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爱了一生 > 正文 一百一十八
    打卡边上的人,此时太多了,可是大家对于男孩子喊住女孩子的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这里又不是什么青涩的学校,大家都是成年人,所以疯子只是苦涩一笑:“一起回家。”

    对的,女领班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就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中,跟随着他一起离开了打卡,甚至后面这会还有很多自己车间的人在看,比如就有女领班的两位女性好朋友。

    走到公司的门口,马上就可以看到这美丽亦而喧嚣大城市中的独特风景,头顶是夕阳色的路灯,将整条道路都照得通亮,马路中间是来往疾驰的汽车,人行道上却是人满为患,毕竟几千人的大公司可是刚刚下班,但偶尔也可以看到公司门口停留着几辆轿车,也会有几位女孩子上车。

    关于这件事情,其实疯子也有所耳闻,他自己所在的公司里,其实也有卖自己的女孩子,她们觉得上班太累,所以一次一百,或者两百,总之价钱不定,她们会把自己卖给本公司的一些单身汉一夜,所以也会卖给公司外面的人,甚至传闻有几位女孩子直接被外面的有钱人给包养了,当初这种传闻也是沸沸扬扬,好像很是令其他的女孩子羡慕一样,更是很多男孩子也着,要是自己是漂亮的女孩子,也被包养,这该多好啊。

    疯子想到这里,这就不由自主中笑出了声,身边的周亚萍直接冷冷开口:“你笑什么,我就这么好笑吗?”

    疯子这才回过神,因为方才犯了一个大错误,竟然忘记了自己身边她的存在,这可真是真是太过荒唐了,所以他赶紧赔笑:“不,不是、不是、我是?”

    他的话了一半就不再下去,因为,难道这是要自己在想其他事情吗?这肯定不太好,所以干脆看着身边的她,决定随口撒谎,至此,他就稍微思考了一下:“我是在想着以前时候吃冰淇淋的事情,弄了半身,很好笑。”

    可是她听了自己的话明显还是不开心,夕阳色灯光下的她,或者慢步走在匆忙人流中的她,的确看上去还是不开心,而疯子继续他的谎言:“我想到冰淇淋是因为觉得天气热,准备给你买一个的。”

    她这才咧嘴稍微笑了笑,但马上她又是抿嘴:“你真的确定要辞职吗?”

    疯子被她给直接问住了,觉得这简直就像是无良的老天爷和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似的,虽然自己总是嫌弃上班生活的枯燥与乏味,嫌弃自己的生命没有半丝波澜,而现在的此时此刻,只要接受她,上班的生活即会刹那间变得不再枯燥乏味,更是生命也会在瞬间拥有特殊的意义。

    就像自己一个人走在这繁华而又喧嚣的长街之上,即便自己身边的人流再多,他们的交谈再开心,可自己一样会感到孤独,是一种在热闹人群之中的孤独,而现在就不一样了,身边拥有了她,所以身边的所有人,乃至所有的风景,即便这个世界都是孤独的,可自己却感觉不到孤独。

    疯子苦涩中想着这些,但又明白,要是?她是下一位静,那么事情可就真的会糟糕透顶,为了贪欢这一刻,之后就要付出心碎,这似乎一点也不划算,就像自己现在依旧没有彻彻底底忘记静,依旧会感到心痛,真的就是这样。

    所以他掏出香烟,点燃之后抽着,而她依旧在等待着他的回答吧?可是她久久不能等到他的回答,所以她再次开口:“你真的确定要辞职吗?一起吧?”

    他抽着香烟,看着夕阳色路灯下的她,她看上去美到令人窒息,对的,独特的米白色短袖,更是一件米白色的紧身牛仔裤,一双米白色的运动鞋,这再加上她完美的身材,长相,更是这头乌黑飘逸的长发,还有她这独特迷人的嗓音,她是天女吧?对的,她可以让几乎所有的男人瞬间不能自己,她的确是拥有着这种魔力。

    可疯子却直接开口:“你喜欢我什么地方,我改还不行吗?”

    她立刻双眼一凝:“你什么?”

    疯子咧嘴,直接就不敢再话了,直到看见一家商铺,他这才进去里面买了两个冰淇淋,还是奶油带筒的,时候这种冰淇淋都是奢侈品,那时候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好像叫火炬吧?

