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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做完选择之后。</p>
天幕上的视频也继续播放起来。</p>
随即。</p>
纷纷抬头,好奇地看着天幕。</p>
想要知道后世法律是如何判定。</p>
张三不构成强奸罪的理由。</p>
天幕:</p>
罗老师开始分析案情。</p>
“第一,构不构成强奸罪?”</p>
“为什么不构成?”</p>
“他骗你呀。”</p>
“这是不是跟刚才讲的道理是一样?”</p>
“有钱跟发生关系是高概率低概率?低概率。”</p>
“所以你的同意是有效的,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p>
“第二,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构不构成?”</p>
“你看,就有同学上当了。”</p>
“使用假币的那个假币,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p>
“大家觉得这种钱在市面上会导致老百姓不敢用人民币吗?——不可能啊,因为这是什么币?冥币啊,就像我用的钱是250的面额,有个头。”</p>
“我来,给我找钱,你还真给我找了,不构成使用假币罪。”</p>
“第三,构不构成诈骗罪,构不构成诈骗罪?构成吗?”</p>
“这就涉及如何来理解财产了,大家知道任何一个问题我们过一定会有几种观点?”</p>
“三种。”</p>
“正、反、折中。”</p>
“正认为什么叫财产,财产一定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偷你的毒品就不叫盗窃,因为毒品法律保不保护?不保护。”</p>
“但是反认为这也太不合适了,只要有经济价值,一律叫财产。所以我偷你的毒品就构成盗窃,理解我的意思没有?”</p>
“但是采取经济它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无限扩大。”</p>
“那于是又出现了折中,折中认为只要一种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就值得保护,但这种经济价值必须是规范所认可的经济价值。”</p>
“大家觉得性交易的价值规范认不认可?”</p>
“规范是不认可的,所以我们司法实践中俗称的白嫖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p>
“张三每次去嫖娼都不准备给钱,那张三坏透了,是个人渣,但只能进行道德意义上的惩罚,他不属于诈骗罪,理解我的意思没有?”</p>
“因为性交易规范不保护,但是马上有同学问那毒品呢?毒品最终是要收归谁的呀?收归国家的,所以你在偷张三的毒品,相当于在偷谁的毒品?”</p>
“国家的毒品,当然构成盗窃罪。”</p>
“但是你性工作者要收回国家吗?不需要。”</p>
“所以在刚才的这个冥币案中,他既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还不构成诈骗罪,这哥们是个人渣,但是处理不了他。”</p>
“只能对他干嘛,可以治安管理处罚嘛,他跟这女的嫖娼,是不是两个人都可以抓起来。”</p>
偶遇法外狂徒张三,法律意识超乎常人,拼尽全力无法战胜。</p>
学到了,学到了,不管是主这还是现实中只要白嫖不被抓就不会被处罚,所以我决定在主这里白嫖了。</p>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现实中真的有人这样做了,2年的时候浙江温州的一名44岁男子搭讪了一位女大学生,自已愿意用每月5万块的条件包养她,女子欣然同意,事后女子发现自已收到的那5万块居然是冥币。</p>
果然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p>
超前消费。</p>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p>
劝各位还是冷静,虽然不犯法,但是被抓到还是会罚款2000,拘留5日以下。</p>
那么对于牛郎,是不是也可以反其道而行?女同胞们白嫖牛郎,牛郎也不敢报警。(狗头)</p>
法律规定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才定义为强奸,所以放心大胆的去做。</p>
玩笑归玩笑,好好爱自已,男同胞别去嫖,女同胞别去卖,守住自已的道德底线,加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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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罗老师的分析。</p>
以及天幕中滚滚滑过的弹幕。</p>
很多古人都茅塞顿开。</p>
按照罗老师所想的观点带入。</p>
逐渐认同。</p>
“哦,原来法律还可以这样啊?去嫖完娼不付钱就不算犯法呀,学到了,下次我也去青楼试试。”</p>
“那是按后世的法律算才不犯法的,你也不想想咱们是什么时代,你真敢去青楼不付钱先不提官府会不会打你板子,光是青楼里的打就能让你出不了门!”</p>
“而且后世虽然不算犯法,但也是有惩罚的。”</p>
“罚款和被官府关押吗?那这惩罚也挺重的,在牢里没钱可是会被欺负的很惨的。”</p>
“觉得应该不算重,后世的法律和我们不同,处罚犯人的方式应该也不同,可能被关进牢房不会被毒打,只是单纯的关押呢?”</p>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后世也太好了吧。真想活在他们的时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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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p>
嬴政眉头紧锁。</p>
先前听李斯的一顿分析。</p>
他得出了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p>
但却觉得他算是犯了诈骗罪。</p>
没想到居然连诈骗罪也没犯!?</p>
等耐心听完视频中人的法律科普解释,他才能理解缘由。</p>
妓女不收归国有,冥币也不能对真币造成公共信用破坏。</p>
一切都很合理。</p>
就是这处罚方式着实是有些太轻了。</p>
这要是在他们大秦。</p>
轻则送去服徭役,重则流放边疆,或者直接处于肉刑,削去鼻首。</p>
毕竟。</p>
