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玄幻奇幻 > 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 > 正文 12、大煮干丝
    晚上营业做古法菜馆的事情,目前除了洛樱自己,只有夏晓峰一家三口知道。

    洛樱在上查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好像有不少的私房菜,那都是每天供应一两桌,还得提前多少天预订的,着实是摆足了架势。

    而洛家楼具体要如何经营,洛樱还需要细细思量。

    起来,还是她贪心,既不想失去现在早餐的客人们,也希望招徕一些能多舍得花钱的客人。

    她希望能够琢磨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模式来,身在红尘之间,若是只做那古方食宴,一溜的古法菜未免过于曲高和寡。

    便是前世在皇宫里的时候,皇帝皇后大鱼大肉吃得,清粥菜,鸭蛋腌菜也吃得。

    民以食为天,宴席菜好看有面子,可吃着的到底得量大熨帖为妙。

    反正这私房菜也不着急开,这段时间就一边思考,一边寻觅属于自己的经营方法,试营业嘛,什么都试试再。

    昨天跟夏晓峰一家商量完,问了今天想吃啥,他们古法菜虽好,但胃里还想吃点接地气的东西,高大上的咱们半个月一个月吃一回就行。

    洛樱就琢磨着今天做点什么,上午的时候,陈琳给她发了消息,是今晚带个朋友过来,是老夏的老友老钱,年纪不到四十,这酒桌上应酬来往居然中风了。如今这是在医院里住了快一个月,总算是出院了,已经迫不及待地享受自由生活了,今晚的饭菜麻烦不要油腻的,老朋友得忌口。

    洛樱自然是应了下来,这做菜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厨师也跟着客人的口味,身体状况进行调整尽善尽美,药食同源。

    在御膳房,洛樱那个时候还得看皇帝皇后的脉案呢,御医嘱咐什么不能吃,什么忌口,什么可以少吃,御膳房这边也是时刻跟着变化的。

    中风这病古已有之,吃食上更是需要上心,洛樱记得大梁有一位最好佳肴的王爷,乃是皇帝的皇叔,成老王爷,最喜欢吃各种的炸肉烤肉荤腥,也是岁数不大便中风了,御医嘱咐着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的,这老王爷表面上答应得好好的,在王府里也吃不到,便偷溜着出门去那市井之中的

    酒楼里去吃。

    结果这身体的病症是一点都不好,老王爷声称自己在王府天天吃的跟和尚一样,连王妃也在天天吃素。御医没办法,后来还是皇帝带着皇后出宫游玩,把在酒楼里大吃大喝的老王爷抓了个正着。为了劝这位皇叔身体健康,洛樱这位第一御厨还没借到王府呆了两个月,教导王府厨子素食艺,结果呢,两个月之后,老王爷死不放人,皇帝亲自前来才把洛樱带回去。

    一想到当年的这段往事,洛樱也是忍不住笑起来,当年那老王爷也是个妙人,后来每当进宫的日子,老王爷总是偷摸跑来御膳房找她要吃的,还吐槽她那王府的徒弟艺不如,只能勉强吃吃罢了。

    中风的患者虽然体质各有不同,但很多都是阴虚阳亢的体质,滋补热燥的食物是断断不能吃的。而在现代医学来看,中风是和脑血管有关的疾病,不能吃高脂肪的,高油高盐高糖的食物。

    洛樱想了想,论清淡,当以淮扬菜系为佳品,低油低盐低脂,心里虽然有着菜谱,但也得有食材才行,影视城位于北方,不少淮扬菜系的食材可不好弄,今天晚上到底吃什么,还得看她去市场里买到了什么。

    卖完了早餐,洛樱便锁上了门去采购食材。生活区这边有着农贸市场,里面的菜蔬新鲜平价,而且不少本地的农户也会过来,土猪肉啊,山货野菜之类,甚至如今冬天还有不少卖冻苹果冻梨的。

