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其他类型 > 恰如天上月 > 第147章 第 147 章
    第4章第4章

    李勖此刻又变成了一把刀,他不再思考战争的意义,只是忠实地执行自己的将令,进行战争。

    战争不过是有组织的杀戮,李勖既拥有组织的天赋,也拥有杀戮的天赋,上天赐给他高大的身材,惊人的力量和超常的敏捷,他似乎就是为了杀生而生的。

    他扔掉了中那只适合骑马作战的长槊,换上了自己的老朋友,那把自从十六岁起就陪伴在他身侧的环首刀。

    这把刀买于应征入伍前一日,来自京口铜驼街西头的铁匠铺子,花了一百二十钱,花光了他伐荻贩履攒下的全部积蓄。

    这样的刀注定与削铁如泥和吹毛立断没有关系,它甚至有些钝,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还算真材实料,握在里很扎实。

    刀身上刻有一行铭文:宁康十二年九月甲子造卅湅大刀吉羊宜子孙。

    ——市售的普通钢刀都是这样,刀身上铭刻的不是“吉羊宜子孙”、“利牛封王侯”就是“上应星宿下辟不祥”,都是吉利的套话。李勖当时还认不全刀身上的字,在能买得起的里面挑了一把最沉的,用到现在。

    武器需要鲜血滋养,这把钝刀饮了太多血,弥补了先天不足,如今已经脱胎换骨,与它的主人心意相通。

    李勖挥舞着环首刀,神情平静地在鲜卑人的丛林里收割。

    他的刀法看起来也有些平平无奇,年少时在江心伐荻,就是现在这样的刀法,谈不上什么招式,只是起刀落,一茬茬地往下割。

    这样的招式缺乏观赏性——真正的杀人招都是不具备观赏性的——他在燕军中伐荻,不知疲倦地挥刀,眼前这片空了就继续往前推进,望着越来越少的芦荻露出了忧虑之色。荻苇太轻,晒干了不剩几两,洲上的这点芦荻根本不够他糊口。

    将军变成了农夫,他的士兵也变成了农夫,农夫不懂战术,只会伐荻。五万农夫在黄土塬上伐荻,马嘶,风咽,弓翻霹雳,崤函古道上白刃纷纷,血雨飘零。

    李军陷入包围,冲破包围,杀退燕军,杀溃燕军,沿着崤函古道从潼关一路杀入洛阳。

    穷秋日暮云低,霜晨残月光冷,李勖力竭倒地时,远方是一片如海的苍山,头顶是一片如血的残阳。

    这样的天色令他想起了阿母死的那日,也是在这样一个萧瑟的深秋,从彭城逃亡到京口的路上,一家三口遭遇了鲜卑人的骑兵。阿父拉着他躲进半人高的荆杞丛,阿母落入胡兵中,就在前方几步之外。

    阿父无能,他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子,只能死死地按住儿子,用掌捂住儿子的眼睛和嘴巴。

    李勖那个时候也是五岁,他用一口乳牙将父亲的掌咬到近乎对穿,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将外头发生的一幕幕都刻到心底。他在那场漫长的落日中恨透了父亲,他发誓,这一辈子绝不会做父亲那样无能的男人。

    现在,他的誓言实现了,才复长安,又收洛阳,衣冠南渡百年后,首屈一指第一人,他多么能耐!

    他似乎无所不能,唯独不能救活自己的儿子。

    李勖想,他大概是受到了父亲的诅咒,戎马关山,步步为营,到头来,他其实也是个无能的男人。

    就在刚刚,他发了一场匹夫之怒,指挥了一场一无是处的战役,没有任何意义,他的所作所为与那些酗酒之后殴打妻儿的窝囊废没有任何区别。

    尸首在他四周堆成山,多数是鲜卑人,也有不少汉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士兵们都他仁爱,其实死在他里的士兵不比死在敌人里的少,死在他里的敌人更是难以计数。

    慈不掌兵啊,带兵久了,很难再将人命视为人命。

    五岁的儿在艰难逃亡的路上发下宏愿,他要结束这家破人亡的乱世;十六岁的卒第一次上战场时,被残酷的战争场面吓得浑身麻痹,面颊中了一箭,竟然一动都不能动。他痛恨战争,心里面告诉自己,参加战争的目的只有一个,以战止战。

