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的师傅是妖女 > 正文 第474章 价值上百灵石
    陆景笑道:“我想去试试看。”

    唐谦瞪大眼道:“陆兄你可能对夜猎不太了解啊,很危险,搞不好会送掉性命,你这样要是需要灵石我借给你,别去冒险。”

    看着唐谦担心的眼神,陆景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心里还真有点暖意,不过他向来决定的事,只要认为可行可做,就一定会非常坚定去做。

    开口对唐谦道:“我知道唐兄好意,也知道必然有危险,可修炼之道本就是逆天而行,如渡金丹之劫,也是九死一生,渡过去后便是金丹大道,每走一步其实都充满了危险。

    若是产生畏惧之心,那么以后的成就也会有限,所以自当冒险求存,博一搏宽广的大陆。

    我已经决定去夜猎试试,就算是没有收获,对我来也是一次很好的历练,唐兄不用担心,在酒楼等我们,我和白鹿姐姐去迷雾山走一遭。”

    完看向白鹿,白鹿点头道:“我没问题。”

    白鹿自然也知道灵石的重要性,总是受到唐谦接济,这让这位曾今的妖王很不得劲。

    如今出现了能够赚取灵石的会,她自然也不会放过。

    “可是陆兄”

    唐谦还要劝阻,这时候他们点的菜也上桌,打断了他。

    菜肴上桌,唐谦招呼两人品尝。

    的确每一道菜,吃一口下去满足都是灵气,有利于修炼。

    修士界衣食住行,都有独到之处。

    陆景现在也明白唐谦为什么热衷美食了。

    尤其是迷雾灵蕴菇,除了蕴含的灵气充足精纯之外,带给味蕾的味道也是让人回味无穷。

    但三人都很少话了。

    或者是唐谦的话好了很多。

    默默吃菜。

    过了一会儿,唐谦放下筷子,像是下定决心一般,看着陆景和白鹿道:“陆兄我和你们一起去。”

    “呃唐兄你大可不必如此,真的,你在酒楼等我们就行。”陆景看着唐谦不知道什么好了。

    唐谦大一挥道:“陆兄不必再,我已经决定和你们一起夜猎,我第一次出门,也是为了游历长见识,夜猎我听过,但一直都没做过。

    今天有这个会不能错过,而且你们两个是我唐谦出门遇到的第一个外界朋友,做人要讲义气,夜猎危险,相比起你们,我知道还知道一些门道,让你们自己去,我不放心,我们三个组队联,来一次夜猎,也将是我们人生中一次宝贵的修行经验,就这么定了吧。”

    陆景和白鹿被唐谦感动了。

    这家伙太够义气,劝都劝不住。

    也只能同意。

    夜猎出城。

    人还不少。

    出城的时候每个人要单独再缴纳一颗下品灵石,这是开城门的费用。

    依旧是唐谦缴纳。

    进入迷雾山夜猎,危险非常大,大多都是三个人以上组队进入迷雾山。

    极少有一个人的独行侠,如果有就是必然是实力强大自信之辈。

    迷雾山就在迷雾镇之外六十里的地方。

    一眼就能看到。

    尽管是夜晚,依旧能看到遥远之处的迷雾山,只不过被迷雾笼罩着,就像是一条沉睡的巨龙。

    地心世界的天不是地球那样,夜晚在洁白的云海下,有种月光亮度,甚至比月光还要亮,所以并不影响视线。

    三人出城之后,路上已经有了很长的队伍向着迷雾山出发。

    时间只有一晚上,天亮之后,迷雾山中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就会消失。

    唐谦边走边道:“进入迷雾山后,我们要心三个方面。”

    陆景问道:“那三个方面?”

    唐谦认真道:“第一是迷雾山的环境,迷雾毒瘴,有些迷雾只是干扰视线,而有些则是毒瘴,很难分辨,一个不慎就有可能中毒,所以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第二则是迷雾山中蛮荒兽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生灵甚至是植被,有时候可能是一株不起眼的树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可怕存在,当然我们的目标也是这些东西,越是古怪的东西,猎到越可能值钱。

    第三是最重要的一环,那就是心其他人,这个世上最可怕的永远不是猛兽,而是人心,有些人会躲在暗中故意杀人越货,做一劳永逸的事。”

    陆景和白鹿都点头表示认同。

    到底三人都是第一次夜猎,能做的就是万分心。

    很快三人就到了迷雾山脚下。

    这时候看到的只有巨大的迷雾。

    整座迷雾山都被迷雾笼罩着。

    已经有一队队人进入了山中。

    唐谦道:“陆兄、白鹿姐姐,这是我唐门避毒丹,以防万一吧。”

    “多谢唐兄。”

    两人没客气,吞下了避毒丹。

    “进入迷雾山后能见度可能只有十多米,而且不能用灵识,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唐谦再次嘱咐。

    “放心吧,我们三人相互配合,应该没问题。”陆景道。

    白鹿先一步走进了迷雾。

    唐谦要什么,陆景笑着道:“就让白鹿姐姐开路吧,她是妖族,应对这等环境比我们有经验。”

    “哦,倒也是。”唐谦想想不再多言,他也是第一次。

    陆景和唐谦跟在了白鹿身后。

    三人进入了迷雾中。

    灰白色的迷雾,在夜晚昏暗无比,能见度果然只能看到十五米范围,再远就是黑色。

    迷雾山延绵数千里,就是数万人进去也就像是大海里丢沙子,话也起不了一个。

    从一开始进入,一路前行大约一个时辰,什么也没有碰到。

    这让唐谦有些沮丧道:“鬼都没有,今晚可别白来一趟。”

    话音刚落,白鹿突然停下道:“嘘,有动静。”

    陆景和唐谦连忙停下。

    这时候二人也听到了声音。

    沙沙沙

    像是什么东西爬行,带动了树叶杂草声。

    “跟我来。”

    白鹿示意,向前走。

    迷雾山同样是森林茂密,在这样的环境中,对她来,比陆景和唐谦要有经验。

    看不见,凭着声音也能辨别方向。

    大约几十米后,白鹿蹲下了身。

    陆景和唐谦过去一看,只见十米之外出现了一个发光体。

    “这是蜗牛吧?”

    陆景眼中就是一头大蜗牛,只不过有牛犊子一般大,全身洁白无瑕,缓慢爬动,发出了沙沙声。

    唐谦眼睛一亮道:“这是白玉蛮荒虫,不叫蜗牛,这东西可不常见,这么大个头,怕是得有三百年了,好东西啊!”

    “值钱么?”陆景来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

    唐谦点头:“价值上百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