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言情 > 在游戏养恐龙、开餐厅 > 正文 76、第 76 章
    2022年月2日,血腥之月

    和依山而建的长湖镇不同,眼前的奥斯曼城坐落于平原地带,修建得方方正正,城墙高耸牢固,占地极广,有点像中国古代城池,城门挂着两面红白相间的旗帜。

    距离还有几百米,城门就有了动静,守卫喊话,要求外来游客自我介绍:无论如何,他们的服装与本地人完全不同,不会被认错。

    按照惯例,口才好的队员去接洽,阮程程一边揪衣服的蛛,一边打量城墙底部的一排排房屋、农舍和岗哨:现在是盛夏,农夫下田,妇女养鸡养鸭,河里有鱼有虾;守卫在城外巡逻放哨;等到寒冬来临,人们搬回城里,也就冷清了。

    十多分钟后,消息来了:己方自称是游侠,来自遥远的华夏大陆,到这片大陆游历。守卫领队还算友好,一一登记之后,允许游客进城;见到众人身上的蛛和伤员,敬佩地打量队伍,告知城中旅店和医院的地址。

    当然,规则也得遵守:毕竟是生面孔,又携带着武器,只能领到十天有效的入城证件,每天得向守卫报道,并缴纳一定费用。如果有扰乱秩序的行为,着重惩罚当事人,整支队伍也会被驱逐出境。

    很快,疲惫不堪的人们在城门外面排成一列,只有阮程程例外:

    “我留下,陪陪它俩。”她拍拍迅猛龙没黏着蛛的头顶,“中午到旅店找你们。”

    赵馨馨毫不迟疑地:“我也留下。”

    吴祥林自告奋勇举:“来来加我一个,牙牙洛丽丝我们做好朋友吧!”骑恐龙实在太帅了。

    钟寒山有点迟疑,看看两只缠着蛛丝的恐龙:和以前一样,它俩对人多的地方尤其是城市半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待在荒郊野外。

    “那这样。”他想了想,狼人和吸血鬼都在夜间出没,白天总是很安全的,“你们不要分开,休整一下就进城,看看终点线,中午2点务必到旅店大堂找我们。”

    从守卫里要来的城市地图只有一份,阮程程粗粗看一遍,把重要的地方用意念标记在系统地图(3级以上的功能),“ok了,拜拜。”

    钟寒山不动声色地塞给守卫几个金币,就和大焦带队进城了。

    三人

    找一间靠近河流的农舍,给主人些钱,请她烧大量热水,洗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衣服。赵馨馨头发黏到一些蛛,用剪刀剪短,阮程程舍不得,胡乱编成发辫。

    两只恐龙一头扑进河里,出来湿漉漉地,依然满身蛛丝。主人是个老太太,信心指点她们用热水把蛛丝泡软,慢慢用木片刮掉,最后用皂角搓,费了半天力气才把两只恐龙弄得干干净净。

    “蜘蛛那一带没人去,去了就回不来。”老奶奶慢腾腾地,满脸后怕:“你们胆子可真大。”

    阮程程用绵羊浴球搓洗细颚龙,后者满身白沫,连打两个喷嚏。“我们迷路了么,后来沿着路走就没事了”

    老奶奶依然摇头,“幸亏是夏天,什么吃的都有,换成冬天”

    “就有狼了吧?”她打开相里的爪印照片,“树上看到的。”

    老奶奶一点都不惊讶,用畏惧的神情看一眼,“你们来的地方没有吗?”。

    阮程程还想问,忽然听到隔壁农舍的女孩子哭声,声音不大,却很悲切。

    老奶奶细声细气地:“她爸爸,刚被狼人带走了。”

    吴祥林过去打听,十多分钟后回来了,“是城里的医生,外科的,昨夜城主召集,再没回来。”

    三人异口同声:“您怎么知道是狼人?”

    老奶奶摇摇头,指指城门方向就不肯再了。

    黄油烤鸡、烧牛肉、红丝绒蛋糕、煎啤酒香肠外加水果拼盘,还有三瓶树叶酒,早餐只能用奢侈形容,迅猛龙吞着外焦里嫩的脆皮乳猪,细颚龙继续吃炙烤秋刀鱼。

    吴祥林狼吞虎咽,不停赞叹:“还得仓库大啊,日子太幸福了!”

