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耽美同人 > [美娱]与吉米同行 > 第113章嘿嘿老爸
    兰斯冤枉了詹姆斯和吉吉……

    这一人一狗绝对没背着他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吉吉这条狗从来没有什么忠诚的概念。

    这是一只傻狗。

    它对所有的人类都很友好,经常傻乎乎地跟着人跑,谁给吃的、谁陪它玩,它就会对谁讨好地摇尾巴。

    因此,哪怕时不时还是怕被狗咬的詹姆斯也没办法再去怕这条傻狗了。

    但当他回家……

    林德看到他居然抱着一条狗的样子,还是吃了一惊:“天,你不怕狗了?”

    詹姆斯得意非常地告诉亲哥:“我带着吉吉的狗毛,对了,吉吉就是我抱的这条狗。带着狗毛,它就不会咬我了。”

    “你带着狗毛是什么意思?”

    林德困惑不解地问。

    这时候,兰斯还没去接受采访,出事实真相。

    所以,詹姆斯对狗毛理论深信不疑。

    听到林德问,他立刻炫耀地把兰斯‘带着那只狗的狗毛就不会被那只狗咬’的知识点告诉了亲哥。

    很难形容林德那一刻的表情。

    在弟弟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他一度失落地想:“Our kid长大了,以后再也不需要我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

    哪怕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傻弟弟还是那个傻弟弟。

    林德忍不住咆哮:“你脑子进水了吗?居然信这玩意儿!”

    詹姆斯辩解了一句:“可真得管用,吉吉就没咬我。”

    “狗又不是都咬人。”

    “胡,狗就是都咬人的。”

    有着被狗追咬阴影的詹姆斯立刻反驳。

    不善言辞的林德不清楚,只能恼火地问:“你到底信你哥,还是信你那个傻逼队友?”

    “呃……哥啊。”

    詹姆斯尽量语气缓和地:“我当然是信你的,但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啊!这个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是知道不知道的问题。不知道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看,我以前也不知道这个方法,还是兰斯告诉我的。真的,兰斯知道的事情可多了!”

    林德险些被傻弟弟气死。

    去你妈的可多了!

    带狗毛也叫知道的事情多吗?

    这事闹得他心里不爽。

    尤其是,前不久兰斯上门做客,半夜还拐走了自家弟弟。

    林德憋了一肚子的火,对兰斯的好感值降到最低,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王八蛋白脸,天天拐我弟弟、骗我弟弟,真他妈想弄死他!”

    可詹姆斯对兰斯很信任。

    不管谁那家伙什么,他都会下意识地给出反驳的话语。

    林德非常憋屈。

    而且,投鼠忌器。

    毕竟,兰斯是詹姆斯的队友。

    他一方面想‘毫不留情地揭穿那个白脸虚伪丑恶的真面目’,一方面又顾忌‘队友间关系不好会不会影响傻弟弟的事业发展’。

    总之,黑狗吉吉的突然出现,搞地让林德都快失眠了。因为父亲不靠谱,总把弟弟也当责任的长兄,又开始忧心弟弟会不会被人骗……

    老约翰倒是没像林德这么想东想西,天天脑补。

    这位一直都称不上负责任的父亲有着自己的一套做事逻辑。

    当日渐长大的儿子们想要去做什么的时候,他通常只会问一句‘你想好了吗’?如果回答‘没想好’,他就会‘那你再回去想想’;如果回答‘想好了’,他也不会乱发表任何意见,只会:‘OK,需要我做什么?’

    这种绝对自由的放养式教育,带来了两种极端结果。

    大儿子整天把弟弟当儿子照顾,责任心强到不行;儿子总有自己的想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喜欢被任何人所左右。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约翰现在已经很少发表什么意见去干涉两个儿子的未来发展了。

    所以,在看到詹姆斯又一次回家后,他仅仅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张开双臂欢迎着儿子,同时开玩笑地:“儿子,我还以为你会趁着半夜偷偷爬窗户回来。“

    詹姆斯立刻知道亲爹是对之前半夜离家的事有意见了。

    但他故意装没听懂,亲亲热热地抱着老约翰喊:“我想你,我爱你,爸爸!”

    好吧,好吧,混蛋!

    老约翰认命地拍了拍他的后背,不再翻旧账了。

    “这次回家能待多久?”

    “三天吧。”

    “才三天?”