刑不重,不足以慑万民。</p>
这不。</p>
后世不就有人模仿了张三,实施了白嫖行为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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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p>
刘邦敏锐的注意到了“牛郎”这个称呼,还有人提议,让女同胞们也学着去嫖牛郎?</p>
“这个牛郎该不会是指男妓吧?”</p>
“后世的女子也能够享受男妓吗?”</p>
刘邦深感好奇。</p>
男妓是如何服务于人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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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p>
包拯低着头。</p>
若有所思。</p>
“涉及财产要讨论正,反,折中。”</p>
“嗯,这个法倒是挺有趣。”</p>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凡事不能只站在一人的角度去看。”</p>
“学到了,学到了。”</p>
包拯按照罗老师的思路重新分析了这一案件。</p>
大有收获。</p>
并且期待的继续看向光幕。</p>
希望能够多学一点关于后世的法律知识。</p>
好从中摄取经验,禀明天子完善大宋律法。</p>
而果然。</p>
下一个视频也是一个同类视频。</p>
当白嫖案结束。</p>
出现在古人面前的依旧是蓝色背景墙上写着:厚大法考。</p>
穿西装却不打领带的罗老师。</p>
他讲述了一个新的案件:</p>
“刑事审判参考登记了一个极其怪异和变态的案件。”</p>
“我也曾经把它作为我们期末考试的试题,考察我们学校的学生,结果当年考试成绩让我大失所望。”</p>
“居然有90%的同学没有答对。”</p>
“张三,一直对自已的儿媳妇,心怀不轨,一直在勾引儿媳妇。”</p>
“一直勾引未果。”</p>
“所以,张三对自已的朋友李四,麻烦你帮个忙,帮我去勾引我儿媳妇,我儿媳妇只要是外人都能勾引成功,自已人就很难勾引。”</p>
“所以当你勾引成功的时候。”</p>
“我正好去抓奸!”</p>
“这样,她就会和我发生关系。”</p>
“李四一听,这个忙,我必须帮你!”</p>
“于是就去勾引,果然勾引成功,两人正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张三突然出现了,对自已儿媳妇: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别人都同意,自已人就不同意,你这合适吗?</p>
你如果不同意,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你老公,也就是我的宝贝儿子。”</p>
“所以,他儿媳妇没办法,跟公公发生了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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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该案件中李四有没有犯强奸罪?</p>
选项一:犯罪了。</p>
选项二:没有犯罪。</p>
万朝古人的面前。</p>
在此时。</p>
再次跳出了一个问答题目。</p>
然而。</p>
他们却无人回答。</p>
全部都沉浸在刚刚的刑事案件中。</p>
头顶大大的问号。</p>
瞪目结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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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裂!</p>
实在是太炸裂了!!</p>
人怎么能变态成这样!?</p>
这案件的变态程度,比他们村口的大爷大妈传出来的谣言还要离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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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p>
李二好似吃了一颗黄连般。</p>
面容扭曲到了极点。</p>
“不是?这是编的吧?”</p>
“这案件剧情这么炸裂的吗?”</p>
“简直就是畜生行径!”</p>
“不对,是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这个词。”</p>
“公公侮辱儿媳,这分明就是畜生不如的行径!简直不要太无耻了!!!”</p>
李世民大骂着张三的行为有多么的可恶。</p>
也就是这张三出生在后世。</p>
倘若是在他们唐朝,管他大唐律法如何,张三儿媳妇有没有同意。</p>
自已就得把他给大卸八块了!</p>
骂完之后。</p>
还余怒未消地大喘着气。</p>
望着眼前的答题界面。</p>
“诸位爱卿有何见解?”</p>
望向台下群臣,众人面面相觑。</p>
长孙无忌站了出来。</p>
“陛下,依臣之见,此女子在此之前,既然已经同意了和李四发生关系。就不能够算做是违背妇女意愿。”</p>
“那么按照法律,李四应当不算犯罪。”</p>
长孙无忌的法。</p>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认同。</p>
“丞相的极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p>
“先前的白嫖案也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p>
李二听完。</p>
还没有话。</p>
正想点头。</p>
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忍不住了,站了出来。</p>
“诸公此言诧矣!”</p>
“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p>
魏征完。</p>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p>
“陛下,臣也认同魏征所言。”</p>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p>
