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美娱]与吉米同行 > 第128章未知发展
    那天的颁奖典礼结束后,行星乐队所有人都一起跑出去庆祝了。

    但詹姆斯被自家吉他手在舞台上撩得晕晕乎乎、神志不清,只想和兰斯腻在一起,连香槟酒都顾不上喝了。

    所以,庆功宴才开始,两个人就半路偷跑了。

    詹姆斯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俩是怎么车回到伦敦的那个家,怎么急不可耐地开门,怎么反脚踢上门,又是怎么拥抱着、亲吻着,然后,一起栽倒在床上的……

    第二天一早,兰斯难得地起床出门,拿回来一摞订阅的报纸。然后,愉悦地发现,终于如愿以偿!

    他昨晚在NME音乐奖上的表现,在今天直接上了头版头条,名字还直接和自家主唱并列到了一起。

    但有趣的是,没有什么八卦媒体和娱乐报,只有无数主流媒体的种种赞誉之词。

    他们盛赞行星乐队中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之间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并称他们为‘英国最佳搭档’,祝福他们在今后的日子中,创作出更多的经典作品。

    穿着睡衣的兰斯坐在餐桌前,左手端着一杯热茶,右手似乎漫不经心地翻着这些报纸,越翻心情越不爽。

    但詹姆斯特别高兴。

    他坐在吉他手旁边,姑娘一样拿着把剪子,把所有提到两个人的报道都仔仔细细地剪下来,想待会儿全拿回去贴到自己的日记本里。

    等兰斯翻了一圈的报纸和杂志后,就一声不吭地陷入了迷之沉默。

    詹姆斯有点儿奇怪地望过去:“不高兴吗?”

    “哦,高兴。”

    兰斯满脸写着不高兴地敷衍。

    詹姆斯只当他又闹别扭了,凑过去亲了亲:“哎,我真挺高兴的!刚认识你的时候,可从来没想过会像今天这样。”

    兰斯一怔,似乎想起了以前的事情,终于笑了出来。

    詹姆斯还回忆着:“那天,我在走廊里罚站,哎,你突然就在我背后话……”

    “不是。”兰斯突然。

    詹姆斯愣了一下:“什么?”

    “你也许是那天认识的我,但我可不是那天认识的你。”兰斯笑着。

    “啊?”詹姆斯有点儿惊奇地望向他。

    “你可是学校里的名人啊,吉米。”兰斯感叹地。

    然后,他把茶杯放回到了桌子上,抽出一根烟点燃,盯着烟头的些许火星,漫不经心地抛出来了一句话:“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在足球场上挨……”

    “不可能!”詹姆斯惊讶极了:“我上学三年级后,就再没挨过了。”

    兰斯没理地继续:“……等过了几周,你又回去了。”

    “等等,这倒是我的作风。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啊?”

    詹姆斯觉得这记忆可能有点儿太久远了。

    兰斯没理他,自顾自地吸了一口烟。

    然后,他微微一笑地解释:“我在学校时,座位靠窗,正对足球场。”

    詹姆斯不由得绿眼睛一亮:“所以……”

    兰斯回答:“所以,你从入学以来,只要是在足球场约架,我差不多都看过。”

    “嘿嘿,我架帅吧?”

    “你对鼻青脸肿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那你还看那么久?”詹姆斯不服气地叫了起来。

    “我无聊看个乐子。”兰斯一边在嘴上回答,一边在心里:“看看傻子到底什么时候服软……”

    “等等。”

    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每回事态一严重就特么会有老师出现?神出鬼没的……”

    兰斯坦然地回答:“对,我干的。”

    “……你,你别告诉我,你那会儿就喜欢我?”詹姆斯不禁满脸狐疑地望向自家吉他手。

    兰斯一下子笑了起来:“你想多了,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詹姆斯还想继续追问。

    但兰斯这人太能憋了。

    只要他不想,把自己活活憋死也不会透露一个单词。

    [不定……他真暗恋我很久了。]

    詹姆斯在日记里写,然后,又觉得太自恋,难为情地把这句话划掉了。接着,又写了一句:[算了,不想以前的事,反正我们现在在一起了。]

    除此以外,他还随手写了一句:[在卧室里,客厅里,院子里,街道上,舞台上……只要回头,就能看到我的吉他手在哪里。]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把这句话改了改,当歌词用了。改动的地方挺,就只是把‘吉他手’改为了‘爱人’。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

    凭新专辑证明了自身实力的行星乐队又开始新的一轮巡演。

    但是,这次的巡演却和以前有点儿不同。

    从一开始就状况频出。

    怎么呢?