    “还得去录歌……”

    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不高兴,但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情况。

    为了这三天难得的一家人团聚时间,林德和老约翰不约而同地暂停了手头的工作,专心陪着儿子一起来度过这短暂的假期。

    但假期第二天的时候,老约翰突然问了一句:“吉米,那个叫贝蒂娜的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谁?”詹姆斯有点儿想不起来了。

    “<贝蒂娜的下午茶>那个电视节目的女主持人,挺温柔的样子。”

    “哦哦,不是,她很早以前就过不喜欢我了。”

    “可是,报纸上……“

    “爸爸,报纸上都是乱的。”

    “那这些……也是乱的了?”

    老约翰突然从抽屉里掏出了一摞被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剪报。

    詹姆斯拿过来一看,惊奇地发现一张张全是自己的花边新闻,有他亲吻女歌迷的照片,有和女主持人站在一起话的照片,还有几张是他和同行女歌手碰见聊天的照片……

    不知道摄影师到底是个什么心理,每一张都拍得特别暧昧。

    别老约翰了,连詹姆斯自己看了都觉得:“卧槽,这天天换女友的花心子他娘的是谁?”

    “都不是吗?”

    老约翰偷偷量着他的神色,什么都没看出来后,不禁略有些失望地问。

    “都不是。”

    詹姆斯无语地回答:“爹啊,你收藏这些干什么?”

    老约翰叹了一口气:“哎,这不是,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你也到年纪了?”

    詹姆斯眨了眨绿眼睛,立刻狡猾地祸水东引:“……我不急,还有林德呢。”

    “林德,我可以天天催,但你只在家三天。”老约翰。

    这话得有理!

    但詹姆斯沉默了一会儿后,回答:“但爹啊,我暂时没这方面的想法。”

    “没想法,你怎么会没想法呢?”

    老约翰有点儿着急地:“正常人都会有想法的!”

    詹姆斯琢磨了一下,肃穆地:“我现在心思全都在音乐上,每次创造一首歌的过程就相当于一次Make love,我一天到晚都在忙着创造歌曲,天天都在Make love的状态,所以就没精力找妞了。爸爸,我是一心要为音乐献身的。”

    “放你娘的P!”

    老约翰气乐了:“你以为你爹是傻逼吗?音乐家多了去了,莫扎特英年早逝,照样有儿子。”

    詹姆斯激动地一拍大腿:“没错,所以他英年早逝了啊。”

    老约翰的脸都气白了:“滚吧!”

    但詹姆斯看得出,自家老父亲大概确实挺操心自己终身大事的。

    他当晚忍不住在日记本中这么写:

    [老约翰是个心很大的人,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被人欺负,在操场上和人架,有些失控地用石头把一个子得头破血流。老师跑过来拉开了我,然后,一路都在吓唬我:“警察马上就会把你给抓走的,吉米!”;“你可能要蹲监狱了,吉米!”;“你爸爸以后再也不会要你这个坏孩子了,吉米。”]

    [啊!老师,求你了,不要报警。我让他原样回来行不行?随便,保证不躲!]

    [我真得快吓尿了。]

    [那时候,我才七八岁吧?在办公室哭得筋疲力尽。]

    [老约翰终于来了。]

    [那个老师就把这件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他。]

    [但他转过头,一句训斥的话都没有,只笑着摸摸我的头,问了一句:“吉米,赢了吗?”]

    [嘿嘿嘿!]

    [看见没,这特么是我老爸!]

    [他对我和林德有一种愧疚心理,可能因为一直忙于赚钱养家糊口而忽略了我们。所以,从来不会对我们提太多的要求,只希望我们能过得平安、快乐。]

    [其实,这份愧疚大可不必,假如他不去努力赚钱养家的话,林德连做黑暗料理都没钱买食材,搞不好直接会给我煮菜刀吃?相信我,林德那混蛋做得出这么有创意的事!所以,不管怎么,我爱你,爸爸,是你让我免于喝什么煮菜刀汤。]

    [成绩、学业、工作、生活习惯……你一直心很大,从来不会向我提任何要求。]

    [如今,你终于向我提要求了。]

    [我应该答应你的。]

    [但我没办法答应。]

    [因为,我没办法对自己的心谎。]

    [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更不知道以后的自己会不会改变。可现在,我只知道,每当我看见兰斯的时候,心里就会像是高脚杯被斟满了红酒一样被填得满满;又像是倒在玻璃杯中的金黄色啤酒,从下向上地升起了无数快乐的白色气泡泡。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我为什么喜欢兰斯呢?

    ——很简单很简单,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所以,嘿嘿,老爸,去催催林德吧!让他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让他努努力,连着我的那份一起,全都来个双份,怎么样?哦,对了,妞泡一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