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情在歌深处 >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摇滚再起(下)
    正式演出的时候,果然是座无虚席,即使是要到了冬天,大家的娱乐精神依旧是很充足,拿着荧光棒挥舞得特别带劲。

    而乐队的大家也是完全不惧严寒的样子,依旧穿着低领背心牛仔裤,戈登的衣服是工定制的皮衣,剪裁得体,有种恰到好处的高级感,不露多一分的肉,却依旧让人觉得狂野到炸天。

    而顾明云也是下了血本,她把自己以前不敢穿的短裙,包臀裙,低领衬衣黑丝袜全翻了出来。她打算唱一首歌就下去换一身衣服,当然这是玩笑话。

    不过这些衣服往架子上一挂,大家就都惊呆了。

    “顾明云,你有这么性感的衣服,以前怎么不穿?”马可嚷道,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暴击,以前他几番撺掇,顾明云也是尽力保守,根本不听他的,现在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顾明云冷哼一声,:“以前不穿是怕有危险,现在我在我自己的国家演出,还怕什么?自然是怎么狂劲怎么来!”

    马可:“扎心了!”

    顾明云才不管他,她也是受够了别人叫她“封建女孩”,所以才会很想要性感一把。

    “你别把自己冻感冒了就行。”本笑道,这一群人,他是管不下了。

    在乐队的感觉是和录节目完全不同的,录节目之前的等待是很难熬的,整个空间里都充斥着紧张和焦虑的因子,大家的关系也是焦灼的,今天是队友,明天就成了对。

    可是乐队是非常轻松的,大家笑笑打打闹闹,排练也是轻松而愉悦的。戈登看起来也很开心,顾明云还是不太敢跟他开玩笑,但是见他心情不错,似是放下了,顾明云就觉得蛮好的。

    很快,天色暗了下来,演出的时间到了。

    顾明云上台之后,观众的欢呼声几乎能淹没了她,不知是谁的嗓门奇大无比,喊了一声“老婆”,都破音了,全场因此静默了一秒钟,然后是此起彼伏的“老婆”。

    顾明云站在台上,看到乐队的大家还有些懵,显然是没听懂,而台下的粉丝已经沸腾。

    她的嘴角嗪着魅惑的笑,眼尾的眸光带着几分勾人的邪气,抬把头发全撩到后面去,然后将麦架捞过来斜斜地倚着,她朱唇轻启,出口的语气却是狂傲无比:“大声的告诉我,我们是?”

    “寂静乐队!”

    “大点声。”

    “寂静乐队!!!”

    粉丝们喊破了喉咙,终于见到了顾明云满意的微笑。

    聚光灯直直的打在她的身上,她穿黑色的半身短裙,露出白皙修长的双腿,线条感十足。视线往上移,便是米色的v领衬衣,以及垂在锁骨处的高定钻石项链。再往上,就是那张美丽而张扬的笑脸,还有浓稠的墨发。

    在这一刻,这个女人毫无保留的展示了她的美,她美得张狂,美得肆无忌惮。

    谁她是野猫的?这分明是猛虎归林,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猫科动物与生俱来的王霸之气与野性难驯。

    站在角落里的贺黎慢慢勾起唇角,原来他的野猫在外是这副模样吗?

    很快,自我介绍和开场的寒暄都结束了,场上的灯光都暗了下来。

    开场的第一首歌延续了场上躁动的氛围,吉他的旋律和密集的鼓点几乎像是折磨,拉扯着人的心脏,而顾明云的高音和戈登的低音都魔幻得不似人间。他们的声线交织并行,像是天使与恶魔的共舞,像是黑与白失去了界限。

    只有来听现场,置身其中,你才能感受到那种拉扯中奇异的和谐,感受到那种不规则的美感,好像世间所有的规则都被打破,方不是方,圆不是圆。

    演出即将过半的时候,顾明云下台去换衣服,接下来是戈登的独唱曲目,也是乐队的新歌首唱,这首歌比较安静,键盘的旋律轻盈透亮,珠圆玉润,而戈登的歌声则有种轻轻的的温柔。

    顾明云在后台听到他的歌声,莫名的就笑了,还有点感动。

    她想起以前在伦敦的时候,有一次戈登不在,他们聚在一起聊音乐,起乐队的音乐风格和发展方向。那个时候他们都寂静乐队有了戈登和顾明云两位主唱,几乎就可以驾驭所有的风格,无论是躁动的,魔幻的,深情的,甚至是古典的,只是除了温柔。

    因为温柔是戈登命里的死穴,他写不出这样的旋律。

    所以当她听到戈登歌声里的温柔,她几乎要掉下眼泪。终于,他战胜了宿命!

    戈登唱完,就到了顾明云独唱的环节,第一首独唱,惯常都是那一首:野花。

    而顾明云上台,台下的唏嘘声又起。

    “老婆太美了!我要死了!”

    顾明云换了一身酒红色的真丝吊带短裙,露出整片的肩膀、锁骨还有一如刚才的长腿,让玲珑的曲线一览无余,而她纤细的脖子上戴着一条蓝宝石的项链,耳饰则是同系列的蓝宝石,颜色馥郁,和她身上的衣服如出一辙,皆是高饱和度的调色,稠艳而充满性的张力与诱惑。

    偏偏顾明云从练习芭蕾,因此形成的体态优雅端正,近乎完美,这样的体态又为她平添了几分高贵端庄的气质,于是她身上所有艳俗的颜色和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都变得朦胧起来,朦胧得好像远在天边,脱离了人世间的色字与欲字。

    而她的歌声与她的气质相得益彰,浓稠如血,飘渺如烟。

    野花这首歌,她唱了太多遍,多到每一个字每个音符在唇齿间婉转倾诉,好像她就是那朵野花,自黑暗中生长,不屈地向上,冲破了黑色的天空,来到了阳光之下。从泥土到阳光,从血的红到雪的白。

    一曲终了,所有人的心神仿佛都被她摄住了,久久的平静,平静之后是雷动的掌声与欢呼。

    顾明云轻轻地微笑,神色平和欢喜,她将麦克风从麦架上拿下来,握住它,就是握住自己的伙伴。

    这时候粉丝们注意到这是一只纯黑色的麦克风,非常符合摇滚乐队的气质。在狂野的乐队里唯一的女人,就该是这样低调却闷骚的颜色。

    “你们喜欢吗?”顾明云问。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