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青春言情 > 金屋藏娇:邪王轻点宠 > 021 相爱相杀(一更)
    这怪人原来是被莫老困在这里的。容晓看了一眼南宫楚的脸,他跟莫老长得也不是很像啊,怎么会被这怪人认错?

    怪人看到南宫楚坐在轮椅上,忽的上前抓起南宫楚的手替他把脉,皱眉道:“你的武功竟然没了?天下间还有谁有本事能废掉你的武功?”

    这般痛惜的模样又完全不是对一个仇人该有的态度。

    南宫楚淡淡道:“一切自有命数,所以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怪人哼道:“什么狗屁命数,你可是老子这辈子最厉害的对手,老子还想跟你大战三百回合,可不想看到你这么弱鸡!”

    容晓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大喜道:“难道前辈有办法让他恢复功力?”

    怪人得意道:“天下间除了我大概没有人有这个本事,我不仅可以让他恢复武功,还能把他这双废腿给治好。”

    容晓更是大喜过望,“如此,那就多谢前辈了。”

    怪人话锋一转,“我有这个本事,但我也不见得有这个兴趣给他治。”

    他看了一眼被大火烧得越来越旺的沼泽,一字粗眉下面炯炯有神的眼睛被火光照耀的微微眯起,“好一场壮观的大火,上一次看到这样的大火,还是三十年前,那场大火把我的一切都给烧没了,却也让我从那个牢笼里挣脱了出来。”

    听到他这话,南宫楚微微一动,似乎已经猜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淡淡一笑:“看来我们明日就可以回去了,前辈也会带着那些蛙鱼跟我们一起回去?是么?”

    怪人瞪他,“你凭什么认为老子会跟你走?”

    着他又非常气愤地跺了一下脚,“最多一年,老子一定要恢复自由身。”

    南宫楚微笑:“一年时间,已经足够了。”

    他哼了一声,见大黄狗啃完烧鸡之后居然愉快地和雪嬉戏起来,更加恼怒,“死狗,还不快些跟过来!”

    等怪人气冲冲的带着大黄狗往大山里面走去,容晓才问南宫楚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听你们的对话听得云里雾里的。”

    南宫楚自己转动轮椅,一边往回走一边叹道:“我一直以为莫老从那个位子退下来之后,就再也不想去管南宫家的事。却没想到,他早在几十年前,就为他的子孙铺好了路。”

    容晓见前面的路全是大雨过后堆积的落叶,她便贤惠主动的帮他推着,一边道:“我还是不明白,刚刚那个怪人阿楚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么?”

    南宫楚点头:“当年云七派圣衣教将青云派灭门之后,青云派众多弟子只剩下两个人活着,一个是莫老,一个则是他的师弟青风。青风是青云派掌门之子,本也是继承青云派掌门的最佳人选。谁知一朝被灭门,偌大的青云派只剩下了他,莫老,和仇人云七三个。莫老那个时候已经回到胤城继承了皇位,青风就去皇宫找他。莫老那时候也是有雄心壮志的,立志当一个好皇帝,便让青风留下来帮他,封了他做大将军,还给他赐了一个名门闺秀做妻子。谁料三十年前,一场大火把青府烧得干干净净,青风也不知所踪。莫老亲自前去青府救火时,只看到青风的一个才几岁的幼女站在大火旁哭泣。莫老便把这个幼女带进了皇宫抚养起来,又过了几年之后,莫老自己也不想当皇帝了,退位之后一个仆人都不愿意带,也不愿再跟南宫家有任何瓜葛,却唯独带了青风的幼女出来。”

    容晓讶道:“这个幼女,难道就是青裳姑姑?”

    南宫楚继续道:“其实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何事,为何青风会突然跑到这苗疆来替莫老养毒神留下来的蛙鱼,我也不清楚是何缘故。不过这些蛙鱼既然是圣衣教的克星,我们就不要辜负莫老的安排,接了便是。毕竟不管莫老如今和青风是敌是友,那云七带着圣衣教灭了青云派,才是青风最大的仇人。”

    这片大沼泽并没有被大火烧干净,只因深夜时分又下了一场大雨,一下把火全部熄灭了。

    翌日一早,容晓还在帐篷里睡觉,就感觉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咬着她的裙角。

    她睁眼一看,却是雪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她。

    这家伙一旦露出这种卖萌又卖惨的眼神,就是它肚子饿了要吃的。

    最近它个头冒的快食量也越发大了,经常一天要吃好多顿。

    容晓见天色还是灰濛濛的,显然最多刚到卯时。她转头见南宫楚还在沉睡,便轻手轻脚的起身,雪知道自己的吃食有了着落,马上开心的迈着四条短腿跟了上来。

    一到了帐篷外,容晓就喝道:“谁让你昨晚要把那只烧鸡送给大黄狗吃的?再你不是狼吧,这林子里到处都是野鸡野兔,你饿了难道不会去捕猎?”

    雪听完,马上跑到边上的草丛去,叼了一只刚被自己咬死的肥山鸡到容晓跟前。

    容晓扶额,果真是慈母多败儿,自作孽不可活。雪跟着她以后,不仅连火都不怕,而且嘴巴也越来越刁,连生肉都不肯吃,只吃熟肉。再这样下去,她这头白狼大概就直接可以修炼成精了。

    她一边着哈欠一边找到一个相对宽敞干净的地方,生火,拔毛,烤鸡。

    雪则趴在她身边流着口水眼巴巴得看着烤得越来越焦黄,香气越来越浓的烧鸡。

    “你养的狼居然连火都不怕?”

    听到这声音,容晓知道是那怪人青风。也不知道昨夜又下了一场大雨,那个沼泽又还燃着大火,他是跑到哪里去睡了。

    容晓翻转着烧鸡,再用手指扒下一块鸡皮往嘴巴里尝了尝,香的眼睛都眯起来了,看来已经熟了。

    她把烧鸡用木棍子串好从火堆上拿下来,雪已经迫不及待得扑了上来。容晓拍开它的爪子,“过一会再吃,心烫得你满嘴是泡。”

    雪不甘得嗷呜一声,整个身子都立了起来,前面两只爪子蜷缩着,像个卖萌的狗。

    容晓无奈,把烧鸡递给它,“去吃吧,可要跑远点,不要被大黄狗发现,你又没得吃了。”

    雪开心得叼着山鸡拔腿就跑,然而没过多久,就听到狗吠声和狼嚎声交织在一起,听起来还很激烈。

    青风得意道:“跑远点可没用,阿黄的鼻子最灵,早就闻到了香味。要抢起吃的来,你那白狼可抢不过它。”

    容晓一看他,发现他脸上那些乱七八糟长得跟水草一样的胡子都被他刮掉了,连眉毛都被修整干净,看上去完全就是变了一个人。

    “前辈怎么把胡子给刮了?”

    青风道:“先前在脸上留那么多胡子,是为了怕那沼泽中的瘴气直接渗透皮肤,常年累月的把我的一张脸给毁了。如今我既然已经出来,就没必要把我的美貌给遮挡了。”

    他着看到容晓见自己的眼神很是吃惊,更是得意道:“丫头是不是已经被我给迷倒了?当年在青云派,老子的长相可是丝毫不比南宫莫那老子差的。若不是因为南宫莫的皇子身份,青云派那些女弟子以及云七那个魔头又怎么会终日只围着他转?想来若是云七当年看上的人是我,我虽然不会喜欢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丫头片子,但肯定也不会把她逼成一个大魔头。冤孽啊冤孽!”

    容晓重重得咳了两声,果然是物以类聚,这青风跟那莫老简直就是一个德性,难怪能相爱相杀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