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玄幻奇幻 > 我们反派才不想当踏脚石 > 第674章 太古玄金
    “什什么”

    足足半晌后,陈青山方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他茫然地看着凌霄,嘴唇颤了数颤。

    “圣子的是真的?”

    此时他的声音,极其沙哑,只是莫名又带着几分希冀。

    “我曾听闻有一种丹药,可活死人,肉白骨,只是炼制此丹所需要的灵材十分珍稀,举世罕见,要想丹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

    凌霄神色淡然,抬头看向远处苍穹,一身道韵悠然,颇有几分出尘绝世之意。

    “圣子!!只要能救活慈儿!!你叫我做什么都行!!”

    陈青山原本苍白的脸庞上,陡然泛起一抹激动之色。

    人啊,只有在最绝望的时候,才会不择段。

    此时这位仙宗弟子已经不在乎凌霄为何要帮他。

    他只想要古慈儿活着。

    如此,他万劫不复,坠身为魔,亦不后悔。

    那一眼,终究成了陈青山心底最深的执念。

    举世皆敌,痛不欲生。

    而凌霄,则是他如今所有的希望!

    “滴,天命之子心生感动,隐有臣服之意,恭喜宿主获得气运值000点,反派值0000点。”

    听到系统的提示音,凌霄并未感觉一丝意外,陈青山的模,本就是情撼九天,由正入魔的典范。

    如今在他眼里,仙魔已无分别。

    只是,若想让他彻底臣服,怕是还要从古慈儿身上下。

    九转还魂丹,实在太过珍稀。

    可只要将古慈儿的尸体掌控中,这陈青山就不敢生出异心。

    到时,耗光所有光热之后,杀了也未尝不可。

    凌霄目光玩味地盯着他中的那根金色长棍,嘴角扬起一抹隐晦笑意,“你这灵宝,实在诡异,以你现在的修为,怕是很难将其掌控,这样吧,这柄道剑你先用着,此邪宝,我帮你掌管。”

    话落,凌霄随从乾坤袋里找出一柄绝品道剑以及嗜魂鬼珠丢给陈青山。

    而后者脸上明显闪过一抹诧异,“圣圣子,我这棍子虽有吞人精血的邪威,但如何抵得上两件道器?您”

    “无妨!你只需记住,从今日起,你不再是仙玄宗弟子,而是万鬼山少主,古慈儿复活需要一味很重要的药材,需由亿万生灵神魂凝聚,这枚血珠可积赞神魂,去杀人吧。”

    凌霄摇了摇头,语气漠然,可出来的话,却令陈青山脸色再一次凝固了下来。

    亿万生灵神魂?

    这要杀多少人,才能换回慈儿性命?

    就很突然的,陈青山似乎有些犹豫。

    这件事,凌霄身为圣子,确实不方便去做。

    可他如今虽已无仙魔执念,可屠戮苍生,是不是太残忍了一些?

    “这道途之争,本就是尸山血海,你只要恪守本心,不杀凡俗,又有何妨?当初圣教执掌天地,不也杀了十万魔徒?更何况,现在你不杀他们,世人就会放过你么?会我给你了,做与不做,皆由你一人决断。”

    凌霄收起金色长棍,将古慈儿尸体放入琉璃古塔之中,转身朝着远山行去。

    想要马儿跑,当然要给马儿吃药。

    那嗜魂鬼珠中有他布置的神魂印记,凭陈青山根本无法破除。

    鬼珠给他,不过是一件容器,亦是一种试探。

    至于这陈青山会不会被人诛杀,凌霄猜测,八成不会,更何况他还有其他布置以防万一。

    凌霄身旁,萧贫眼眸微凝,心底虽有些寒意,却未敢多一句。

    实话,他并不觉得凌霄此话有瑕疵。

    青苍一界,宗门攻伐,动辄数十万修者殒命。

    这条仙途,本就在于一个争字。

    造化所得,即是亡骨万千,血汇成海。

    杀人,亦是修行。

    只是!!

    他突然有些迷茫,叶青婵究竟知不知晓这少年的真正面目?

    堂堂叶族骄女,竟沦为了魔妾?

    天殿之上,凌霄负而立,眉宇淡然。

    他之所以叫陈青山去杀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嗜魂鬼珠可吞人神魂,收于珠中。

    而凌霄的魂宫,亦需要吞魂修炼。

    当初在西疆之地,凌霄便曾于战场中屠杀数十万生灵。

    可如今,这种会似乎不多了。

    所以,他需要一个傀儡,帮他暗中收集神魂。

    到时,他只需释放珠中魂力,饲养魂宫,省时省力,且不需要承担一丝的风险。

    第一神使尚在南疆,屠杀生灵难免不会引来这位九品神帝过早的注意。

    而且,自从上次与这位独孤大人传音过后,凌霄总感觉此人的声音,有些熟悉。

    万鬼山主如今已是凌霄魂奴,有他跟着陈青山,一来可以庇护其性命。

    二来嘛,当然也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

    魔门嘛,段残忍是家常便饭,这东西一回生,二回就熟了。

    如今的陈青山,道心已碎,幻化魔心。

    魔,不就应该为一人,屠苍生么?

    总归,如今古慈儿的尸体在他中。

    就算陈青山心中还有一缕正道信念,最终也会在无尽的杀戮中泯灭。

    我是会尽力救回古慈儿,可我没一定能救的活啊。

    对不起,过程很顺利,方法也是对的,可她实在死的太透了。

    “熊寰,你可识得此金?”

    凌霄拿出那根金色铁棍,是长棍,倒不如是一块神铁,呈棍状。

    外表看来,此铁并无半分奇异之处,恍如凡物。

    可凌霄却亲眼见到,当初陈青山以此铁生生吞噬了一位神侯强者的精血。

    天命之子,跨境杀敌本是家常便饭。

    可这陈青山跨的也实在太大了,玄清层次诛杀神侯?

    倒不是他踏入神侯就能诛杀神帝,只能这块金铁,颇为神异。

    “这是”

    熊寰眉头紧锁,伸触碰在那金铁之上,眼眸陡然一凝。

    “这是这是太古玄金!!!”

    “太古玄金?”

    凌霄眼中顿时流露一抹诧异,但凡能跟太古扯上关系的,必是奇宝。

    只是此时,凌霄心底似乎更迷惑了。

    这区区一处下界荒凉之地,怎会有如此多的宝物诞生?

    他所遇见的天命之人,没有一千,也得有二十多个了吧?

    本能地,凌霄感觉,除却圣教,这方天地似乎隐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

    “不错!主上,传言这太古玄金乃是应赤金本源诞生,其中蕴含着最为精纯的赤金之力,肉身凡灵触碰此金,会被其中的本源之力炼化成虚无。”

    熊寰神色凝重,旋即竟露出一副憨厚笑容,“不过,主上此金是祭炼法宝的无上之选。”

    “祭炼法宝?”

    凌霄笑容温和,怪不得!

    当日他初见此金,魂海中几大至宝齐齐嗡鸣。

    原来,这神金竟是万金之首,天地奇物。

    换句话,此金对于灵宝而言,就相当于丹药之于修士,天命之于我凌霄,韭菜、枸杞之于大家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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