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美娱]与吉米同行 > 第82章帮买裙子
    除了那群总喜欢做阅读理解、脑袋有问题的人一通瞎脑补外,绝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接受了封面照。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类似于戏剧化、又具备装饰性质的舞台服装。

    不过,那期《十字路口》销量真是好极了。

    除了庞大歌迷加成外,还因为封面照片拍得实在好看。

    事实上,行星乐队出道至今,一直因为乐队成员容貌过于出色,被外界固执地认为是一个青少年偶像组合,从而也间接否认了他们的摇滚乐队身份。

    如果换成一些心思敏感的音乐人被这么对待,搞不好会闹出点儿抑郁问题,幸好,行星乐队每个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对杂志的主要受众群体来,一张乐队全员颜值在线的封面照,已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存在了。而金发主唱的女装形象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从容貌来讲,吉他手兰斯才一直是乐队中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那一个,标准的英伦美少年,俊美优雅,贵气十足,一双蓝眼睛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这就像是突然出现在人面前的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巨大挑战!

    ——你要不然选择被他征服,要不然选择去征服他!

    毫无疑问,这张封面照片在外界引起了无数的风波。

    很多人议论纷纷,或支持,或反对……

    但不得不,正如埃布尔提前预料到的那样,这些支持和反对,间接促使行星乐队的名气更大了。

    哪怕是连不听摇滚乐的人,这时候也知道有这么一支特立独行,‘主唱穿女装’的乐队存在了。

    对于一名音乐人来,外界不关注自己的音乐,反而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绝非是什么好事。

    但詹姆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些。

    或者,他意识到了一点儿,但也不在乎:“我又不能改变那些已经发生过的操蛋事,在乎有他妈什么用?还不如朝前看!”

    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奸。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

    后来,兰斯实在受不了他俩这么傻逼的行为,认为拉低整个乐队的格调(詹姆斯:我们乐队他妈的有什么格调?),强烈要求他俩适可而止。

    这两个低级趣味的混蛋只能不情不愿地结束了这个好玩的恶作剧。

    不过,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个新乐子,一个虽然不能带西奥一起玩,却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乐子。

    两个刚刚才上过床的年轻人,荷尔蒙作祟,在这方面根本没办法太节制。

    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三两下就又折腾到了一起,而裙子确实从某方面来,比裤子更方便一点儿。

    当然了!

    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

    哪怕是寻欢作乐外加商业炒作,也绝对不能忘记音乐,音乐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兰斯是个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着大家一天天地瞎折腾时,折腾着折腾着,就又折腾出了好几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头的签字笔,直接写在詹姆斯后背上的……

    至于为什么?

    詹姆斯只能骂骂咧咧地:“那个只会欺负人的操蛋玩意儿,见鬼的灵感来了挡不住?可去他妈的吧!”

    坑爹的是,那只酒店的签字笔不知道是个什么墨水,想洗掉真不那么容易。

    詹姆斯对此只能保持乐观:“好歹没他妈写在屁股上。”

    当时,他们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后几场了……

    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詹姆斯势必要以这种裙装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了。

    整个巡演团队立刻运作起来,摄影师重新制作宣传海报,造型师和服装师也必须面临新的挑战。

    这时期还不怎么得志,有些忧郁的盖里奇默默地扛着摄像机,悄悄地记录着这一切:人前光彩夺目的演出,人后兵荒马乱的场面,还有四名成员如同家人一般闹闹,却亲密无间的情谊。

    这中间还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名追着詹姆斯,声称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活(其实是他忘记给家里的狗狗绝育,不心生了八个狗宝宝)的记者拍到的一点儿八卦。

    当时,有一群死忠歌迷总喜欢追着巡演团队到处跑,时常开车跟着乐队横跨好几座城市。

    兰斯对这些人没什么感觉。

    他既没有感动,也没有反感,单纯地认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和我没关系。”

    但詹姆斯永远都没办法冷漠对待喜欢自己的人,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可能是由于家庭中没有女性成员,加上年幼时对母亲的模糊憧憬,他总是对女性好奇又亲近,所以,偶尔还会主动和她们聊聊天。

    问题就是出在他这个瞎扯聊天上了……

    他跑去和姑娘们讨论哪种裙子穿起来更好看,然后,还为难地抱怨着:“兰斯总嫌我没审美,我买的衣服都巨他妈丑!可这怎么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没经验啊!”

    那群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励他:“吉米,你别担心,你穿什么都好看的。”“对对,吉米,你穿什么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听兰斯的话,你俩是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遭受击的时候,和歌迷聊天准没错了。

    在她们眼中,喜欢的明星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家里有八个孩子的记者看到这一幕后,还调侃他一句:“很得意吗?”

    詹姆斯很贱地回答:“当然啦,但你再羡慕也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这个行为似乎给了歌迷们一个错误的暗示。

    当他再次登上舞台、还没开口唱歌的时候,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们想尽一切办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场面简直像是在下一场裙子雨……

    她们还在下面喊:“兰斯,兰斯,你别嫌弃吉米了,以后我们帮他买好看的裙子……买好看的裙子……裙子!”

    黑发的吉他手瞬间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家主唱,仿佛在无声地质问:你他妈的又干什么了?

    金发的主唱懵逼地看着这一幕:“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