能依然会在大脑里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浮现,‘草莓烂掉啦,烂掉啦,烂掉啦!你的草莓烂掉啦’,这时候,哪怕是个白痴,大概都能跟着一起唱了。

    而最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首歌本身虽然是容易学的,可假如想和原唱者唱出一样的感觉,却又没什么人能做到。

    因为主唱的唱腔和声音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作为北英格兰利物浦的本地人,詹姆斯不管是话,还是唱歌,其实一直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他的口音不是最常听的那种慢悠悠,吐字清晰,又优雅的英式官方发音,而是一口利物浦当地方言音,也就是传中的Scouse(炖杂烩)At.

    这种口音的主要特征是吞音、略音非常严重,对外属于能不能听懂全看命口音。

    一般在发音时,他会不自觉地能省就省,能略就略,而且语速一快,经常是叽里咕噜叽里咕噜一大段,别外国人了,连本国非利物浦本地的English Speaker都不见得能听懂。最简单的例子,what正常来讲是what,可詹姆斯经常会习惯性地吞掉‘t‘,直接wha?

    所以,尽管唱歌时,他会刻意控制着咬字清楚一点儿(也就是英语普通话)。

    但如果仔细听,依然能感受到那种别人难以模仿的独特风格,单词和单词之间总会有含含糊糊的少音和联音,使得这首歌听起来含含糊糊,像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由于不高兴,干脆嘟着嘴唱出来的。

    而且,由于是正儿八经的录音室版本,自然没了现场表演时故意挑衅的贱贱感和诱惑感,反而带了一种英国人比较习惯的随性和慵懒感。不同于一些流行歌曲过于激烈高强节奏所带来的剧烈冲击,简单地就像是随口哼唱出来的一支调,没有任何侵略性和刻意感,让人一脸无奈地听完了‘邻家孩子嘟嘟囔囔的抱怨’,可除了会心一笑外,并不会升起一丁点儿的反感。

    除此以外,如果懂行的人可能还会注意到,这首歌的旋律简单却设置得很精妙,负责节奏的鼓声敲得极有技术,虽有好几段是重复的,可鼓手却能将之敲得松弛有度,不紧不慢,并在一些延伸的节拍上巧妙处理,既不喧宾夺主,又能和主唱的声音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吉他声每次出现的时机,也颇具点睛效果。

    于是,整首歌听下来,配乐和人声浑然一体,毫无雕琢斧凿痕迹,一气呵成。

    节奏轻快、朗朗上口又容易学的歌声,很快就赢得了一部分受众群体的欢迎。

    尽管这时候,已经开始有乐评认为,歌曲本身弱智且无意义,重复段落太多,简单到近乎乏味。

    可这依然不能阻挡大众对它开始了热情的传唱。

    在行星乐队重返伦敦时,大街巷几乎谁都能哼上一句‘你的xx(可替换词语)烂掉啦,烂掉啦’。

    与此同时,这首单曲也得以从热门金曲排行榜的最底部,如一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一般,缓慢却没有停止地一名接一名的向上攀爬到了第四十七位,并还在慢慢地继续向上攀爬中,形势一片大好。

    为了再加一把力,当行星乐队刚刚回到伦敦,埃布尔就跑来通知他们,准备上电视。

    并且,这位做事雷厉风行,可确实有几分死板的家伙发给每个人一份资料。

    兰斯接过资料后,却没有立刻低头去看,而是不引人注意的后退一步,低声问:“要帮忙吗?”

    詹姆斯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却摇了摇头。

    兰斯于是理解地点点头,不再什么了。

    真奇怪,明明知道那是一个本质很傲慢的人,可詹姆斯时不时就会难以自控地产生一种‘他很善解人意’的错觉。

    对此他也没有再想太多,而是低头去看属于自己的那份资料。

    自从知道自己不是智商低,是阅读障碍症,并且,这个症状是可以改善甚至治愈后,他就再也不会因为读写问题而紧张了,尽管依然在这方面进展地跌跌撞撞,比别人都要费力百倍,可好歹还是有了点儿进步。

    所以,他把烟叼到了唇边,腾出手指头去按着纸张上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看,试着靠自己来解决一切问题。

