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盗墓笔记|重启bg】归处吴山2:心欢 > 正文 第340章 第三百四十章
    由于木安摇骰子取得压倒性的胜利,我不能真看着天真和胖子真被他灌的烂醉如泥。

    毕竟扛他俩回去不是一件事。

    没喝太多的我及时打断木安的个人秀,让他别再玩碾压局,有种跟哥一决雌雄,又找吧台要来一壶蜂蜜水,抖抖瑟瑟倒出三杯,和天真他们静坐着休息,等待酒精缓解。

    期间老板端着杯子过来敬酒,琥珀色的液体在杯中摇摇晃晃,浓郁的酒香闻得我们仨脸色煞白,然而替酒要自罚,于是哥和木安挺身而出,跟老板跟他朋友一杯接一杯的喝。

    两三圈喝下来两人面不改色,每杯都是一饮而尽,老板大呼不愧是东北老乡,做事就是利落,木安懒得反驳,只得被迫跟哥做一回东北人。

    舞台上歌曲不停歇,从细腻柔情的民谣唱到众火辣的摇滚,主唱看上去年岁不大,唱起歌来却如同悬起的铜钟,嗓音极其浑厚低沉,充斥着一种独特的风霜感。

    中途也有顾客上去唱自己的歌,没有练过喉咙的普通人当然不如职业歌唱的动听,只是他们无论破音或是走调,都毫不怯场,声线洋溢着勃勃生,听得人心头敞亮,嘴角会不自觉上扬。

    场子一直热闹到晚上十一点,中途进来打发时间的陌生旅客都已离开,留下的多多少少都和老板有那么点关系,我们也没走,因为胖子喜欢驻唱乐队的歌单,大部分曲目都和他出自同一年代,他听着颇为感慨。

    又是几首冗长的歌曲过去,驻场的乐队终于下班,主唱临走前还来跟胖子道别,好久没遇音乐审美到这么对胃口的客户,他们平常都在十点半左右走人,今天看胖子特别捧场,才为他无偿加班将近两个钟,希望胖子喜欢他们演唱的曲目,以后有缘再见。

    胖子身为能躺着绝不坐着的摸鱼能,听到对方居然因他而义务劳动,当场被感动的稀里哗啦,拉着主唱的不肯放,将他和他的乐队从头夸到脚,用的词汇天花乱坠,最后还来个依依不舍的临别三回头。

    天真见他抹着鼻涕还不忘跟主唱挥,一拍他后背,安慰道:“我听老板讲他们的时薪有三位数,今晚的你价值几百块。”

    “滚你丫的,别拿铜臭味玷污胖爷我至高的知己之情。”胖子打掉天真的,骂道。

    天真学着黑瞎子欠揍的语气,挑眉:“你变脸的速度比你脱裤子都快。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作为你的老相好,我有点伤心。”

    “你少来。”胖子呸一声:“老子相好从北京排到天津,正着数倒着数都没你这号人物。”

    他们俩稍微醒过来点就忙着互相臭来臭去。

    我喝一口蜂蜜水,看见空落落的卡座里没剩下几个,坐散台的居多,高谈阔论的吹牛声肆无忌惮飘进耳朵,我被吵的脑门发胀,揉揉太阳穴,抓住胖子的腕子问他回不回去,刚张嘴,老板大咧咧的声音忽而远远传来,他问:“要不要过来拼桌聊聊天?”

    胖子像是被按到开关的发条驴,猛地从座位上弹跳起来,对着他疯狂点头,又搓搓称自己有个不情之请,等老板给他眼神招来,声问他有没有音乐碟,他想唱歌。

    老板露出为难的神情:“我们店没有碟片,平常除了乐队来唱都不放歌。”

    闻言,胖子大失所望,“噢”一声,眼皮半垂不垂,面上还是跟他讲着客套话。

    我不懂他为啥一时兴起,转转脑袋,一下子瞟到台子上放置好的木吉他,心念一动,我问老板:“乐器能用吗?我会弹吉他,可以给我朋友伴奏。”

    老板慷慨道没问题,但是要心使用,弄坏得照价赔偿,胖子立刻喜的像找到找到粪球的屎壳郎,频频对我投来“还得是你靠谱”的目光。

    交谈妥当,老板帮我们打开音响和话筒,胖子大大方方走上去,做通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坐在一旁的高凳上,试一试吉他的音准,问胖子要唱什么,我得先去上搜谱子。

    他选的曲目依旧年代感十足,是老倚天屠龙记的插曲——爱江山更爱美人。

    等一切准备就绪,我和胖子对视一眼,低头缓缓拨起琴弦。

    圆润亮透的音色划过指尖,如同柔软的光线倾泻而下,吵闹的清吧逐渐安静下来,窗外行人寥寥,只闻琴声悠悠飘荡。

    “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

    “东边我的美人那,西边黄河流。”

    “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愁情烦事别放心头。”

    胖子骂人时的嗓子跟破锣一样,一句一句直冲天灵盖的尖锐,唱起歌来却意外的厚重。

    他声线有几分烟嗓的质感,偶尔唱跑几个音节,不易听出的沧桑感就更加明显,好像深山老林的孤寡老头在夜半独自高歌。

    不过,在胖子淳朴不加修饰的歌声中,尾音被他拉的格外绵长,像一缕缕穿梭过千山万岭的凉风,从遥远的岁月吹拂而来。

    我俩上场卖艺,哥和天真都表现的非常给面子,盯着捧话筒的胖子目不转睛。

    一曲毕,台下掌声雷动,胖子得意的脸上几乎挂不住笑,嘴巴都要提到发际线。

    接下来他又引吭高歌好几首老曲子,还拽着天真用塑料粤语合唱红日,完全将场子当ktv造,还好他刚喝过酒,唱着唱着就开始气短起来,被天真搀扶下台。

    我松口气,揉揉自己发酸的腕,刚要放下吉他滚回座位,台下突然走来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姑娘,她温着声儿,问我能不能帮她弹一首友情岁月。

    昏暗的灯光落在她脸颊,将她衬得愈发唇红齿白,皮肤细嫩的宛若能掐出水,脖颈细长,鼻尖上翘,睫毛一颤一颤的。

    最绝的是一双眼睛,里面仿佛藏着一场被云雾掩盖的风花雪月,美的简直不可方物。

    我这人天生喜爱美色,尤其对肤白貌美的女孩子没有抵抗力,秀秀就经常遭我毒,现在美女开口,我欣然应允,往后撤一撤椅子,示意她落座。

    靓妹人美声甜,友情岁月本是热烈清亮的曲调,被她唱的婉转悠扬,如湖畔一株静静盛放的雨后新荷,更不要提她流利标准的粤语,可以跟胖子他们形成鲜明对比。

    弹奏完成,我眼光还黏在美女身上不肯移开,想看看我们的直男团有没有被迷住,结果见到他们在凑着聊悄悄话,根本没注意刚刚唱歌的靓女,我心里对俩不上心的大光棍感到恨铁不成钢,默默叹口气,美女转身朝我伸出,嘴角含笑。

    “眉生。”

    我呆住两秒,才意识到她在自报姓名,忙不迭握住她白嫩的掌:“乐乐。”

    彼此略略致意后我走回自己的位置,她也走入拼桌的人群,隔着桌台与人头,她仰起头对我莞尔一笑,明丽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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