    赵馨馨很喜欢餐厅统一配置的银制餐盘,阮程程只好,是从长湖镇买到的。

    至于她自己,继续吃赵馨馨的炒米饭,决定在餐厅推广一下,也许能被认定为新菜呢。

    酒饱饭足之后,阮程程和两只恐龙约定,午餐之后就来找它们,最迟最迟不超过日落,又叮嘱它们“这个世界有狼有蜘蛛,不许走远,丢了就回不了家了”。

    两只恐龙动动左爪,算答应了,一头扎进草丛不见了。

    看得出,老奶奶一点都不怕恐龙,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野兽很多吧?她这

    么想着,送老奶奶一些蛋糕甜点当谢礼,后者很高兴,欢迎她随时来玩。

    不到九点,三人进入奥斯曼城南门,顺着贯穿南北的道路走向城中心。

    城市很大,城边朴素低调,路人棉布衣裳,房屋矮破旧;越往城中走,房屋越显赫壮观,偶尔有豪华的马车驶过。往来男士皮衣马裤,或者长长的皮毛大衣,中拐杖烟斗,很有绅士派头;女士卷发面纱,阳伞纸扇,长裙装饰着蕾丝和蝴蝶结,复古是复古,很有点近代风采了。

    “好漂亮啊。”阮程程嘟囔,“馨馨,我们多带些衣服回去,我仓库很大的。”

    衣服嘛,赵馨馨只喜欢简单方便的,对花花绿绿的阳伞很有兴趣,连连点头。

    不时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在城中巡逻,两两一组,半天才走完一队,个个神情紧张,抓紧盾牌和,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凶险。

    阮程程直觉认为,一定有事情发生。

    “9世纪?”“世纪吧?”

    三人对照看过的美剧,一致认为,本道关卡距离现实世界并不遥远,不像“女巫之地”“哥布林山脉”,一看就是中世纪。

    最重要的,看上去没有枪炮之类热武器。

    中午点,地图所示的位置到了,一片空旷雄伟的广场,中心矗立着一尊50米高的大理石雕像:骏马前蹄高高扬起,马背上的将军也随之立了起来,左控缰,右挥舞军刀,马背挂着弓箭。

    “乔治一世。”雕像前方竖着人物生平,马背上的男子为温莎王朝的开国君主,铁蹄踏遍整片大陆,英明神武云云。

    将近七天之后的深夜,终点线就出现在这里,阮程程想。

    与此同时,时间倒退一些,奥斯曼城另一个角落,负责守卫的斯宾塞伯爵正向来自东方、自称吸血鬼猎人的两位客人介绍城中紧张的局势:

    墙壁挂着一幅四面临海的大陆地图,事实上,比玩家们从系统看到的区域大得多:

    三座繁华的大型城市呈三角形,坐落在大陆中部偏左,城市中间是广阔茂盛的原始森林,狼人的领土,其他型城镇星罗棋布地遍布整座大陆。大陆右方是山峰丘陵,以及大大的沼泽湖泊,最大的湖泊中间是一座山峰,上面也有一座

    城堡,是吸血鬼老巢。

    事实上,钟寒山和大焦的目光都集中在这座“德拉库拉城堡”,心里盘算,等伯爵完,就请他派车,送己方过去做任务。

    可惜,伯爵还在介绍奥斯曼大陆的血腥史:

    “200年前,上一任帝国分崩离析,皇帝残暴,瘟疫和黑死病横生,亡灵术士和黑巫婆爆发惊天动地的大战,不知什么时候,吸血鬼和狼人出现了。它们白天潜伏,夜间出没,一边互相死斗,一边屠杀野兽和活人。狼人驱逐猎人,占据最繁茂最丰硕的森林;吸血鬼杀死渔夫,把湖泊沼泽据为己有。”

    “乔治一世是千年一遇的勇士,岁成为游侠,与七勇士游历四方,25岁那年率领想活下去的人们拿起武器,白天攻打前任帝国的首都,夜间和狼人吸血鬼浴血奋战,终于在39岁那年,统一整座大陆,创立奥斯曼帝国。”

    “同时,乔治一世派出使者,同时给狼人首领和吸血鬼领主送信,邀请他们到城中谈判。”伯爵望着自己办公桌上一尺高的大理石雕像,自豪地挺起胸膛:“乔治一世听取宰相的建议,给狼人的信中,愿意联合狼人,和吸血鬼为敌;给吸血鬼的信中,希望联他们,与狼人决一死战。”

    反间计,钟寒山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多计谋。

    “200年前盛夏,大群大群的公狼围住奥斯曼城,草地变成黑色,狼人首领轻而易举地攀着城墙,落地成为一个骁勇凶暴的男人;遮天蔽日的吸血蝙蝠也出现了,像乌云一样浮在空中,最大一只落到宫殿屋脊,变成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