“邓国公、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严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p>
“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也算自愿交给吗?”</p>
“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你的那是抢劫!”</p>
</p>
很快。</p>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p>
一时之间。</p>
朝堂上唾沫飞溅。</p>
张牙舞爪。</p>
就差动起来了。</p>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p>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p>
认为: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所以构不成强奸罪。</p>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p>
认为: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所以算作是构成强奸罪。</p>
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p>
十分无奈。</p>
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p>
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p>
最终。</p>
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p>
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p>
李二也认为,双方只要同意,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强奸罪。</p>
李二点击了选项二:没有犯罪。</p>
回答错误</p>
另一时空。</p>
李隆基面前也出现了一块问答屏。</p>
但他无心去管,还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p>
公公派人去勾引儿媳妇,</p>
让儿媳妇出轨。</p>
再以此来威胁儿媳妇和自已发生关系!</p>
嘶——!</p>
不失为一个好主意。</p>
自已要不要尝试一下。</p>
找个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杨玉环?</p>
以此就范?</p>
不行不行。</p>
如若此事传及天下。</p>
必然会遭到万世耻笑!</p>
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得到玉环。</p>
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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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p>
包拯陷入沉思。</p>
喃喃自语。</p>
“李四被张三教唆去和儿媳发生关系。”</p>
“并且实施成功。”</p>
“若犯罪了。”</p>
“两人都是自愿发生的关系。”</p>
“若没有犯罪。”</p>
“两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带有欺诈行为。”</p>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p>
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p>
此刻也陷入了纠结之中。</p>
对这个案子无从下。</p>
</p>
明朝。</p>
朱元璋面前的答题页面,和李隆基一样也不想回答。</p>
“又是这个张三,嫖完外面的女子还不满意,还想打自家儿媳的主意。”</p>
“要是被咱遇到了他,咱管他有没有犯法,咱都得把他给腰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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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p>
乾隆被这个案例给看懵了。</p>
大感变态。</p>
“和珅,你觉得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算不算构成强奸?”</p>
和珅:“”</p>
被皇上问起。</p>
和珅也不知怎么回答。</p>
怎么处理?</p>
按照他们大清的民间方法。</p>
当然是把他们三个都浸猪笼了。</p>
“皇上,按照我大清律法,亲属相奸,按罪论处须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p>
“李四作为同谋者,当同处相等罪名,所以所以按我大清律法,在奴才看来,李四应当是算犯了强奸罪。”</p>
和珅很谨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评判标准出了答案。</p>
闻言。</p>
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点头。</p>
“按常理而言,确实如此。”</p>
“只是,这后世的律法终归与我大清不同。”</p>
“他们的律法对犯人明显更为宽松”</p>
“也许对强奸案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宽松?”</p>
“皇上的意思是觉得犯了强奸罪的,应该只有作为公公的张三,与李四无关?”和珅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可能。</p>
毕竟上一个案件就是前车之鉴。</p>
在大清朝嫖娼不给钱,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p>
到了后世却成了不犯法。</p>
“皇上分析的极是!”</p>
得到和珅的认同。</p>
乾隆自信满满的选择了选项二:没有犯罪。</p>
回答错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