    因为天寒,不少商贩都会晚点上货,洛樱来的时间刚好,正好有新食材过来,这也是她摸出来的规律。

    华国地大物博,如今这到了一月份,北方人民在大雪纷飞之中各个裹着大棉袄,极南端的子民们还露着胳臂。洛樱前几天开门的时候,还见着有人赤-裸着上半身,是要去冬泳。

    洛樱只能感叹,现世人民当真是爱好无所不有。

    在市场里挑挑拣拣着,还留下了地址让人送货过去,洛樱慢慢往回走,现世里,天南海北不同地域的食材汇聚于此,自然是好的。但一些蔬菜的滋味总是要差上一些。她那日生啃了一个番茄,味道不酸不甜,反倒都是水,没有什么味道,生味儿倒是怪重的,让她不由有些可惜。后来

    还是她闲逛到另一处叫做“生鲜超市”的地方,里面的番茄要更贵一些,叫甚么“精品番茄”,买回去倒是沙沙的,味道十足。

    沈湛上午的戏结束,下午也没有了自己的戏份,昨夜又做了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过了那宅子的缘故,曾经在荣华之路游戏的记忆倒是愈发地清晰起来,而在梦中更是恍如真实,真实的宅子,真实的街道,真真切切的人。

    他托人打听荣华之路这个游戏公司的官方,也不知道能不能联系到人。

    沈湛走在影视城的大街上,换做往日里,他不敢这么光明正大地一个人,不准就遇上了狗仔或是路人粉丝,如今寒冬了,影视城里也没有多少游客,愈来愈临近过年,他甚至看到了有街边的铺子已经开始挂上了灯笼,还有卖福字对联的了。

    拍完电影征西之后,送审上映之前,他还有一段的休息时间,除了已经安排好的工作,沈湛暂时也不打算接什么新戏了,这事情每日就绕在他的心口,怎么也散不掉,就像是一口气郁结于心,不上不下的,委实难受得很。

    寒风凛凛,沈湛用搂了搂帽子,他抬起头来,眼神刚好滑到一个侧身的人影。

    沈湛的脚步一顿,那个侧脸,那是

    眼中的侧脸渐渐与脑中的合为一体,沈湛怔在了原地,等他如梦初醒反应过来,急忙追着方向而去,眼前只有白茫茫的街道,环卫工人穿着大衣扫拾着积雪,形形色色穿着不一的路人。

    刚才那是他的梦?他的幻想?还是真实?

    沈湛记下了这处街道,等他有空就再来转一转。

    因为有了这一遭,他也没有心思闲逛了,本来是想出来走走散心,可这非但没有散心成功,心里更乱了,沈湛心中只有苦笑。

    这一个插曲洛樱浑然不知,此刻,她正检验着里食材,准备着晚上的菜品。

    等到了五点多,洛家楼的大门唰啦被拉开,洛樱待在灶间便听到夏同学的一声招呼,“老板姐姐,我们来啦,今晚吃什么好吃的?”

    今日不摆宴,洛樱看着锅,人都来了,那便上菜。

    钱文奎走了一路,浑身发热,这今天刚出院就杀到老友这里,紧接着老友夫妻就

    晚上带他去个好地方,连干闺女都是点头如鸡啄米。

    嘿,他老钱当是什么好地方呢!看着眼前这装修平平无奇,连半点特色都没有的店,他是愈发的好奇了,这店子究竟有什么魔力,让老夏一家三口都如此推崇?

    看着老友一家三口看起来对这里好像很熟悉的样子,进门就脱衣服,甚至跟老板打招呼,钱文奎把外套放在另一边的椅子上,他们四个人正好做这一桌。

    这座位离着灶间不远,已经是能闻到了饭菜的香气。可除了自己等人,这店里一个人没有,老友一家三口又是神神秘秘的模样,钱文奎的心里愈发得古怪了,不过怎么着老友也不会害自己,那就等着吧!