    在此之前,一群乡下来的傻子,连怎么使唤人都不会,所以,除了注重形象的兰斯总带着什么专属服装师、造型师以外,其他成员身边顶多也就是配一个助理,偶尔有事情需要办,多数是找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帮忙。

    但这一次,鲍德温和西奥身边多了一堆不认识的人。

    以至于詹姆斯很快意识到:“如果不算是兰斯的话,我他妈居然是唯一一个独自上路的人?”

    先鼓手鲍德温的问题。

    他这次出门巡演,居然带上了他老婆。

    那个据要和他闹离婚,但也算是彼此相爱,似乎还有点儿青梅竹马关系的姑娘,名字叫爱丽娜还是艾丽莎的,詹姆斯记不清了。

    但因为她烫了一个挺有趣的蓬蓬头,所以,他私底下和兰斯话总是会用‘那个蓬蓬头’来进行指代,顺口就变成‘蓬蓬’了,后来还不谨慎地漏了嘴。但那姑娘的脾气和鲍德温简直一样好,不仅没介意,还笑着同意了他们这么叫。之后,大家就都‘蓬蓬,蓬蓬’地喊她了。

    正常来讲,巡演中的摇滚乐队是有一条约定俗成潜规则的,那就是不带家属。

    一来,这可能会分散乐手的注意力,造成在排练和演出中精神不集中;二来,男人扎堆的地方,带女人容易出现纠纷;三来,很多摇滚乐队在外玩得比较疯,带了正式家属,大家都会不自在。

    但行星乐队在后两者方面基本不会出问题,至于第一条……

    鲍德温的稳定性一向是最强的,而且,他专门和大家解释了一下:“我老婆向我下最后通牒了,如果我继续失踪状态,她的原话,她这次就离婚离定了。所以,我只能带着她一起上路。”

    詹姆斯非常理解,想要家庭和事业两全是很困难的。

    鲍德温能想出这种办法,已经很尽力了。

    可既然带着老婆上路,那就不能和以前一样了。

    单身汉怎么混日子都行,反正大家都一样,谁也不嫌弃谁。

    但有妻子在旁边,鲍德温首先要做的就是从乘坐的那辆房车中搬出去。

    他可以和詹姆斯、兰斯、西奥住在车里,但不能让妻子也这么跟着一起混住。

    所以,他很快就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新车,带着妻子搬了过去。

    詹姆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了。

    那个感觉有点儿类似于当初大家赚了钱就毫不犹豫搬出去公寓时的感觉。

    但这事虽然突兀,也算尚可理解。

    接下来是西奥……

    巡演开始的时候,这个贝斯手身边居然多了一堆跟班。

    詹姆斯搞不清楚那些人有什么用?

    奉承他?帮他出门跑腿买烟买酒?

    但西奥:“这是我妈和我爸给我找的职业规划团队。”

    詹姆斯:……再一遍,啥玩意?

    西奥稀里糊涂地解释了一圈。

    看得出来,他自己本人应该也挺茫然。

    但大概意思就是协助他发展个人事业。

    这事来好像也没什么错。

    随着行星乐队的名气越来越大,西奥的父母自然免不了出于关心,注意到了一些细节。

    比如,有些找上门的工作通常是给整个乐队的,可也有些工作邀请针对的是单个人。而乐队的经纪人埃布尔,一般会安排整个乐队的活动,立场是站乐队整体的。因此,他对个人的工作邀请,虽然也不会拦着,但并不会给予太多的关注,即使是关注,更多的也会先扶持乐队中商业价值最高的主唱和吉他手,而不是看起来不算太重要的鼓手和贝斯。

    所以,西奥的父母出于担心儿子未来发展方面的考虑,经人介绍后,专门为他请来了一个专业的团队,希望能帮助儿子在自身的事业上能有一个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这个团队果然很‘专业’。

    他们上来就给西奥联系了一个电影的客串工作。

    于是,在西奥忙碌巡演工作的同时,可能还要时不时请假,飞回伦敦去拍电影。

    詹姆斯:……

    出于好奇的缘故,詹姆斯还专门凑热闹地跑去看了看西奥拍电影的样子!

    他在恐怖片中扮演一个杀人狂,用贝斯来杀人!

    据这个角色是用锤头杀人的,但由于西奥来客串,剧本专门为他而改。

    听起来真有诚意啊!

    詹姆斯非常无语了:“什么玩意儿?贝斯怎么能杀人?”

    导演耐心解释:“琴弦勒死脖子啊,或者直接举着贝斯把人的脑袋烂……”

    詹姆斯:……

    然后,导演又热情地问:“你要不要也来客串,可以用声音杀人?”

    詹姆斯急忙摇头拒绝:“不了,不了。”

    他心想:“声音都能杀人了,还会有歌迷敢买我的唱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