    “他们谈了七天七夜,从月日谈到月日,直到歃血为盟,月日日出前各自离开,具体怎么谈判,为什么妥协,乔治一世承诺狼人和吸血鬼什么乃至付出什么代价,200年来是个永恒的谜。”伯爵慢慢,“从那一年起,狼人和吸血鬼依旧死斗,各自在地盘内活动,依旧捕食活人,唯一做到的,除非饥荒、瘟疫或者天灾,不再大规模屠杀人类。”

    “也是从那一年起,每隔一百年的月日日落直到太阳再次升起,狼人和吸血鬼两族首领将在奥斯曼广场、乔治一世雕像面前决斗,赢的一方,就能统辖这片大陆00年,

    另一个只能等待下个世纪。”

    办公室一片寂静,客人和主人都盯着地图,热茶逐渐变冷。

    大焦看一眼镇定自若的钟寒山,清清喉咙,“尊贵的伯爵先生,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如果让您从狼人和吸血鬼选择一个,您怎么选?”

    斯宾塞伯爵想也不想便答:“狼人,哪怕问00次,我的答案也不会变。”

    “狼人是有尊严有智慧的生物,敬畏勇者,从不违背承诺--是的我的客人,它们吃人,像我们吃牛吃羊一样吃我的同胞,可它们饥饿时才吃,寒冬腊月缺少粮食时才吃,没有理智的低阶狼人才吃,其他时候,更多对着森林里的黑牛绵羊和野鹿伸出爪子。”

    “吸血鬼就完全不同了。传它们从血池诞生,长着蝙蝠的翅膀魔鬼的脸庞,牙齿比刀锋还锋利,唾液令人类血液无法凝固。最关键的,野兽鲜血可以令它们活下去,它们却只喜欢活人。500年前,吸血鬼获得一个世纪的统辖权,某只恶名昭著的高阶吸血鬼一夜之间撕开数百名受害者的喉咙,填饱肚子之后大摇大摆飞走了,鲜血把那座镇湮没了。”

    “除此之外,它们常常进入年轻女子的梦,迷惑她们的心,以满足它们肮脏的欲望。”伯爵摇摇头,不太好启齿地:“它们觊觎贵族女子,以摧残王室血脉为荣,400年前,吸血鬼统治的世纪,乔治四十六世殿下的长公主被吸血鬼领主劫回德拉库拉城堡,再也没能回到故乡。”

    大焦叹息,心翼翼地问:“这么,这位可怜的公主也变成吸血鬼了?”

    伯爵难过地摇摇头,“人类被吸血鬼吸血只有死路一条,经常被它们劫掠去,每天喝一点血直到死亡。”

    进入办公室以来,始终沉默着的钟寒山第一次开口,“有没有可能减少它们的数量?从根源杜绝吸血鬼的存在?换句话,它们是怎么繁衍的?”

    到这里,为避免主人认为自己是外行,欺世盗名的骗子,钟寒山主动介绍:“华夏大陆的吸血鬼和这里的不同,普通人被吸血鬼吸掉大部分鲜血、进入濒死状态时喝一口吸血鬼的血液,就有一定几率成为吸血鬼,当然,这种吸血鬼属于低阶,不能在空中飞翔。”

    伯爵有点

    惊讶,“原来是这样。我们这里的高阶女性吸血鬼负责繁衍,发情期一到,就像母鸡产卵一样一次产出数百枚卵,浸泡在德拉库拉城堡的血池,具体多长时间孵化是吸血鬼的秘密,我也不敢断定。”

    听完这句话,钟寒山双眼露出兴奋热切的光芒,犹如苍鹰发现野兔的踪迹。还好伯爵正沮丧地叹息,并没直视他,否则一定会迷惑。

    至于大焦,也打心底兴奋起来:程程还有一只追随者空缺,面前这位钟队,距离至尊勇者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吸血鬼的卵,是本道关卡最重要的东西!

