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玄幻奇幻 > 无限大叔在异界 > 第四百四十七章猫主子
    别管怎么,皮毛镇的繁荣是无法忽视的,就算放在南方,也是少有的繁华之地。

    因为南方的香料,精美的艺术品,服饰,武器,一旦运到这里就是十倍价格起步,而北方的宝石,珍惜矿石,上等皮毛,运到南方也是十倍以上的利润,可以南北汇聚在这里的商人都是富得流油的一帮人,因此皮毛镇除了商业,娱乐业也非常发达,特别是这里的风俗店,汇聚了整个大陆绝大多数的种族。

    黑猫旅馆是皮毛镇很有名的风俗店,因为这里的姐姐都是猫耳娘,是真的猫耳,而且还有尾巴哦。

    不过相比顾客至上的其它风俗店,完美继承猫科动物特点的猫耳娘们似乎觉醒了特别的属性,不知怎么被客人称呼为猫主子,而且还意外的受欢迎。

    当然不是每个客人都喜欢被主子踩踏的(踩背),偶尔也会遇到有性格的客人,甚至想要动强。

    不过众所周知,猫科动物是天生的猎杀者,哪怕体型巧的猫咪也能够熟练的猎杀体型于自己的猎物,更何况鬼知道为什么猫耳娘里会混入豹女,虎妞,母狮等猫科种,所以敢动强的,下场不是一般的凄惨。

    误入虎穴的斯托现在如坐针毯,他原本只是打算隐藏一下自己的踪迹,而人来人往,环境复杂的风俗店显然是不错的地方,而且作为四海为家的浪子,他对于风俗店可是相当的熟悉,都快当家的那种,可惜他还是第一次遇到黑猫旅馆这种,所以在一位虽然穿着猫咪套装,可斯托敢用自己的游侠职业发誓,从对方的耳朵跟尾巴上就能分辨出对方绝对是一头老虎。

    为了自己的骨头还能保持完整,斯托心翼翼的拒绝了对方推荐的按摩套餐,比如店里最受欢迎的踩背,然后鞠躬九十度奉上一份丰厚的费,送走了这位‘猫’耳娘。

    松了口气的斯托将自己放进了热水里,虽然价格不菲,但是这里的环境意外的不错,浴桶坐起来很舒服,热水的温度也相当舒适,不过旁边用来踩背的厚重木床却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鬼知道多少分不清猫跟老虎区别的倒霉鬼在这里被踩到吐血。

    南方有许多类人族,他们都是拥有其它生物特征,却大体保持人类外形的种族,虽然外形相差不多,但是其它地方却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刚刚那位身材凹凸有致的虎耳娘,看起来娇娇弱弱,可一旦发起火来,能将强壮的半兽人按在地上暴揍。

    斯托自认自己的身板扛不住,所以果断从心。

    搓掉一身的泥垢,清理掉毛发中滋生的动物,斯托在头发上抹了一层厚厚的发油,让头发光滑的能够让苍蝇劈叉,然后又细心的修剪了胡须。

    当斯托换上一身体面的衣服,撒上香水,并且在腰间挂上一柄装饰意义更多一些的细剑后,成功由一位邋遢的野人游侠变身为一位有身份的绅士。

    现在他是一位从南方来购买奴隶的庄园主,甚至他有自己庄园的证明跟一个世袭爵士的头衔。

    而且这些都是真的,虽然平时他是一个邋遢的游侠,可不代表他是个穷光蛋,相反,作为贵族出身的他,不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还是一位击剑好,完美符合现在的身份。

    至于暴露身份的可能性虽然有,可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毕竟谁能将一位有涵养的绅士跟一个邋遢的亡命游侠联系到一起,更何况前往北方购买奴隶的人可不少。

    北地的半兽人跟野蛮人身体十分强壮,吃苦耐劳,甚至可以当半个牲口用,对于想要开荒的庄园主来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南方的角斗场主也喜欢在这里亲自进货,因为有更多可以选择的目标,价格也比南方便宜。

    所以斯托的伪装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在接下来的二天,除了依靠游侠职业分辨出混入‘猫’耳娘职业中的各种可怕猫科动物让他有些毛骨悚然外,还是比较安全的。

    布鲁斯对于皮毛镇早有耳闻,只不过距离黑曜石家族的领地太远,因此一直没有来过,这次有会前来,到让他感到不虚此行。

    整个皮毛镇的人口在数千人左右,堪比一座城市了,而且这里不光有人类,野蛮人跟半兽人也随处可见,他们都带来部落收集的皮毛药材跟矿石到这里换取食物跟生活需要的物资。

    北地虽然荒凉,可不得不这里是一块宝地,拥有丰富的宝石跟矿石资源。

    可惜这些开采难度太大,而且缺少大型矿脉,导致投资大了很难收回成本,投资了出产又太少,所以大多数贵族虽然家里有矿,却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样子。

    不过偶尔能够在露天捡到一些好东西,比如宝石,狗头金跟某些珍惜的矿石。

    这些往往能够造就一夜暴富的神话,被人们广为传播,导致越来越多的淘金客涌入北地,什么样的人都有,不过能够活着回来的却不多,毕竟北地的野蛮人跟半兽人部落都靠这些补贴家用,你敢到他们的地盘捡东西,遇见了肯定是先弄死再,更何况北地的狂鼠跟狂狼也不是吃素的。

    哪怕淘金客的死亡率高达丧心病狂的九层,可惜依然阻止不了怀着梦想的淘金客源源不断的涌入北地。

    布鲁斯掀开黑色的斗篷,露出身上昂贵的黑铁装备,这就是身份的象征,因此城门处看起来很是精锐的城防军不但没有阻拦,反而驱散城门处的平民让他先走。

    进城后,布鲁斯看起来就跟第一次来到皮毛镇的骑士一样,不过却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因为在这里,这样的骑士有很多。

    南北不知多少骑士因为欧索夫子爵北地第一骑士的称号前来朝圣。

    当然,见偶像虽然重要,最重要的依然是利益,因为欧索夫子爵每年都会举办一次骑士竞技大赛,获胜者不光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品,还能获得加入百人骑士团的资格。

    百人骑士团是欧索夫子爵花费重金打造的王牌,成员全部都是正式的骑士,每个骑士都装备最精良的武器跟盔甲,享受优厚的待遇,可以每个百人骑士团的成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金光。

    名声,荣誉,财富,加入百人骑士团都能够获得,又有几个骑士能够拒绝。

    哪怕不愿意加入百人骑士团,只要能在骑士竞技大赛中获得冠军,也能够收获名声与财富,不知多少贵族愿意招揽,因此反而成了南北骑士的一件盛事,每到大赛的时候就会前来参加,而只要获得冠军头衔,用不了几个月就能传遍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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