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十岁修仙 >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我要当兵
    从暑假做的环球旅行回来,路七畅就变了,他毅然辞去了斯坦福大学讲师的职务,而且由于路七畅的个人原因,赔付了斯坦福大学一笔钱。

    别人都不知道路七畅想干啥,只有豆花明白,不把琉璃的危解除了,哥哥连吃饭睡觉都不香。

    就连魏克冰都连呼可惜,问路七畅为什么辞职,路七畅回答道:“我救治病人并不是因为心善,而是凭着做人的本能的善良才去做的,但是当我发现,救了别人却无法救自己的时候,觉得不应该浪费时间,先把自己拯救了再吧。”

    这种话,魏克冰听不懂,他只好随路七畅去了,反正谁也不能替路七畅当家做主。

    路七畅辞去职务就找到了冯贞,提出来自己想当兵的愿望。

    冯贞压根就不相信身家亿万的路七畅会去当兵,讥嘲地道:“你想当兵?不会是去了一次美洲之后被某一个组织收买了,然后回到国内潜伏吧?”

    “你什么话?好男儿就要当兵保家卫国,让匈奴不敢来犯。”路七畅义正辞严地道。

    “你快停,我不听你那些大道理,再现在哪有匈奴可灭?我问问你,你想当什么兵种?”

    “我也不懂,就是杀人不犯法那种。”

    “噗”冯贞先是仔仔细细看了看路七畅,确认他没有开玩笑,然后哈哈大笑,道:“谁杀人都犯法,你这理想太高大上了,部队满足不了你,你还是当一个医生吧!还能多救一些人的命。”

    “我去救人没问题,但是谁来救我呢?”路七畅愁眉苦脸地道。

    “你怎么啦?你得了绝症?”冯贞大吃一惊,马上觉得不可能,得了绝症还要去当兵,肯定是神经病。

    在路七畅的强烈要求下,在冯贞的建议下,路七畅见到了一个人,这个人路七畅认识,而且还帮过对方的大忙,就是他从张家界回来之后做的那台术挽救了的患者。

    这位患者名叫历啸天,是一位高级干部,得知是那台术的医生要从军,不由得很感兴趣,特别是路七畅的财势地位,一路走来的所作所为,都让历啸天感到好奇。

    历啸天问路七畅:“你为什么想当兵?”

    “我的性格不够成熟,想锻炼一下自己。”这一次路七畅不敢再什么高大上的话了,但依旧没有实话。

    历啸天也猜不透路七畅心里想的是啥,但是去部队的大熔炉锻炼一下,也符合路七畅现在的状态,很多人都把部队当成改变性格的最好地方,只有当过兵的人才具有更高的素质。

    “那你想去哪支部队?”

    “冯贞的那个部队就行了。”路七畅也不清楚冯贞在哪个组织,具体干啥,反正权利不。

    “她也不是在部队里。”历啸天嘀咕了一句,道:“你去猛虎师吧!我得提醒你一句,穿上了军装就脱不下来了,如果你当了逃兵,我都不会放过你的。”

    “我保证不会当逃兵的。”路七畅当场做了保证。

    路七畅既然那么有钱,还有一呼百应的保安簇拥着他,他本人也不是普通人,为什么要去当兵呢?

    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逃避师父琉璃,路七畅害怕琉璃把他杀了,他想躲在有枪有炮的军营里面,让琉璃心存顾忌,不敢杀了他。

    其实路七畅并不了解琉璃,更不了解什么是军营。

    慢慢就明白了,很多想法都是错的,但是这几年的军营生活,依旧给他非常好的感觉和收获,总之一句话,是金子到哪儿都会发光的。

    由于此时不是招兵的时期,路七畅也算是走了后门才穿上军装的,在历啸天看来就是还了一个人情而已。

    去猛虎师,庞颜弓几个人都非常羡慕,他们都是当兵的出身,没觉得老板当兵有啥不好的,也就是几年时间而已,复员后还是老板,庞颜弓等人羡慕的是路七畅去的地方属于华夏最精锐的部队。

    猛虎师相当于特战部队,不是卫戍部队和野战军,就是动性很强的先锋部队。

    三辆价值都在两千万以上的车子停在军营的外面,豆花下车拉着路七畅的,嘱咐道:“哥哥,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不要担心,一定要好好的。”

    “放心吧!我没事。”路七畅看了看庞颜弓几个人,道:“我把豆花交给你们了,啥事都听豆花的,等我再回来,咱们一醉方休。”

    “祝老板一路顺风。”庞颜弓等人复员好几年了,他们参加的部队也就是一般性质的,在和平年代根本没有上战场厮杀的会,早就没有了军旅之气,沾上了商人的金钱气息,折服在家庭和金钱的面前。

    路七畅摆摆,最后深深看了豆花一眼,头也不回地朝着绿色的军营走去。

    哨兵也好奇地看着路七畅,心里猜测这个貌似很有钱的人来干嘛,路七畅拿出历啸天开的介绍信,经过仔细甄别才被放进去。

    路七畅先去了师部,连大门都没进去就被支到了团部,依旧没看到团长,不过有人带着他来到了连部。

    连长叫郝勇,足足有一米九的身高,体重一百七十斤,站起来像是半截黑塔,后来路七畅才知道,这个郝勇有一个绰号叫“好硬”,意思是这个人的作风性格像是钢铁一样强硬。

    郝勇看了看路七畅,笑嘻嘻地道:“你这属于插队知不知道?”

    “插队犯法吗?”路七畅是来找庇护所的,不是来被人轻视的,因此话全无顾忌。

    “犯不犯法,我了就算。”郝勇的语气一变,大声喊道,他的声音把旁边几个人震得耳朵嗡嗡响。

    路七畅也觉得这样话毫无意义,马上闭嘴不了。

    郝勇看着他,忽然笑了笑,道:“你这体格不行呀!能跑多少米?”

    “我绕地球一圈不成问题,你能安排一下吗?”

    “我不能安排你跑地球,但是能安排你绕着军营跑,而且跑一百圈。”郝勇最后一句话猛然提高了声音。

    让路七畅跑圈不成问题,他老老实实跑了一百圈,用了十五个时,一圈整整三十公里,这个军营够大的。

    郝勇一开始以为路七畅主动求饶就免了跑圈,毕竟哪怕最厉害的士兵也不能坚持下来一圈,跑一圈赶得上跑一次马拉松比赛的了。

    后来发现,路七畅不但速度快,而且毫不费力的样子,跟书生体格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跑完一百圈,天也亮了,路七畅跑了一整夜,加上半天,他倒是没有饿着也没有渴着自己,在上的芥子空间里有食物有淡水,还有精良的武器。

    瞅着四周没人,路七畅就会填饱肚子。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54956(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