    可是,当他成为一名将军时,虽然仍记得这个最初的目的,却也无可避免地迷恋上了征战的感觉。号令千军,横扫六合,那感觉令他心醉神迷。

    李勖心里曾经闪过一个念头,有朝一日,若是他消灭了兵锋所及的一切敌人,君临天下,他或许并不会感到多少快慰,反倒会有些失落。

    像他这样的人,“仁爱”实在是太过擡举。

    老天也看不过去,在他如痴如狂时收走了他的灵奴。他的儿子一去不复回,如同人生不能再少,流水不能西归。

    李勖想,原来这就是人命。

    西方的火烧云在视野中模糊成一片黯淡的红光,千军万马和王图霸业都烟消云散,只剩下一个的灵奴,那是他和韶音的儿子,一想到这里,李勖的心就碎了。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沉湎于悲痛不能自拔,在尸堆上昏沉睡去。

    谢候唤不醒他,只好将他背到身上,一步一步往回挪。卢镝有些不知所措,犹豫问道:“屠,还是不屠?”

    “屠个屁!”谢候吃力地将李勖往身上耸了耸,喘着粗气道:“这个军令不能执行,等到主公醒了,你们只管推到我身上,一切后果由我一力承担!”

    李勖倒下去之前给他们下达了最后一道军令:此战不受降,屠尽黄发鲜卑儿,包括俘虏的和洛阳城中的,一个不留。

    这个军令打破了李军一贯的传统,李军从不杀降卒,更不会屠城。将领们都知道主公是受了莫大的刺激,他们不愿意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敢抗命,一听谢候这么,都松了一口气。

    孟晖看着偌大一座洛阳城,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有些不可置信地自言自语道:“洛阳啊洛阳,就这么打下来了?”

    “可不是,就这么打下来了。”卢镝在一旁接话,踮起脚回望潼关方向,也有些不可思议地感叹:“两天一夜啊,光是急行军也能将脚累残了,竟然就这么杀了两天一夜。”

    “慕容康那子不孬,可惜世上只能有一个真龙天子,他算是遇上了克星!你们猜他这会在干什么?我猜,他一定想不明白,明明是一场胜券在握的仗,怎么就打输了,还输得这么惨!”

    “别他想不明白,我也想不明白,咱们怎么就赢了,你明白吗?”

    “不明白,反正就是赢了!”

    “话回来,咱们好像还没输过,是吧?”

    “别、别高兴得太早,慕容康放、放弃洛阳,退守邺城,这步棋没、没错,矮马和徐——霄云拖住了魏军,咱们还、还是两线开、开战,形式不容乐、乐观呐!”

    将领们暂时松弛下来,在下一场战役来临之前,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谢候的心却仍悬着,李勖人高马大,昏得不省人事,背在身上死沉死沉。

    谢候并不担心他的身体,军医方才已经检查过,李勖脉息稳健,除了表面划伤几处油皮,别的什么伤都没有,还不如谢候挂彩挂得多。

    命大是成为名将的首要条件,李勖不光命大,还有一具强壮得令人嫉妒的身体,精神崩溃了,还能再克几座洛阳。他现在只是因为力气耗尽又极度悲伤而陷入了短暂的昏迷,用不了多久就会醒来。

    谢候能趁他昏迷时阻止一个疯狂的军令,若是他醒来继续发疯,谢候也没把握能拦住他。

    “越明”,谢候唤来孟晖,低声道:“烦请修书一封,寄给你姑父,主公这样下去不行。”

    孟晖的姑父就是温衡,谢候不得不向温先生搬救兵,既然姐夫回不去,那就只好教阿姐过来。

    关中的粮食缓解了江左的饥荒,死亡的人数在逐日减少,大晋像是个大病初愈之人,缓慢地汲取营养,缓慢地恢复活力。

    万象复苏之中,江陵城里却多出一个心碎的母亲,与韶音不同的是,莹琼的心碎不能为外人道,这无疑更为煎熬,几乎将她逼疯。

    韶音上次见她时,以为她的精神有些不大正常,其实她正常得很,她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只不过是韶音没有当真而已。