    她也没有客气,直接就拿起冰淇淋拆开吃了起来,而他也吃着,两人一路无话,可真的是一路无话吗?马上就要到脏乱不堪的民宅区附近了,所以她开口:“我哪里不好,我不明白,我拒绝过那么多男孩子,怎么你就这样呢?”

    疯子抿嘴:“你哪里都好,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即便我们两个在一起,你能保证永远跟随着我吗?或者,我能保证永远跟随着你吗?看吧,我们两个都不能保证,有些事情很奇怪的,根本无法预测。”

    “怪不得他们你脑子有问题,你真的是脑子有问题。”

    其实此时此刻,疯子觉得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本来就是出了一个事实的真相,而她却完全不懂得疯子的意思,所以认为疯子脑子有问题,可疯子却意识到了这些,但又不想解释些什么,甚至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她一起下班,难道只是馋她的身子?或许吧。

    可是即便馋身子又能怎么样,一旦因为身子而动了心,那?这可就不得了了,就像静那样,自己刚开始也只是馋身子,天知道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就动了真心,所以这种事情,绝对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所以在民宅区附近,疯子请她吃了饭,是她最喜欢吃的青椒炒肉盖浇饭,这玩意还挺贵,要八块钱,两人吃了饭,也是喝了饮料,而且她的美丽,这也是让疯子成为了许多单身者羡慕的对象,比如很多看她一眼的男孩子,在看过她之后,瞬间就会朝疯子他看来,似乎是想知道,到底是哪个垃圾俘获了如此漂亮的姑娘?

    接着疯子与她分别,对的,疯子让她回去睡觉,因为明天还需要上班,所以疯子更是向她解释,下班喊住她,就只是因为知道她今天没有好好吃饭,所以想请她吃饭而已,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什么想法了。

    她看上去非常生气的样子,可是她即便生气又有什么用呢?反正现在的疯子是如此的冷漠无情,还是在这人流涌动的喧嚣长街之上,她就此咬牙回她自己的出租屋去了,而疯子也是在咬牙咧嘴的苦涩笑容中,冷冷转身。

    疯子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又是坐在这个狭的烤箱中,脱掉了所有的衣服,浑身一丝不挂,打开风扇,风扇嗡嗡嗡嗡中吹着热风,虽然这热风可以让蚊子不能咬到自己,可蟑螂却不怕,而且有些蟑螂简直都有自己拇指大,这起是开玩笑的?而且蟑螂咬人,真的是特别特别疼,简直就像是针扎一样,更是害怕蟑螂咬自己的命根子,真想抓起一只看看它的嘴巴到底是什么样的构造,可没有勇气,原来自己怕蟑螂?

    可不对啊,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所以又是苦涩一笑,点燃一支香烟,苦涩地抽着,又在床下找白酒,可惜翻遍了所有的酒瓶,都是空的,想着自己要是再疯狂喝酒的话,估计工资都不够了吧?

    无奈中拿出笔记本,继续记录今天的事情,这是自己在这枯燥乏味的生活中,也是在这因为害怕而不敢接受爱情波澜的路途中,无尽的迷茫与失措,唯有用钢笔记录下来,唯有如此,这才能缓解自己乱成一锅热粥的思维世界吧?

    只是,只是在记录的最后,又是写下了:人生中最为珍贵的,并不是已失去和得不到,而是现在所能把握的幸福。如此,看着这句话好久好久,突然又写下了:心不动,则不痛。

    至此睡觉吧?而这个世界依旧是如此的吵闹不休,各种各样的噪音都有,真是令人火大,却又无可奈何,所以戴上耳塞,耳朵阵阵生疼。

    第二天上班,对的,原本疯子打算今天就不来上班了,原本打算直接提着自己的两个塑料袋,然后直接离开民宅区的,永远永远的离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再一次来到了公司,难道自己真的已经习惯于做奴隶了?完全习惯于操作注塑了?就像刷牙一样,在过往的许多年中,每天都在刷牙,偶尔一次不刷牙,就会感觉自己不是自己了一样。

    哦?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谓的那句,我们人类就只是自己习惯的奴隶吧?自己真的已经习惯械性地操作注塑,若是一天不操作注塑,马上就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了?

    想到这里,不免自嘲而笑,看着注塑上的合模次数,二十六次,这才刚刚上班而已,可是一位女孩子找到了疯子他,直接命令他拿下耳塞,疯子认识她,她是女领班的室友,疯子问她:“大清早的,做什么?”

    她咬牙切齿中大声:“你就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吗?今天早晨没开早会你不知道吗?领班人呢?”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