    谈话在继续。

    听起来,狼人像现实世界影视剧中的生物,繁衍方面正常的多:一夫一妻制,每胎生出数只狼人婴儿和纯血狼崽,前者可以化身人类和巨狼,属于高阶狼人;后者却无法改变外形,只是单纯一匹狼,是狼人种族的基石和战斗主力。

    “那么,吸血鬼是怎么区分的?”大焦关切地,毕竟,他的任务是杀一只“00-200年的吸血鬼”。

    伯爵情绪低落,揉着太阳穴:“吸血鬼寿命是它们最大的优势。高阶吸血鬼寿命长达五、六百年,低阶吸血鬼在寿命200年以下,蝙蝠只能活几十年,没什么战斗力,问题是多得要命。”

    也就是,活得越长,战斗力越高,大焦庆幸不是混沌关卡,否则,等级最高的钟寒山就得去单挑吸血鬼领主了。

    他引到正题:“我们运气不错,刚到奥斯曼城,就能亲眼目睹百年一遇的大战,实在是”

    伯爵却捂着脸庞,颓然瘫在铺着绫罗绸缎的座椅里,“没指望了,狼人输定了:三天前,狼人副首领奔到城里,索要最好的医生。国王衰老,王子年幼,我亲自坐镇,刚问一句,它就变回原形,吞掉半支队,警告我,再一个字就吃掉我的头。”

    伯爵是王后亲弟弟,国王舅子,未来国王的舅舅,在奥斯曼城很有权势,这次却被狼人吓坏了。

    “他离开之后,我写信给另外两座城市,很快,信鸽把回信带回来:他们的医生也被狼人带走了。”伯爵吸吸鼻子,“不用问,狼人高层一定受了伤,我派卫士队长送去最好的药,狼人收下了。昨晚,狼人副首领又来了

    ,带走第二批医生和僧侣、修女,以及大量的止血药和外伤药、绷带。”

    “我壮着胆子,以乔治一世的名义,祝福狼人赢得5天后的决战。这次狼人副首领没发怒,只,首领受了伤。我急了,希望能帮上忙,他却,除非我能找到破解黑心荆棘的办法。”

    黑心荆棘?

    面对远方来客的疑惑,伯爵长吁短叹地解释,“大陆东北的一种植物,花朵能发出死者的歌声,利刺带有一种古怪毒素,被刺破皮肤的人伤口无法愈合,血液越流越快,直到流干。”

    伯爵停住了,开始哽咽:“天晓得,我曾曾祖父经历吸血鬼统治的年代,日落之后,漫山遍野的吸血蝙蝠停在城市上空,牛马羊被它们掠走,活人们藏在地洞和地下室,不敢露出脑袋”

    钟寒山想了想,低调地建议:“我们带来一些药,或许”

    “没用的,药品、祈祷和天神通通没有用:3000年前,黑心荆棘被初代黑巫师诅咒,是他的杀锏和标志,而黑巫师早在与亡灵术士的战斗中灭绝了。”伯爵抹抹泪,“就连吸血鬼也拿它束无策:600年前,一只吸血鬼贵族被黑心荆棘刺中,只能在血池苟延残喘,再也没露过面。”

    “起来,黑心荆棘早已灭绝,不知怎么还有残余,居然能伤到狼人首领。”

    一个时后,奥斯曼大陆的历史令餐桌上的队员们听得津津有味,也有些紧张:几天之后,就要和吸血鬼作战了。

    “任务要求杀死吸血鬼,并不涉及狼人,也就是,本道关卡我们和狼人没有利益冲突。”包间只有狼爪队和阮程程队伍,门是关着的,大焦压低声音:“月日到月日,大批吸血鬼会到这座城市,足够我们的任务需要。我和钟队商量,不动地方了,把状态调整到最佳”

    阮程程正用专业目光打量新上桌的猪腰子馅饼、鹰嘴豆酱和葡萄叶包饭;色泽黯淡,尝一口,肉质一般般,毫无疑问,比精灵主城的美味佳肴差远了。

    更别提矮人们挑剔的口味了。

    唯一可口的是番茄浓汤,加了蒜蓉和土豆、鸡胸肉,有点像罗宋汤的感觉。

    大焦继续转述伯爵的话:“如果狼人失败,接下来一百年,这里就属于吸血鬼了

    。我们做做好事,多杀几只,也算帮他们的忙。”

    黑心荆棘?奇怪的名字,狼人和吸血鬼都束无策,为什么没被空间列在“珍稀花材”里?

    记得矮人解释,本道关卡最珍贵最上等的材料,才有可能被空间选中,也就是,它不如任务中的“虞美人”--生长在德拉库拉城堡,会不会在血池里?那就很恶心了,她想着,突然一个念头浮现出来:

    狼人无法止血?

    4月关卡,在精灵主城,她得到“银树泰尔佩瑞安后代的花朵”,能止血并愈合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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