    他略有些艰难地边看边读着:“吉米,喜欢红色,这他妈谁的?爱吃炸鱼和薯条,那得看是什么炸鱼吧!我哥做的炸鱼一般都是黑糊糊的。乐队主唱,会吹口琴、摇沙锤……唔,口琴刚学没多久,沙锤这个没错。很爱队友,咦,我爱他们吗?其实,我每天都想揍他们一顿。虽然学习不好,但非常喜欢学习……等等,这是谁的?喜欢学习的人是兰斯好吗?从事音乐和喜欢唱歌的原因是,从狂热地爱好音乐,音乐能带给人快乐,想要让更多的人和我一样快乐,所以决心退学、追逐梦想?真奇怪,我他妈是弱智吗?想给人快乐,怎么不去马戏团当丑,或者去学当脱口秀主持人呢?”

    正皱着眉头看资料的乐队所有成员都哈哈笑了起来。

    他们干脆也不看了,近乎放肆地把资料随手扔到一边,评价:“通篇胡八道。”

    那一刻,埃布尔脸都气白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几份资料是他花了不少钱,找什么厉害的职业写手帮忙写出来,要用于后期宣传的。

    ——如果早知道的话,我们对他的态度可能会……

    ——好一点儿?

    ——不,让他滚蛋!白花钱,写得什么傻逼玩意儿啊!

    总之,埃布尔这回真生气了。

    他对行星乐队的喜爱绝对毋庸置疑,可乐队成员身上的某些特质又让他反感和头疼,那种嬉笑怒骂,肆意妄为,过于随性的举止,带着青年人无所畏惧的傲慢,也许爱他们的人会更爱,可恨他们的人也会更恨。

    这样不行!

    “明天,不许抽烟,不许喝酒,不许讲脏话。”埃布尔猛地站了起来。

    他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提高音量地朝他们喊:“听着,都给背熟这些资料,明天你们就要上电视,出现在无数人家里的电视机上。我绝对不允许你们做出种种业余和自毁前程的事,你们就算是要硬装,也要给我装得有模有样。”

    大家都有点儿愣住了。

    因为埃布尔从一开始表现得很温和,甚至有些百依百顺,如今突然爆发就有点儿吓人。

    “这,这是被气疯了?”

    詹姆斯咬着烟嘴,忍不住在心里嘀咕:“别啊,你要是疯了,我们还没出的专辑怎么办啊?”

    幸亏埃布尔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否则,可能会被气到吐血吧。

    总之,这一刻的安静,让埃布尔以为自己终于压制住了这群坏子。

    他扬眉吐气地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还把詹姆斯唇边斜叼着的那根烟给拿下来,顺手扔进垃圾桶。然后,他轻轻拍了拍金发主唱的脸,温和地:“吉米,听话!当个好男孩,懂吗?”

    詹姆斯表情古怪地望着他,抿了下唇,清澈的绿眼睛倒映着对方的身影。

    几秒后,他咧开嘴,痞气地笑了起来,唇边两颗尖尖的虎牙若隐若现:“懂啊!装乖对吗?不就是装乖吗?看,你想看我怎么乖?要像只猫一样趴到地上吗?在地毯上个滚,露出肚皮……喵~喵~喵?怎么样?乖不乖?”

    他肯定不知道自己模仿猫喵喵叫的样子多可爱。

    埃布尔都看到愣住了。

    可乐队其他人似乎都对此没什么意外表现,反而习以为常地大笑起来。

    于是,埃布尔缓了缓情绪,将之理解为一个玩笑,还微笑着试图缓和气氛:“很有趣。”

    但事实上……

    那显然是一个吉米式嘲讽。

    第二天的电视节目里……

    ——请问,你还这么年轻,是怎么想到从事音乐行业,还组乐队的呢?

    ——天使喊我去唱歌。

    ——什么?

    ——被学校劝退,没钱没工作没女人喜欢不会任何乐器还想出风头,于是搞个乐队当主唱。真他妈的棒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去你妈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这个混账子!

    在公司里,关注这期电视节目的埃布尔整个人仿佛被雷劈到头顶冒烟。

    他那得了帕金森一般的手颤抖地指着电视机,有生以来第一次不顾公共场合地爆了粗:“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