    等四人洗完,洛樱已经端上了第一道菜——大煮干丝

    大煮干丝是淮扬菜系的经典名菜,也是从古流传至今的一道佳品。

    这是一道对于火候刀工要求极高的菜品,切干丝有独特的用刀方法,先片薄干丝,每张薄得不足一毫米,再切成细丝。

    因为主材料是豆干,豆子难免有豆腥味,这道菜主要的关键就是去除这豆腥味儿,常人往往会用寻常焯水的法子,洛樱却是另有一套。

    热锅烧水,一持着装着切好干丝的盘子,另一舀着热水浇在上边,循环数次,以流水来去除豆腥味。

    大煮干丝的方子论起来淮扬人家每家都是一个方子,除了基本的火腿与豆干之外,有人乐用虾子虾仁,有人惯用菌子鲍菇,有人加了银鱼笋干,亦或是鲍鱼海参,更有甚者时令不同,用的食材也不同。

    洛樱还记得当初交给她这一方子的江南大师傅,他是个最最讲究时令吃法的人,只是碍于宫中身居北地,没少在御膳房中扼腕叹息。

    这大煮干丝,春日里用上蛏子,以海物提味儿,夏日里加入脆鳝丝,甘香爽脆,秋日里用上新蟹,汤汁金黄,蟹香怡人,冬日里用难得的蔬菜,软嫩翠绿,平添一份清爽。注

    洛樱倒是不喜欢加过多的佐料,以至于这道大煮干丝的食材只有寥寥几种。

    端上桌来,洁白的大汤盘里是清浅的高汤,看不到半点的油花,干丝与火腿丝汇聚成一座山的模样,而在最上方,葱丝翠绿翠

    绿的,煞是喜人。

    “老钱,尝尝。”夏晓峰招呼着老友吃起来,今天的这道大煮干丝,无论是这火腿丝,豆干丝,看着更是细如发丝。他想着老板之前做过的金丝面,文思豆腐,加上今日这一道,可都是展现刀工的好菜。

    老钱和老夏俩跟亲兄弟也没差,也不矫情,连勺子带筷子直接夹了一口。

    细细的干丝与火腿丝,姜丝,葱丝混杂着。带了一口汤汁入口,葱没有一点点呛人的味道,上方火腿的鲜香,浸透了高汤的豆香,干丝里充斥着火腿与鸡汤的香浓,清清爽爽的,鲜味在唇齿之间徘徊,太好吃了!连带着热乎乎的高汤一起吃下去,胃里更是舒舒服服的。

    钱文奎心中惊喜,这个老夏和陈琳,发现了好吃的地方还神神秘秘的。

    又是两盘菜被洛樱端上来,一荤一素,还有炒饭!

    鸭肉色泽红亮,细嫩的葱匍匐在鸭肉上,红亮与翠绿交织,当真是好看极了。盘子里自然而然的鸭汁沁出,更是不由地让人咽下口水。

    中风之人不便吃红肉,以白肉为宜,因此今晚的菜品洛樱也没有使用猪肉牛肉羊肉,而是用了鸭肉!

    这是葱烧鸭子,做法与鲁菜葱烧海参有些类似,但细而不同。钱文奎在医院里许久没有吃到好吃的了,医院的病号餐,想想就知道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鸭肉。

    鸭肉油亮透光,红棕色的酱汁浸了一层,香气扑鼻。一口咬下去,鸭皮糯糯的,好软,鸭肉更是无比细嫩,酱汁是咸鲜的,带着浓郁的葱香,甚至咀嚼之间,还有着淡淡的酒香,一块葱烧鸭肉吃进嘴里,简直是回味无穷!

    嘴里吃着这浓郁的滋味,只觉得无比下饭,钱文奎的目光移动到一旁的炒饭上。

    虾仁,火腿,鸡蛋,还有粒粒分明的米饭,这是扬州炒饭!

    钱文奎用旁边的大饭勺舀起一大勺到饭碗里,鸡蛋是蓬松的,金黄的,包裹着粒粒分明的白米饭,米粒是粒粒分明,松松散散的,甚至在等下散发着无比的光泽,看着就好香!虾仁,火腿,青豆围坐一团。

    粒粒金包银,粒粒银抱金!原来真的有这样的扬州炒饭!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炒饭蓬松而干爽,咀嚼之间,蛋香,菜香,清香,咸香,炒饭只用盐来调味,清清淡淡的,一点冗余也无,香糯可口,满口鲜香!

    一口炒饭下去,吃的一点都不觉得干噎得慌,只觉得没吃够,还想吃!

    钱文奎还想去夹鸭肉,不过看到另一道自己还没吃过的菜。

    他的脸上带了一丝困惑,这是什么菜?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