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盗墓笔记|重启bg】归处吴山2:心欢 > 正文 第328章 第三百二十八章
    当晚的谈话不了了之,木安没有明确告诉我要拒接或是接受,他只让我和天真不用再掺和进去,他考虑好后会直接去找贰京,我俩乐得轻松,索性由他们爷俩自己造作去。

    胖子的追爱之路受挫,他化悲愤为食欲,成天在家里琢磨菜谱,情绪可能跟着受到影响,闲暇时候他看我们谁都不顺眼,有什么不对就逮来一顿好损,离谱到天真逆时针刷碗都要被他捧着黄历触霉头。

    俗话得好,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的嚣张没有持续多少日子,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真和木安提出要胖子兑现他欠下的惩罚,他宁死不从,并问候他俩一户口本的亲戚,给他俩从头骂到脚,将国骂精华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胖子最终骂骂咧咧被押入厕所,左拿着马桶刷右拿着反光板,仿佛被强迫的良家妇男,脸上充满屈辱和羞愤,在我们围观群众的指点下完成全程拍摄。

    不过有一一,他爱情买卖唱的还不错,音准优秀感情充沛,如果忽略死鱼一般的白眼,和咯咯作响的磨牙声。

    视频发出去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沉浸在他朋友圈的评论区无法自拔,彼时的金万堂无言良久,评论一串省略号后发信息问胖子是不是穷疯了,精神不正常赶紧上安定,他们倒腾古玩的本来就容易遭偏见,总不能让大家都以为他们赚黑心钱是为了治神经病。

    胖子放下,仰头九十度角望向天空,眼角含着蛋蛋的忧伤,泪水差点从鼻子里流出来,我问他飘飘看到没有,他撇过脑袋不想理我,天真就笑呵呵打开他的点赞列表,果然有飘飘,还有一群张们。

    张们来探访完哥都跟我们互加好友,他们一致表示心疼自家族长,轮流去哥八百年前发的动态底下慰问他还好吗,张海客更是表示要是我们伺候不好族长,他可以将哥接回香港,别委屈他跟傻子待着。

    我问他接过去干嘛,当古惑仔吗?张海客你怎么知道。

    天晓得那天我有多想拉黑他。

    在杭州悠闲度日,我偶尔去天真家吃吃饭,卖个乖哄他爸妈俩开心,吴叔叔看哥逐渐顺眼起来,常常找他下棋泡茶,不再拉着张脸瞪他。

    他们爷俩自得其乐,我和吴阿姨自找乐子,有时出门逛街,有时在家做点心看综艺,一家子处的其乐融融,天真就啧啧称奇,他最近被催婚的频率都少好多,不知是不是俩老孩注意都转到我们身上的缘故。

    我心你就自己偷着乐吧,实际是吴叔叔觉得自己女婿如此百里挑一,他嫁女儿都心塞的不行,巴不得多扣下我十年八年的,再一瞅自家那“不争气”的儿子憨成这样,由己度人,以后儿媳妇的爹妈不得心痛至死。

    天底下的父亲似乎都看自己儿子不成器,他痛心疾首,吴阿姨就护崽,认为吴叔叔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俩人就天真自以来的教育问题展开一场友好辩论,刚开始他们还能保持和谐讨论的态度,慢条斯理的讲话,过程中不知是哪句话没对上号,两人竟都急眼起来,从理**流直接演变成夫妻吵架。

    我看形势不妙,立刻给天真通风报信,告诉他屋头起火,速回,天真抛下吴山居着急忙慌赶回来,结果都不用他开口讲什么,他一露面直接让烽烟消弭于无形。

    因为儿子一来,他们迅速找到彼此争论的源头,于是枪口一致对外,开始数落天真。

    最后天真骂骂咧咧地开车离开,回家还让嚷嚷他爹妈涮他,胖子安慰天真,问他有没有去衣柜或者抽屉什么的仔细找一找,天真问找什么,胖子领养证,天真让他滚。

    他们俩属实是臭味相投的典范。

    在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们不会时时刻刻都凑成堆活动,不和他们插科打诨的空闲时间,我会安安分分在家磨墨练字,由哥监工,为的是打磨性子。

    我没有习过书法,在雨村时光入门就差点没折腾死我,从握笔姿势到腕部动作,书写讲究什么指实掌虚、悬腕枕臂,天真是写瘦金体的行家,又有闲心,他自告奋勇承担起教我的重担,哥则客串助教。

    最初的时候,天真还秉承着能动口绝不动的原则,温言软语和蔼可亲,到后面估计是看我实在没啥悟性,他就开始罚我临字,一出错几遍几遍的抄,宋徽宗的棣棠花帖来来回回写,整的我做梦都在蘸墨水。

    几次课程下来,习字的效果立竿见影,我性格确实沉稳不少,但是心态变得十分炸裂。

    长峰狼毫握的快起茧子,我对瘦金体真是相看两厌,墨水味闻的鼻子生烟,看到宣纸就烦躁,碍于面子,我又不好意思尥蹶子。

    如此惨状一直维到不久前的某次课程,当时我临的是纳兰性德的饮水词,一首菩萨蛮中“凄清照鬓丝”的鬓字怎么写都写不好,刚好天真不在,我就将笔放在笔搁上休息腕,刷看新闻。

    笔墨晾在一边,哥瞥见,拿起狼毫随意一写,我见他下笔宛若游龙般一气呵成,好奇地凑近去看,硬瘦有力的“鬓”字墨迹簇新,用笔细劲,如屈铁断金,简直是行走的人形字帖。

    叹为观止地瞅着哥的笔,我刚要发出几句标准的彩虹屁,目光却被他顺写下的落款吸引,是我从没见过的字体,横平竖直,笔锋硬实,看上去工整规矩,转折处却透出一种另类的疏朗与散漫,我指着落款,问道:“这是什么字?”

    哥侧头一瞟:“没有名字,只有我用。”

    好酷,哥居然还有自己专属的字体。

    我兴致勃勃凑到他身边,伸挽住他的胳膊,堆砌出满眼的诚恳之色,猫般蹭一蹭,嘿嘿笑道:“我想学。”

    哥欲言又止地看我一眼,似乎在顾虑什么,我立刻改口:“我跟胖哥学的爱口嗨,总是想起一出是一出,你就当我是个der。”

    哥失笑:“我可以教你,但是会更难学”

    我喜出望外,马上信誓旦旦地一拍胸脯,表示自己无所畏惧让他放马过来,还讲出做人就是要勇于挑战自我的豪言壮语,天真和胖子看热闹不嫌事大,一个劲逼着我立字据,没坚持住就得去村口大喊十遍我是傻逼。

    在他俩激将的嘲讽下,我斗志昂扬签下生死状,并立志做一只勤劳的鸟。

    如今我伏在桌案上埋头苦练,心里只想掐死以前大放厥词的自己。

    哥和正常人不一样,他的“难”是真难,惊天地泣鬼神的难,没半点艺术加工的成分,主要是他的字体全然没有章法和规律可循,对腕力和指力的要求都极其严苛,看似疏淡的几笔落下,其实差一分力道都写不成他这个样子。

    可叹年少轻狂需要付出代价,我不想沦落成村里的笑柄,只能加倍努力奋斗于宣纸和笔墨间,虽然在每次练字前,我都会痛骂自己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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