    莹琼恨韶音,她希望韶音生不如死,这与王微之有一点关系,但关系不算太大。

    莹琼姓庾,庾氏女郎与所有世家女郎一样,自幼便将一种观念根植于心:既享家族庇佑,自当一生为家族效命。

    谢韶音毁了士族,毁了庾氏,庾莹琼就要以牙还牙,毁了她。

    谢太傅的没错,莹琼是个心藏锦绣之人,她不是个只会跟在王微之屁股后头争风吃醋的草包。

    她一早就想的很明白,令自己念念不忘的不是王微之,而是以王微之为光耀中心的那个如梦似幻的少女时代。可是如今,如玉的郎君,不绝的丝竹,秦淮河的软艳,朱雀桥的晚霞,士族与司马氏共天下的锦绣年代,都与她曾经丰盈的香腮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庾莹琼恨死了谢韶音,儿子失踪的这些天,她在洁白的帛布上反复写着“生不如死”这四个字,一想到谢韶音也和她一样生不如死,她就痛快了,全凭着这股痛快劲,她才能茍活下来。

    门锁从外边动了几下,庾护走了进来,回头命令把守的侍卫都下去。

    “找到了吗,阿猷找到了吗?”莹琼问他,枯瘦的像吸血的蚂蝗,牢牢地吸附在庾护的胳膊上。庾护被她抓得生疼却没有呼痛,眼神闪烁了一下,“阿妹,坐下。”

    他挣脱开莹琼的,将里的食盒撂在案上,从里面拎出一壶温酒。

    “没找到,是不是?”莹琼才热起来一点的心又凉了,尖声道:“那你回来干什么?你去找啊!”她将庾护往外推,歇斯底里地叫嚷,“你去找,继续找!”

    “莹琼!”庾护两眼通红,双攥住她的肩膀,压低了声音道:“如果能找到,早就已经找到了,那个时候到处都是灾民,阿猷他他一定是活不成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莹琼两道薄如刀的柳叶眉一下子亮出刃,“你不打算找了是不是?庾护,阿猷可是你的亲外甥!你还是人吗!”

    “你嚷什么嚷?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你心里面难道不明白么,此事若是张扬出去,咱们庾氏满门都得死!”庾护脸上现出愠怒,看着阿妹枯瘦的脸颊,又缓和了声音道:“莹琼,你一贯都是识大体的,当初教你下嫁张衷,是家里对不住你,阿猷他毕竟姓张,你亲杀了他阿父”

    庾护顿了顿,别开脸道:“你还年轻,往后还会有孩子的!你看阿泠,她如今不是”

    “你不是人!”莹琼疯了一样扑上去撕咬他,“你答应了我的,你阿猷不会有事,你答应我的!”

    庾护左支右绌,臂被她咬下一整块肉,脸上落下几道深可见骨的血痕。

    “你闹够了没有!”庾护阴沉下脸,猛地将莹琼推到地上,“你太令我失望了,莹琼,你可别忘了,当初这个主意可是你自己出的,是你恨张衷,连带着也恨他和你生的孩子,是你自己甘于将阿猷置于险境!”

    “我没有!阿猷是我的儿子,我一个人的儿子!”莹琼伏地痛哭,她的尖声令庾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紧张地朝门外看了一眼。

    庾护咬了咬牙,拎起那壶酒,倒了一盅,递到莹琼面前。

    “阿妹,把酒喝了,好好睡一觉吧,睡着了就不难受了。”

    莹琼缓缓擡起头来,泪眼带着讥诮,“睡一觉?睡醒了,阿兄就会将我放出去么?还是,这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庾护腮帮上的血痕耸动几下,将酒盅又往前递了递。

    莹琼面上浮出一丝惨笑,一垂眸,忽然从那盅薄酒里看到了自己的面孔,人不人,鬼不鬼。莹琼尖叫了一声,将毒酒一饮而尽。

    清晨的寒露里,一只满载着儿的犊车辘辘驶入邺城,这些儿最大的不过十二,最的才五岁,都是汉人,男丁。

    他们都是鲜卑人从边境掳掠的汉奴,战乱年代,人口就是财富,胡人常做这样的无本生意。

    这些儿经了一路的颠簸被贩运到此处,早就被吓坏了,在城门口被江北的寒风一吹,都瑟缩成了鹌鹑,挤在一处哭爹喊娘。

    啼哭的群儿之中,当属一个名叫张猷的子最胆大,他头上扎着两只圆溜髻,左脸颊上有一块酒窝似的疤。别人都在哭泣,只有他在寒风里吸鼻涕,边吸边瞪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四处打量。